揭秘宋氏老宅百年风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7日 09:17 新民晚报

1917年宋氏全家在上海宝昌路491号宋宅客厅内合影留念,这是唯一一张宋氏全家的合影 1917年宋氏全家在上海宝昌路491号宋宅客厅内合影留念,这是唯一一张宋氏全家的合影 图片资料 图片资料 图片资料 图片资料

  黄亚平

  广州起义失败后,陆皓东被清廷捕杀,孙中山亡命海外,开始了长达16年的流亡革命生涯。其间,为了会见同志、谋划和部署革命斗争,孙中山曾七次冒险乘船潜赴上海,其中数次登岸入宿虹口宋宅。如1900年8月28日,孙中山为策划南方六省独立事,自日本横滨乘“神户丸”轮船秘密抵达上海。8月29、30日“住在一个同志家里”,同行者“在东洋馆(即虹口日商经营的旭馆)投宿”。29日在住所内会见内田良平、平山周。这里所提的“同志家里”,据王耿雄考证,即为虹口宋宅。孙中山秘密来沪活动住在宋家,给宋庆龄、宋美龄留下深刻印象,宋庆龄在《我家和孙中山先生的关系》一文中回忆:孙中山流亡海外期间,“每次回国必然住在我家”。“那时我们年纪都小,记得父母当时告诉我们切不可向任何人提及此事”。宋美龄也曾在1988年7月所作《创新而不忘旧,前进而不忘本》讲话中说:“国父九十四年前革命创党,先严耀如公为总理密切伙伴,掩护同志,筹措经费,余家为秘密集会处所之一。”

  辛亥革命前宋耀如和孙中山的革命同志关系始终处于秘密状态,当时极少有人知晓。1912年4月3日,孙中山卸去临时大总统职务抵沪,应宋耀如之邀住进宋家在宝昌路491号的新居,报界关注到这一动向,纷纷报道,至此,长达20年的秘密关系才首次曝光。当月,孙中山致函李晓生,亲自揭开了这段革命秘史。孙中山在函中这样介绍和评价宋耀如:“彼从事于教会及实业,而隐则传革命之道,是亦世之隐君子也。”“然不求知于世”,“而上海革命得如此好结果,此公不无力”。此后,宋家对孙中山的支持由幕后走向台前,宋耀如将留学归国的长女宋蔼龄推荐给孙中山担任秘书,后宋耀如担任孙中山主持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会计,宋蔼龄则主持外事。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宋耀如举家与孙中山一起流亡日本。当时,宋庆龄留学毕业正在归国途中,接到宋耀如电报后也折往日本,不久接替姐姐的工作,担任了孙中山的英文秘书,宋庆龄曾兴奋地对美国女友说,自己接近了中国革命的中心。1915年10月,宋庆龄不顾家人反对与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结婚。

  产权诉讼风波

  据考证,宋家大约在1912年二三月间迁居到了法租界宝昌路491号,迁居的原因可能是这所老宅的内外条件和周边环境都已不适应宋耀如的需求,毕竟那是一栋20年前建造的土楼,当时上海的发展很快,宋耀如也由一个被中国人看作是外国人、外国人看作是中国人的“不中不西”的华人传教士,逐渐被主流社会接纳,成了上海滩的社会名流。宝昌路491号位于法租界,住宅本身以及交通、安全等社会环境都要优于苏州河北公共租界的老宅。这处住宅很有可能是租赁的,因为宋家在那里居住的时间不长,1918年5月宋耀如因患肝癌不治身亡,当年倪珪贞率未婚子女迁居到宋耀如买下产权的西摩路139号花园洋房。

  宋家迁居后,一直保留着虹口东有恒路老宅的产权。1913年宋家流亡日本至1916年窃国大盗袁世凯毙命后陆续回国的几年间,倪珪贞、宋蔼龄和宋庆龄曾多次返回上海,其间革命同志和友人与他们的通信联系,不是寄往宝昌路491号,而是东有恒路628C,很可能虹口的宋宅一直由相邻的岳母家族的人照看,收发信件比较安全。

  宋家迁到西摩路后,虹口老宅一直被用来出租给住户收取租金。1937年日军侵占上海,宋氏家族成员陆续内迁或转往香港,实际上失去了对虹口老宅的控制,以至于抗战胜利宋家返回上海后,为收回虹口老宅的产权和处置权,费了很大的力气,甚至与当时的住户发生了一起诉讼案,最后依然没有完全成功。

  原来宋家迁居后将虹口宋宅委托给宋子安的律师徐士浩经租管理,租给了一家香烟工厂。其间,东有恒路628C宋宅的门牌号码曾重新进行过核定,被拆分成东有恒路530号,526弄25、27、29、31号。日军占领上海后,虹口宋宅被日本海军复兴班攫去,委托日本居留民团管理,由日侨居住。汪伪政府成立后,虹口宋宅被转交伪上海市财政局管理经租。抗战胜利虹口宋宅一度被作为敌伪产业接收,由协兴地产公司管理,后经宋家交涉,才由国民政府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备案发还产权。

  1946年初,宋子安委派律师去虹口宋宅现场查看,发现房屋年久失修,已破败不堪。5月8日,宋子安致函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言“东有恒路530号、526弄25、27、31号门牌房屋系其祖产”,“上述房屋现已陈旧,如不急行大加修缮,难免有倒塌之虞,业已委托工程师进行领照,不日动工”,要求该会“核准免除统一承租,以备进行修理工程”。宋子安未等该会批复,就安排进行房屋维修。维修过程中,宋子安被告知曾有一名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林姓工作人员前去调查,称该屋系敌伪产业,按规定必须重新分配,要求停止房屋维修。8月9日宋子安致函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国桢,要求尽快核准其对祖产进行大修并免除分配的请求。8月23日,该会一名黄姓副主任委员批示派调查员关英杰督察调查处理此事。

  关英杰奉命后迅即开展调查,于8月26日报告称:东余杭路——抗战胜利后东有恒路改名为东余杭路——526弄25、27、31号三户“系战前房客,始终未迁,持有业主协兴地产公司续订租约”。530号住户为合众鸡鸭行老板方昌扬,于6月底迁入,7月1日与协兴地产公司签订租约后开始装修。7月中旬,行政院分配上海各机关房屋委员会调查员林启云奉命对东余杭路一带七八十幢敌伪房屋进行调查,至东余杭路530号时,发现房屋正在大修,工程甚大,遂入内询问,得知此屋原系敌伪居住,即告以此屋属于该会重新分配范围,且租约订于7月1日有违该会章程,奉劝停止装修,以免无谓损失。后得知该屋系宋子安祖产后,当即填表登记后离去。次日,林启云赴协兴房产公司帐房证实后,未再干预该屋装修,现已修毕。关英杰称,8月26日其一早赴江西路181号会晤宋子安的代表李冠儒,李告知他,宋子安8月9日的函系协兴地产公司帐房转告该会派员视察情形而发,宋子安现已赴京,临行前“尚以催询贵会早日核准免予分配为嘱”。当日其返回单位后又质询了当事人林启云,林启云告此系其照章办事,初不知此屋为宋氏祖产,待方姓老板声明后,已“深悔代抱杞人之忧,为多事也”。关英杰的结论是:“综合以上情形,林同志系普遍挨册挨号调查,宋先生原函所陈系出误会。”9月初,吴国桢亲笔致函宋子安:“子安吾兄大鉴:8月9日大函敬悉,东余杭路530号及526弄25、27、31号房屋,既属香烟工厂并经敌伪产业处理局发还产权有案,自当免于分配。”至此,虹口宋宅的产权才算真正得到了落实。

  落实产权惊动了吴国桢,落实使用权则惊动了法院。据上海档案馆藏上海地方法院中华民国35年度诉字4906号文书和上海高等法院判决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上字第1535号文书记载,1946年12月25日,由于居住于东余杭路526弄29号的租户沈炳泉、沈志标、毛文海、陈宝海以及31号的租户严铸庚、金志良以拥有合法租约为由拒绝搬迁,宋子安以“东余杭路526弄29号及31号房屋系原告祖产……彼辈均与原告并无租赁关系,显属无权占用,侵害原告之产权”为由,将其告上民事法庭。案件正在诉讼时,宋子安查悉“另有被告施阿康、林治、李华萱,忽于最近分别占据东余杭路526弄29号及31号房屋”,遂于1947年4月10日将其追加为被告,合并审理。上海地方法院经过五个多月调查审理,于1947年5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等迁让出屋,并负担诉讼费用,以维护产权。对于迁让部分,原告愿提供担保请求宣示假执行,实属德便。”

  但租住526弄31号的被告金志良、李华萱和林治对一审判决不服,聘请律师于当年12月26日提起上诉。李华萱诉称,其于1935年3月8日向被上诉人经租人徐士浩律师承租现东余杭路526弄第31号房屋,定期3年,至1938年3月15日期满,有期约为证。“八一三”事变时,其避居于旧租界内,命仆人金志良看守该屋,战事结束后,其复返回该屋居住。后虽赴内地服务,但金志良始终留守该屋。租界沦陷后,曾将该屋之一部借予内地逃沪难民居住。抗战胜利后,临时借予后方来沪接收之同事居住,但目前已全部迁出,并无顶让之事实。且于沦陷时期迫于环境,向伪市政府渝产管理委员会登记、立约、付租,足证并无不再使用该屋之意思。李华萱辩称,1938年租约期满时,上海邮局及各法院尚能行使职务,被上诉人并未通知或诉请迁让,显已同意延长租约,成为不定期租赁。被上诉人宋子安系党国要人宋子文之弟,在本市旧租界置有花园洋房,其本人现在美国居住,目前系争之房屋,乃一非常陈旧之中式房屋,甚至连卫生设备亦付缺如,绝无收回自用之理,将来亦不过仍以转租他人为目的,并不能获任何巨大之利益。而上诉人则无辜遭受重大之损害。何况战争时期,上诉人代被上诉人照管房屋不无微功,同一地段之空屋,其门窗多为歹徒窃去。彼此相较之下,被上诉人受益匪浅等。上海市高等法院第三庭审判长高其迈、推事胡景清、卢重明经庭审后认定如下事实:“虽据被上诉人代理人陈明,当时被上诉人业经迁避后方,无法通知上诉人迁让,但经租人徐士浩律师并未离沪,对于上诉人继续使用系争房屋,并未即时为反对之意思之表示。依照民法451条之规定,应视为不定期限继续期约,嗣后,该屋由伪上海特别市政府渝产管理委员会接管,上诉人仍向该会承租。”遂依据“民事诉讼法460条”,于12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原判决关于上诉人部分废弃。被上诉人前废弃部分之诉及假执行之申请均驳回。第一、第二两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身为党国要人之弟的宋子安,输掉了这场官司。

  亟待保护的民主革命历史遗产

  1949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宋氏家族的成员,除了宋庆龄,其余或移居美国,或败退台湾。上海解放后,毛泽东、周恩来分别于6月19日、21日致函宋庆龄,邀请其北上出席新政协。宋庆龄曾以身体不适及北京系孙中山逝世之地触景伤情为由婉拒,并为其幼弟宋子安求情,称宋子安从未介入国民党政治,抗战胜利后也没有回国,希望发还其被政府没收的上海爱棠路(今余庆路)190号私宅,但未提及虹口的宋氏祖产。

  新中国成立后,宋庆龄成为国家领导人,终年忙于国是,将全副身心投入到新中国建设之中,除亲自管理上海香山路7号孙中山故居和上海陕西北路369号宋宅外,未曾再为家族私产说过话、提过要求。

  就这样,虹口宋宅连同它的经租管理公司一起,被收归国有,由虹口区人民政府房地局管理,与其它普通民宅一起,分配给民众居住使用。在以后相当长的岁月里,除了宋家和倪家的成员、亲友及其后裔、部分当地居民等少部分人外,很少有人知道虹口东余杭路530号及526弄25、27、29、31号乃赫赫有名的宋氏家族的祖产和发祥地,虹口宋宅被历史的尘埃给湮没了。

  1981年5月29日,宋庆龄在其北京官邸病逝。此后,海内外对宋庆龄的研究逐渐兴起。1983年元旦,日本学者仁木富美子女士致函宋庆龄的表弟倪吉士,称:“上次您告诉我陕西北路369号是宋庆龄先生出生地,福利会的人也告诉我这样,我去过三次。余杭路628C也是宋嘉树家吗?1914年11月29日、1915年1月14日转交给宋庆龄的信的地址就是这样”,随函附上了上述两函的信封复印件。倪吉士将这些函件复印一套给了上海宋庆龄故居纪念馆,纪念馆随即开展了一系列调查考证工作。1987年,纪念馆陈小琴将多年调查考证的结果撰写成文,以《宋庆龄诞生地考略》为名发表在《青岛师专学报》上,首次提出宋庆龄诞生地为东余杭路628C宋氏老宅,而非传统认为的陕西北路369号宋宅,由此在学术界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宋庆龄诞生地问题争论。虹口宋宅随之“浮出水面”,并随着“浦西虹口说”和“浦东川沙说”的激烈相争,其历史演变至今的地理位置和相对应的门牌号码、建筑物的主要构成和变迁、宋家在此居住的历史等基本历史事实,逐渐变得清晰。在这个过程中,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和虹口区人民政府都曾对虹口宋宅开展过调查研究,采取过一些保护性措施,但因受各种条件和因素限制,未有根本性举措。

  如今的虹口宋氏老宅,外观和内部看起来破旧不堪,但基本结构未有大的变动。查虹口区房地局资料,东余杭路530号及526弄内建筑,自上海解放至今,从未进行过拆建或大修。现年84岁的陈芝仙老太,系东余杭路526弄31号居民,是这一片建筑物的历史见证人,她清晰记得,她家于1947年迁居此屋,是其父亲与宋子安代理人签的租约,房屋60多年来没有大的变化。周边的居民也都声称,听闻上辈老人讲过,此地乃宋氏家族的祖屋,虽已极其破旧,但建筑内外结构没有大的变动。

  很幸运,虹口宋宅历经百年风雨沧桑和政治变幻后,依然存在。今年9月,笔者曾陪同来沪参加学术活动的宋子安儿媳宋曹琍璇女士赴虹口东余杭路宋氏老宅考察,在里里外外仔细查看一番后,宋曹琍璇女士说,虹口宋宅虽是宋家祖产,但更是民主革命历史的宝贵遗产,希望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起历史责任来,将宋氏老宅保护好,因为这里不仅是宋耀如早年投身民主革命事业的见证地和宋庆龄等宋氏三姐妹出生、成长、走出去留学、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出发地,更是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留有重要足迹的地方。她表示,作为宋家的一分子,她将发起筹建宋耀如基金会,为虹口宋宅的文物保护和宋氏家族的研究工作尽一份力。

  摘自《世纪》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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