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文物拍卖有多难

2014年06月18日 07:42   北京商报  收藏本文     

  张秀娟 张艺

  近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项目实施细则》,其中,备受各界关注的有关放开外资拍卖行在自贸区内拍卖文物艺术品的相关规定并未落实在细则之中。

  去年8月26日,一条关于建立上海自贸区的消息震动或者振奋了不少业内人士。尽管经济类专业人士认为主要还是金融政策的变革,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12项开放措施中,4部法律有关规定就包括《文物保护法》。或许正是《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的暂停,让部分媒体猜想佳士得可以拍卖文物了。

  事实上,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第四次会议决定,《文物保护法》在上海自贸区内不暂停实施。这就意味着佳士得与苏富比一样,虽然进驻内地,但还是只能进行当代艺术品、珠宝、红酒等拍卖,对于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占据60%-80%市场份额的文物艺术品则不能涉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时,其中一条是在上海自贸区内暂时停止实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在目前公布的11项行政审批中,没有外资拍卖企业是否能进行文物拍卖的审批。在佳士得刚宣布进入上海时也明确表示,佳士得获得的是上海市政府认可的外商独资拍卖执照,但尚不具备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

  然而实际上,外资艺术品拍卖公司要想拍卖文物并不简单。长期以来,外资拍卖企业进入内地市场一直受限于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进一层来看,文物拍卖首先需要的是文物拍卖许可证。我国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包含《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应当向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文物拍卖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这些规定在上海自贸区内还是继续有效的,上海外高桥国际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胡环中也曾特别提醒,“外资拍卖企业需要国家相关条例,获得文物拍卖的资格才能在自贸区进行文物拍卖”。从这个角度来看,佳士得想要拍卖文物还需要拿到拍卖许可,至于什么时候能拿到或者什么资格能拿到跟自贸区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再上升一步来看,我国文物拍卖资质还有细化分层。一类文物拍卖尤其严格,根据2003年国家文物局《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物博发[2003]95号)的规定,文物拍卖经营范围按品类分为以下三类:(一)陶瓷、玉、石、金属器等;(二)书画、古籍、邮品、手稿及文献资料等;(三)竹、漆、木器、家具、纺织品等,其中特别指出对经营第一类文物从严控制。文物拍卖企业经营第二、三类文物,较易通过审批,而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审批,则首先要求企业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三年以上。这一规定显然已对经营年限提出了硬性要求,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上海佳士得目前能够取得文物拍卖资质,要想拍卖含金量高的一类文物也需要三年以上合法经营。

  根据最新资料显示,去年9月26日上海佳士得在上海自贸区举行的中国内地首场拍卖会中,42件拍品并不包含文物,而以现当代艺术和珠宝、手表为主穿插组成,现当代艺术部分包含了刘野、曾梵志、叶永青、罗中立、隋建国、展望以及毕加索、安迪·沃霍等艺术家作品。显然,外资拍卖公司想要进行文物拍卖,即便是在自贸区也并不简单。

  (作者系AMRC艺术品评估中心总监、AMRC艺术市场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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