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大禧为苹果对画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 14: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微博 ]

  羊城晚报记者 张演钦

  1月12日上午,一个特殊的画展《五代同堂》在广州开幕,展出广州解放后五任市美协主席的作品。其中一幅特殊的作品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它就是著名雕塑家和画家唐大禧的国画代表作《人民的苹果》。值得一提的是,作品下注明为“等大复制品”。围绕着真假“苹果”,还有一段不小的风波

  画作来源未经证实

  去年12月初,中国嘉德广州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德”)2010广州冬季拍卖会拍出了一幅名为《人民的苹果》的中国画(右图),署名唐大禧,但随即遭到唐大禧的否认。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详见本报2010年12月9日a1版报道,右上小图)。

  在《五代同堂》展览上,唐大禧还展出了有关《人民的苹果》的创作纪实,如底稿、出版物等。唐大禧对羊城晚报记者说,希望能够让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唐大禧在“前言”中说:“……无奈行内者故布疑阵,讹言赝品是原作底稿,殊不知,真底稿是炭笔素描,与原画尺寸相同,今日公之于众。

  艺术创作,才情灵动,水墨作画,笔笔相生,岂能以一幅落款印章齐全的小画作为‘底稿’摹本?再之,散布画家年老健忘的烟幕,就可以暗度陈仓?尤为甚者,竟言‘画家出于某种原因对自己的作品不承认’,请问居心何在?始作俑者还声称‘保留通过法律追究的权利’,正好!人在画在,‘对画’公堂,李逵李鬼,一目了然。”

  12日上午,广州嘉德也专门派出了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前来对《人民的苹果》进行研究和沟通。唐大禧对此表示欢迎。广州嘉德有关人员仔细观看了原作复制品以及其他资料。广州嘉德有关负责人表示,委托拍卖者特地注明了画作“直接来自画家本人”,所以没有向唐大禧核实。当时以为2010年拍出去的这幅画是画稿,而不是底稿。“媒体报道的所谓‘嘉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不是针对唐老师,而是针对其他不法行为的”。唐大禧指出,“直接得自画家本人”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双方正谈论着,开幕式开始了。唐大禧急忙追问:“那你们拍出去的那张画是真的还是假的?”广州嘉德负责人回答:“拍出去的那幅画肯定不是(现场)这幅。”

  作者五大要点证伪

  此前的1月10日,唐大禧在沙面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判断广州嘉德2010广州冬季拍卖会上拍出去的这幅画是假画,有几个要点:别人说这幅画是黄某从唐大禧那里拿的,但唐大禧却不认识黄某这个人;拍卖出去的话大小约6平方尺,尺寸与原作根本不对;原作底稿是素描稿,而这幅画作是国画;从图录看,印章也很有问题,应该是描出来的;该画作曾于去年在杭州某拍卖会上出现过,当时有唐大禧的朋友在现场,咨询唐大禧的时候,唐叫千万不能买,“因为是假画”,现在这个朋友可以出来作证……

  唐大禧说,几天前,他给广州嘉德负责人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长时间以来,嘉德并无来人找我鉴画,2010年12月8日下午,《羊城晚报》披露事件之后,当晚7时才有工作人员来电,要求鉴画,我当即拒绝,理由是我未曾画过类似此尺寸的画。再者,画已拍出,事情已经披露,我不作台下交易”。唐大禧还交给记者一份他2010年12月28日整理 “《人民的苹果》创作和收藏的有关情况”。

  作品印章确有不同

  1月11日,记者前往广州嘉德采访。

  之前应对方要求,羊城晚报记者向广州嘉德发出了电子采访提纲并附上唐大禧给广州嘉德负责人的信函(电子版)。采访提纲提问:广州嘉德与刚刚在广州嘉德拍卖会上拍出的“《人民的苹果》”有何关系?拍卖图录说该拍品“直接得自画家本人”,请问这一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广州嘉德认为最终认定该作品的真伪,究竟应该通过哪些程序?你们会展开相关认定程序吗?假如最终认定该作品是真的(即唐大禧先生画的),你们将作何反应?反之呢?

  对记者的电子采访提纲,广州嘉德11日没有作出书面回应。

  而在广州嘉德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请记者仔细观看墙上悬挂着的《人民的苹果》。据介绍,事件发生后,广州嘉德即通知买家,因作者对作品真伪有异议,所以暂停提取。工作人员叫记者仔细观看:“上面盖的印章应该不是描上去的吧?之前报道说,唐大禧先生对媒体说他画的《人民的苹果》都是24平方尺,但现在看唐先生的新资料,是18平方尺……”

  在广州嘉德,记者致电唐大禧,唐大禧让记者转告广州嘉德有关人员,“请他们去现场看看真的《人民的苹果》”。由此引出上文双方的对话。

  12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幅作品的印章形制和刻法并不相同,落款下面的印章一个是方形,一个是圆形。

  广州嘉德决定撤拍

  12日中午,记者接到广州嘉德信息,说老总李亦非给唐大禧的回信已写好,并给记者传了一份。

  信函中称:“接到尊函,我们非常重视,因为委托方在《人民的苹果》的委托拍卖合同中注明‘直接得自画家本人’,我们便没有向您再作进一步的认证。在我司与委托人的合约中已明确规定,委托方应该向我们如实反映拍品的来源,不能存在任何隐瞒和虚构。我司只是一个中介机构,每场拍品上千件,确实也没有能力去一一和画家联系,导致出现这种情况。对于拍品的真伪问题,我们在放发图录或预展期间,如作者本人提出异议,我们都会尊重作者的意见,作撤拍处理。当拍卖结束后,我们得知您对此作提出异议,我们便于第二天通知了承买人,不予提货,此拍品当作撤拍不成交处理。同时我们还会进一步追究委托方的有关法律责任。”

  今日看点

  “名家画作”拍出高价

  作者坚称“这画有假”中介承认未核真伪

  卖家责任仍待追查

  作者坚称“这画有假”

  中介承认未核真伪

  卖家责任仍待追查

  《人民的苹果》创作和收藏的有关情况

  1972年,我开始创作《人民的苹果》。

  1973年,完成创作。原作规格为159×128(厘米),约18平方尺。此画参加了1973年《全国国画连环画展》巡展,获得好评,被多次出版和印刷成宣传画。

  1974年,我分别应上海、天津两地博物馆之约,按原样大小复制了此画,供他们收藏。

  1976年,中国美术馆退回《人民的苹果》原作。

  1996年,李小菡代表广州嘉德上门劝说我把《人民的苹果》原作出让。我终以“画作能得到藏家喜爱和收藏对画家来说也是好事”之念,约定以14万元底价交由李小菡和古树安带走该画。当时在交画时,我向李小菡索要此画正片以留存。后由古树安送给我一卷120度正片(拍有《人民的苹果》的彩色反转胶卷)作留存,至今仍在我处。

  1996年10月19日,由中国嘉德拍出15.4万元(含佣金)。

  2008年6月29日,杭州西冷拍卖行有一幅《人民的苹果》(该画注明规格为:88.7cm×69.5cm),当时有朋友想拍此画,来电咨询,我明确告诉他不能买,我从没画过此尺寸的画,一定是赝品!

  2010年12月8日,广州嘉德拍出《人民的苹果》(注明89×70cm,5.6平方尺),以16.8元万成交(含佣金)。

  当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来电追询此画情况,我否认画过此尺寸的画,表态该画是赝品。记者继续追踪,我表态:让事实说话!

  2011年元月12日,将举办《五代同堂》联展,展出广州解放以后五任市美协主席的作品,届时我将展出《人民的苹果》的创作纪实,把创作的全过程及底稿、印章、出版物等一并展出,让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

  (本稿由唐大禧于2010年12月28日整理,并交给羊城晚报记者,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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