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以明为何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4日 09:00 荆楚网

  作者:梁小斌

  黄以明先生一张状纸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侵犯知识产权。这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黄以明写了一篇非常出色的阐述他艺术思想的文章,这篇文章被馆长盯上了,于是也不打招呼地被摘抄后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在中国,这似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因为中国传统的教育里,要我们都要有平常心。

  我第一次见到黄先生,是在老故事的酒吧。他穿着对襟的衣裳,坐在藤椅上正扭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神里有一种书生一般的和善。当我握住他的手,我就感觉到他很会写大文章。我没有想到,一个书生也会告状。

  没有想到是不对的。我们往往把出乎意料之外做为一个问题的结尾。但是,以明的诉状,我也是读到过的,其言词昭昭,证据确凿。一个书生为何与法律有缘。

  中国书生最早的惨状,莫过于鲁迅笔下的那个用手撑地代替走路的孔乙已。孔乙已以文为生,靠给富裕人家抄抄写写过活。但是,孔乙已没有考虑告状问题。他觉得因为找饭吃被丁举人打折腿是应当的。鲁迅之笔反映了他对旧时书生命运的同情,但也包含着对只会写“回”字的旧时书生所掌握知识的嘲笑。

  现在,中国美术馆内的知识权贵不再嘲弄知识了。他们尊重知识的唯一表现是掠夺知识。中国改革开放了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广大的农民工是国家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国家崛起的底层是中国农民的血汗和脊骨。这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这才有了所谓民生问题。但是,中国民族的精神财富是谁创造的呢?到底是谁滋养了谁,大家来想一想。

  比较熟悉的论调是,目前是精英文化,因为国家已经尊重知识,文化精英已经尽收体制内囊中。当精英文化闹得甚嚣尘上的时候,以明的一张状纸告得就是文化精英人物。

  以明一状,给我们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文化史观上了生动的一课。当我们从网上看到以范迪安署名的文章满天飞时,以为好文章、好思想出自于精英人物的头脑,那里是当代美术好思想的源头,连我们的政府官员也这么看。但是,真相一旦暴露,文化精英不过是文化衙内人物。

  中国精神财富,或是文化产品的真正创造者,是那些如同农民工一样的在中国大地默默生存的无数“一介书生”。

  黄以明,一个天国精神的漫游者,经常在歌德与席勒之间徘徊。因为对一些偌大的人本问题钻研过深,连与他最亲近的人都认为他“迷狂”。他不依附奸商,不仰赖洋人,更不投靠学术权贵。一个“迷狂”的书生,全文化衙内人物疏于与他交往。但是,不交往不见得不在注意他写的文章。他们不要黄以明这个人,只是要他的文章。这不是掠夺,又是什么?因此,黄以明、我的朋友,他写出再辉煌的文章也养活不了自己。他羞涩地连起码的稿费也不知怎么伸手向“衙内”要。他平日靠给寺院写廊柱上的字和抄经为生。

  据我所知,黄以明在开始的时候也不想打这场官司,连他自己都曾以平常心对待这桩事。一个平常心历经两年多的精神徘徊,不是麻木下去,而是产生了某种顿悟:当一个人只有彻底地看清自己已经一无所有,这个一无所有就会发出光芒。它是在精神被榨干之后的意外光辉。

  我不懂得什么叫做知识产权,我曾经以为知识和权力永远是对立的,权力都永远反对知识。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尊重知识为先导,不知什么原因,尊重知识变成了侵占知识。这个对知识的越是尊重,越是采取摘桃子的方式行事。恰恰就是只要喜儿身,并不要喜儿这个穷人家。也如同我们只尊重大米,并不是在尊重农民。黄以明第一个确切看透了自己是个中国文化民工的实质。

  中国文化民工(包括体制外中国诗人)的生存状况证明,知识和诗其实是有力量的,是有价值的。如果没有力量和价值,也不会被任意侵占。譬如说海子,他的诗如果没有价值,也不会被教材和学者所“引用”。但是,诗有价值,并不见得诗人这个人有什么价值。这就是学术圈里的潜在逻辑和鬼心思。

  前几日,上海海事大学的女研究生杨元元挽起两条旧毛巾挂在厕所的水管上,半蹲着的以极其痛苦的方式吊死了自己。据说,死前她五天五夜没有合眼,苦苦思索“为什么知识无法改变命运”。杨元元死都不明白的问题,令人心寒地回到改革开放初始时期的思索源头。现在看来,知识仅靠被“尊重”,也并不能解决知识主人的生存问题。我们的文学曾经歌颂过中国农民工的劳动,但是农民工的日子还是那么苦。歌唱大米,能保证我们吃上大米吗?我们是在被赞美的时刻,同时被剥夺,这就是生存的辩证法。

  只有将崇高的知识的力量降格为饭碗的力量,降格为一个书生的呼救,才能有一个关于中国知识产权的觉醒人的出现。

  请不要夺我们的饭碗,这真是莫大的勇气和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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