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投资人资助画家惹法律纠纷 千万房产难收回

2017年08月08日 11:59 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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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8月5日,在律媒百人会举办的“艺术品投资法律风险案例研讨会”上,上海艺术投资人张明现身讲述了自己11年前与一名画家签订资助协议后遭遇对方违约,随后双方诉诸法庭,自己胜诉后却难以收回价值千万房产的遭遇。

  与画家签订资助合同却遭违约

  张明是一名投资人,常年收藏、投资书画,居住于上海。早在2006年,张明认识了北京画家刘国新,并与对方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资助协议。

  “我太太与刘国新的妻子是大学同学,通过我太太的介绍,2006年4月份我认识了刘国新”,张明告诉界面新闻,他曾在1995年的北京油画双年展上看过刘国新的作品,对其存有印象。

  2006年4月,张明第一次到了刘国新位于北京的家,发现对方夫妻二人住在二十多平米的房屋里,四处堆着画作和书籍,除了简单家具,连张床都没有,只能挤在沙发上睡觉,生活拮据。

  “第一次见面时,刘国新就主动提出了让我资助他画画,我就同意了。”张明介绍,刘国新提出让他用1000万包下其画作10年,其中500万购买房子作为画室,50万用于画室装修,其余450万则分十年给,每年45万,而自己每年提供新创作的2幅大画和5幅小画。

  张明告诉界面新闻,自己当时并不清楚刘国新的具体职业,“其实到现在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对他的情况都不了解。”

  2006年7月,刘国新去了一趟上海张明的家里,双方具体谈了资助合同的全部条件。张明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当时他提出了没有办法确定画作的质量,刘国新就提供了6张年轻时的画作作为样品画给他。而自己则在北京望京地区购买了一套467平方米,总价500万人民币的房子,作为刘国新的画室,并支付了50万元人民币的装修款。

  2006年9月17日,张明与刘国新正式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资助协议,并明确约定于2007年1月开始执行,至2017年1月1日止;刘国新每年提供2幅独立创作的油画作品,十年共计不少于大画20幅,小画50幅。同时,协议中还约定,十年期满后,只要刘国新履约并且交付的画作让张明满意,房子就可过户给刘国新。

  张明介绍,他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就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了刘国新第一年的资助费用45万人民币,但是到2007年底他都没有收到刘国新的画。直到2008年,刘国新向张明索要第二年的资助费用,并答应年底之前把2007年——2008年两年的画作一起提供。于是,张明就把第二年的45万也给了刘国新。至此,张明一共提供了9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款给刘国新,但是并没有收到任何一幅画。

  连续两年的违约消磨掉了张明的耐心。2009年当刘国新再次向他要第三年的资助费时,他明确表示,因其违约决定终止协议,自己不会再付给他资助费,并希望刘国新能归还房产。

  “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人的人品信不过了,就决定终止合同。”张明对界面新闻说,而自己当时仍然认为双方都还是朋友,不想撕破脸走法律程序,想私下协商解决。

  对簿公堂,终审判决画家违约

  据张明介绍,他在2009年到2013年的那几年间一直催促刘国新返还房产,却一直遭到对方的拒绝。所以他就给刘国新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对方在2013年之前搬离房子,否则就要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

  令张明没有想到的是,刘国新先行一步将其告上了法庭。2014年4月,他收到了北京朝阳区法院的起诉书,成了被告。

  据张明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刘国新起诉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6张画作,而张明却不继续支付资助款,违反合同约定。他要求张明支付近5年的资助费及利息280多万元,并把房子70%的产权过户给他。

  “我当时很愤怒,没想到自己好心资助他画画,让他白住了7年的房子,却反而被恶人先告状。”张明对界面新闻表示,自己随后委托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应诉并反诉。

  据张明的代理律师介绍,当时法院审理此案的焦点问题是:刘国新在合同签订后,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刘国新向张明提供的6幅画作,是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的画作,还是作为用来确定作品质量的样品?

  张明的代理律师指出,刘国新所提供的6张画作均为样品画,并不能作为合同中所约定的新画作;同时刘国新连续两年都收到了张明的资助款项,却没有履行交付油画作品的主要合同义务,明显构成违约。

  2014年9月15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判决刘国新违约,解除资助合同,归还2年的资助费及7年的银行贷款利息,并要求刘国新于判决生效之日三十日内腾退张明位于北京市望京地区的房产。同时,张明归还刘国新提供的6张样品画。

  随后,刘国新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北京中院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2月12日,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刘国新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胜诉后又面临“执行难”困境

  张明告诉界面新闻,他拿到二审终审判决书后,就来到了朝阳法院执行一庭申请执行。而经办法官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于洋提出了分2步执行的方案,先腾退望京的房子,再执行欠款和利息罚金合计189万元。同时,把刘国新列入失信人员的“老赖”黑名单。

  “而且因为我遗失了刘国新一张样品画,法官就让我从刘国新本该归还的189万欠款中挪出100万作为画作的赔偿金。”张明说,自己当时同意了这个方案,并作了笔录。

  界面新闻也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到,刘国新在2015年10月20日就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形是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且履行情况位为全部未履行。

  在2015年到2017年的这两年多时间里,张明先后20多次从上海来北京,然而事情却迟迟没有任何进展。张明指出,到目前为止,判决书上的一分钱都还没有执行,刘国新至今还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2017年8月7日,界面新闻记者根据判决书上的地址,去了一趟张明位于望京的房子,却只看到了房门紧闭,门口放有一袋垃圾,按门铃却一直没有人应答。

  此外,界面新闻还联系了刘国新的妻子咸某,然而截至发稿,仍然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刘国新不但住在我的房子里,而且还拖欠了4年的物业管理费,但是因为我是业主,物业就打来电话说要告我了。”张明告诉界面新闻,在此前的2010年刘国新就曾因为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过法庭,后来才去交了物业费。

  对此,界面新闻根据张明提供的物业交费通知单上的电话,致电物业公司询问具体情况,对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这件事,物业公司也不方便提供相关信息给媒体。

  张明表示,他目前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如果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不排除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方式,如撬锁之类的,来拿回自己的房产。“但那是下策了,我始终还是认为,执行程序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我的正义最终还是会得到伸张的”,张明对界面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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