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捷委员:让制售假冒艺术品者付出沉重代价

2018年03月05日 17:25 中国消费者协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 冯松龄)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文化促进会副主席万捷就艺术品打假问题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恶意大量制售假冒名人书画等艺术品现象长期存在并成严峻发展态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对书画等艺术品实行严格的版权保护,针对严重的恶意制假贩假犯罪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和《刑法》,提高惩罚赔偿标准乃至追以刑责,让制假者付出沉重代价。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国人需要更高品质的生活和更多投资渠道,以书画为代表的艺术品因其稀缺性而具有的巨大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保值增值的特点,成为国人关注和投资的热点。在巨大的社会需求和艺术真品的稀缺性冲突下,恶意大量制售假冒名人书画等艺术品现象长期存在并成严峻发展态势。

  万捷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据统计,市场上杨之光的假画率达到60%—70%,启功等市场认可度更高的艺术家作品,伪作比例远高于70%。在陕西、江苏等地都曾发现伪造当代中国书画大家作品的窝点。2017年年底,贵州遵义警方成功破获一特大制贩假冒齐白石、启功等名家书画作品案,共摧毁3个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字画1165幅,查扣涉案资金2600余万元,总案值过亿元。

  “这起案件显露了大肆制贩假冒名家作品现象的冰山一角。”万捷说,这些犯罪团伙以仿冒书画冒充名家真迹,造假者仿真程度高、造假贩假专业化,并且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地下灰色产业链:擅长模仿名家书画作品的制假人员、个别书画鉴定专家、假书画买卖中间商、少数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甚至一些书画作品专业鉴定人员主动参与造假贩假。

  对此,有关部门对制售假冒书画较为猖獗的地区进行过多次清查整治,整治也有短期或局部效果,但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恶意大量制售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欺骗消费者,不仅损害了书画著作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甚至给国家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万捷向记者总结了艺术品制假贩假猖獗的几个主要原因:艺术品鉴别门槛高、普通民众基本不具备识别艺术品真伪的能力;艺术品鉴定行业缺乏管理、鱼龙混杂,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现象;公众包括部分书画名家本人版权保护意识不高;打击力度不够大、配套措施不完善;相关法律有待完善。“比如,现行《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万捷说,拍卖公司利用《拍卖法》中不担保真伪等条款,让一些拍卖会成为了销售假画、假艺术品的平台,这已经成为引发书画市场乱象的根源。

  对此,万捷提出6个方面建议:对书画等艺术品,实行严格的版权保护,针对严重的恶意制假贩假犯罪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和《刑法》,提高惩罚赔偿标准乃至追以刑责,让制假者付出沉重代价;由政府扶持当代著名艺术家建立作品数据库,引导专业机构、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建立艺术品真迹数据库和鉴证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艺术品版权保护和净化艺术品市场的重要性,将“打击艺术品盗版”纳入2018年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中,以案说法、普法,带动、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完善拍卖行内部规则体系,建立几家具有国际信誉的一级拍卖行和画廊,完善市场标准,并建立“知假拍假”黑名单;建议修改《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拍卖行应当承担对拍卖品鉴别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知假拍假,就构成欺诈;充分发挥协会、行业组织和民间组织在净化国内艺术品交易市场中的作用。

  “要采取严厉措施、多管齐下,加大对书画等艺术品的版权保护、净化国内艺术品交易市场环境,营造清明、传承有序的艺术品市场。”万捷说。

扫描关注带你看展览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

推荐阅读
关闭评论
新闻排行
高清大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