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以高价回购藏品为诱饵非法吸收存款120万元

2017年05月27日 10:54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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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呼和浩特5月26日电(通讯员 连春霞)三男子购买假身份证成立了拍卖公司,并以高价回购藏品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万元。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杨某、云某、侯某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5年6月15日,被告人杨某使用网上购买的假身份证成立了拍卖公司,计划以回购藏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后的半年间,被告人杨某伙同云某、侯某在某商厦写字楼办公室内,以藏品拍卖公司的名义,按照各自分工,通过微信、电话、宣传册和举办宣传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宣传,并以销售邮票、纪念币、字画等收藏品为名,约定半年后藏品公司高价回购。

  为了获取公众信任,三被告人还与30多名受害人签订了承诺书,约定半年后收益率为30%,按月支付高额利息,并承诺半年后高价回购收藏品,非法吸收30多名受害者存款120万元。然而,在半年期后,三被告人对于之前的承诺无法兑现,并以各种理由搪塞。经众多受害人报案后,警方人员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将三被告人抓获。

  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三被告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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