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太买收藏品被骗40多万 求助又被骗10多万

2018年06月01日 09:03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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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检察日报  文:刘建鹏 郭芳芳

  原标题:王老太被骗:有人行骗,有人“助攻”

图①:曹雪玲的账本图①:曹雪玲的账本
图②:提审现场图②:提审现场
图③:王老太保存的打款小票图③:王老太保存的打款小票

  2018年5月7日,河南省偃师市大口镇集会市场,偃师市检察院送法下乡服务团正在开展宣传活动。展板上,根据该院近期办理的两起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真实案例,并结合电影《巨额来电》素材编写的警示宣传资料,引得不少过往群众驻足观看。

  “太吓人了,因为泄露个人信息被骗60万,这代价太大了!”“真人真事才更有警示效果,我妈平时也热衷电视购物,我想给她带一份资料,你们有没有宣传单?”类似的问题不断问向街头宣传的检察官,并一一得到答复。

  警示材料中提到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案件?

  遭遇“连环诈骗”

  虽然办结已有一段时间,案件承办人、偃师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霞对被害人王老太印象颇深:“人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衣着也很时髦,对诈骗嫌疑人也并没有表露出咬牙切齿的情绪,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

  王老太今年60多岁,子女在外地工作,她退休后在家安享晚年。上了年纪,对养生保健格外上心,从2014年6月开始,她迷上购买保健品。每次,她都按照保健品公司的要求,填写了个人信息。噩梦,也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以前接到的电话很少,自从填写了那些个人信息,每天各种来电不断。”王老太怀疑,自己的信息是保健品公司泄露出去的。

  一天,她接到一陌生来电,对方称是某收藏品公司的工作人员,公司有一些收藏品低价回馈客户,同时表示,购买一段时间收藏品升值后,公司还负责回收。能挣钱,还没有风险,这样的好事让王老太很是动心,马上答应购买。很快,她收到了对方用快递寄过来的一件收藏品。

  王老太对收藏不太在行,看到对方提供的盖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的发票上,填写着物品的名称,还有比自己实际购买价格高得多的标价,她没有任何怀疑。最关键的是,她抱着对方能够回收,让自己挣差价的幻想,爽快地将货款给了快递员。

  之后,王老太每天接到的电话更多了,致电者中不乏一些知名的收藏品公司,内容涉及生肖金币、金条、金银纪念币、纪念钞等,价格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无一例外的是,所有来电者都承诺:“我们给你寄的所有收藏品,到时全部上门回收。”有了这样的承诺,对于送上门的收藏品,王老太从不拒绝,照单全收。

  时间一天天过去,对方承诺的上门回收时间早过了,却还不见人,王老太着急起来,一次次联系对方。偶尔联系上,对方语气显得很不耐烦,全然没有了当初让她购买时的热情,表示回收可以,但是要交鉴定费、海关税等各种费用。这些费用算下来,有时超过购买价格,“总之就是设置各种障碍,让你打消回收的念头”。

  此时的王老太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就在她懊恼之际,又接到了自称公安部门的来电,称在办案中发现王老太被骗了40多万元,“被骗的钱可以退还,但要交纳一定的公证费、办案费”。信以为真的王老太对对方的要求有求必应,什么领款证明费、手续费、解冻费、代理跑腿盖章费……每次几百上千元,林林总总算下来,王老太又被骗走10多万元。

  然而交了钱,退款却迟迟办不下来,王老太终于警醒了。2017年2月6日,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仅以王老太自己保存的打款小票统计,从2014年被骗开始到2017年报案,她总共被骗了大概60多万元,其中仅2016年就被十多伙骗子骗走了30万元。

  “诈骗家族”现原形

  在王老太的报案材料中,多次提到一个自称叫吉静的人,“2016年6月,她给我打电话,自称是北京一个中央单位的财务科主任”。为打消王老太的怀疑,吉静报出了王老太的两个手机号和一个固定电话号码,称“我们是专门为老百姓办事的。我是国家干部,经常下去办案,前几天刚办完一个案子,那些骗子交代说骗了你12万元,我们财务科准备把钱退给你,今天给你打电话,就是告诉你,你只需要交一些手续费,我们就能把被骗的钱退回来。”

  尽管这套说辞漏洞百出,但急于挽回损失的王老太已顾不上细想,而是“就跟着了魔似的”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银行ATM自助柜员机和银行汇款的方式,分十几次将4万元打到对方提供的卡号上。

  公安机关根据王老太提供的卡号、电话号,顺藤摸瓜,很快就将自称吉静的河北定州人曹雪玲抓获归案。

  在曹雪玲的家中,警方起获了她在实施诈骗过程中用来记录的账本,上面清晰地记录着被害人的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对方银行卡号,以及她自己在每次诈骗时自称的身份、姓名、所使用号码的后四位、诈骗的理由、价格等,同时还标记有“签收”“支”“改”“退”“没钱”等字样。

  据曹雪玲交代,标记“签收”“支”“改”的,都是对方收下快递交了钱骗成功的;“退”“没钱”“不接”,就是没被骗的。每次骗成功,曹雪玲都会用红笔标记下来,以作为重点对象继续行骗。这也就是王老太电话越接越多的原因。

  曹雪玲交代,自己出售的假收藏品,都是在老家高蓬镇高蓬村附近买的,“都是几十块钱一件的工艺品,卖的时候却是以几百上千的价格,作为珍贵收藏品卖的。另外,店里还能提供购物发票,五十元一本,我前后买了大概三十本。发票的主要作用,是可以把工艺品的价格写成收藏品的价格。”

  账本上的记载,让公安机关的侦查有了针对性。警方最终查实,她单独或伙同丈夫郎海龙、父亲曹进平(在逃)、母亲陈彦琴(在逃)、姐姐曹曼、姐夫王晓光,共向包括王老太在内的22名被害人诈骗10.3万余元,其中诈骗王老太3.9万余元。曹曼和王晓光诈骗两名被害人4.6万余元。案发后,仅曹雪玲的银行交易记录就打印了近百页。

  揪出幕后的“菜商”

  随着案件的推进,公安机关从查扣的曹雪玲的手机上发现了新的案件线索。QQ邮箱信息显示,曹雪玲曾从包括QQ昵称为“等一分钟”在内的多名上家手里购买过公民个人信息,“一共买了有几万条,花了有1万元左右。”网络诈骗流水线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菜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开始浮出水面。

  在诈骗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李霞一直十分关注公民身份信息泄露的情况。得知上述情况后,多次协调沟通公安办案人员对“等一分钟”等上家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及时立案侦查。

  警方侦查很快有了结果,“等一分钟”的真实身份得到确认:方成明,男,生于1984年7月,小学毕业,农民,河北省定州市高蓬镇北高蓬村人。2017年6月8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方成明到案后交代,自己的信息是以每条二至五毛钱的价格从两个上家处购买的,一个绰号叫“富哥”,当地人,二人见面后直接通过U盘拷取数据进行交易,共购买了7000余条;另一个是通过QQ联系,对方QQ昵称“财神数据”,具体姓名不详,买过大概1000条。而自己之所以购买“买过收藏品人”的个人信息,“是因为我们这边有许多以卖收藏品实施诈骗的人,这些人都愿意买这种信息方便他们实施诈骗,对这种个人信息的需求量也比较大”。

  获取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后,方成明在网上兜售,看到“数据群”“大帝国”之类的群就加进去,在里面发“我有信息”,以吸引买家。购买者中,就包括曹雪玲。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技术侦查鉴定,方成明共向21个QQ邮箱发送过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邮件,共计发送了57594条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万余元,其中发给曹雪玲的个人信息超过3000条以上。

  “富哥”的真实身份也很快被查明。他叫付从起,男,1978年5月出生,初中毕业,农民,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常庄乡人。正在公安机关准备动手抓捕时,得知方成明被抓消息的付从起选择了外逃,并在逃跑的过程中将随身携带的存储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笔记本、电话和U盘全部扔掉。公安机关对其上网追逃。2017年7月27日,付从起在亲属陪同下到偃师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到案后,付从起交代,自己共卖给方成明信息7000余条,从中获利3000元。

  2017年8月30日,公安机关将方成明、付从起二人移送审查起诉;10月13日,偃师市检察院以二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2018年3月5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方成明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付从起因自首被从轻处罚单处罚金1万元。依法没收二人违法所得赃款1.3万余元。判决后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2017年7月27日和9月18日,公安机关先后将曹雪玲和曹曼、王晓光诈骗案移送审查起诉;偃师市检察院受理后决定并案,于11月9日以三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2018年2月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曹雪玲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曹曼和王晓光因向公安机关退回被害人损失5万元,被从轻处理,曹曼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王晓光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王老太报案中所提到的其他诈骗事实,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为有人专门出卖“买过收藏品人”信息,行骗者选择诈骗对象格外“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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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收藏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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