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府瓷与西夏官窑
北京 杭天
历史上的“贡瓷”制度,至迟在唐代即已出现,发展到宋代,更形成了专门为宫廷烧造瓷器的“官窑”。那么,处处皆欲与宋廷一争高下的西夏王朝,其官府瓷器的烧造情况如何?有没有自己的“官窑”呢?
北宋官窑还有很多谜团尚未揭开。当时处于文化中心地带的北宋官窑尚且如此,荒鄙偏远的辽、西夏诸国,其官府瓷器的烧造情况则更鲜为人知,显得愈发神秘。幸运的是,笔者于多次赴西北考察的过程中,征集到一些瓷片标本,尤其是两个刻划有铭文的大瓮残片,显示了其作为官府定烧瓷器的属性,以其为突破口,结合其他标本和文献资料,笔者试就西夏官府瓷器的烧造情况作一探究。
“东平王衙下”铭文瓷片
该瓷片是一黑褐釉瓮的口部及上腹部(图1)。距口沿约5厘米处,自上而下刻划铭文五字:“东平王衙下”。“衙”字最右侧偏旁缺省,应属当时的异体字或误笔。字结体端正,线条粗细均匀,笔画遒劲,风格硬朗。瓷片高25厘米,宽约27厘米,釉较薄,胎浅米黄色,口部外翻,上沿及侧沿皆切削硬朗,缩颈。传瓷片采集于灵武回民巷窑外侧南部某处。从其造型、胎、釉的特征判断,为西夏制品无疑。从口部造型及瓷片整体弧度看,其完整器应接近于现藏日本的黑褐釉剔划牡丹纹罐(图2)。
西夏“东平王”的封号未见诸史料记载。但是,在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汉文本《杂字》残卷的“官位部第十七”中,收录有西夏自皇帝以下的中央官职与封号,包括尚书、令公、三公、郡王、嗣王等,而“平王”也赫然在列。显然,“平王”表示等级及封号性质,“东平王”“西平王”“南平王”“北平王”则是当时具体的封号。中国封建王朝历朝历代多有这种名称的王位之封,翻检史籍,俯拾皆是。当时处于西夏宗主国地位的宋、辽也有类似封赏。比如《辽史》记载:辽代大将、皇亲萧排押曾随辽圣宗征高丽,有战功,“(开泰)五年(1016年),进东平王”。北宋太祖、太宗之弟廷美,有孙名承干,“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死后获得神宗嘉奖,追封为东平王。
西夏建国之前,接受中央王朝的册封,自后周皇帝于954年封李彝殷为“西平王”始,这一封号便一直由西夏王族李氏袭承。10世纪晚期,辽、宋相继封李继迁为西平王,后李德明、李元昊父子也相继接受了宋廷所赐“西平王”的封号,一直到李元昊称帝后,宋廷才于1039年削去其封赏。
西夏建立之初,其官职的设置均模仿北宋,故西夏内部王侯的封赏名目也极有可能模仿北宋朝廷。西夏以四方命名的王侯之封,见诸记载的还有“南平王”,清代佚名所撰《西夏志略》载:“睍,清平郡王子,初封南平王。”西夏末帝李睍在继承皇位前,被封为南平王。
“东平王衙下”瓷片的面世清楚地表明西夏确有“东平王”之封号,而且,刻划有此铭文的瓷瓮,当为东平王府定烧瓷。
“三司”铭文瓷片
该瓷片是一件茶叶末釉瓮的口部及上腹部(图3)。距口沿约4厘米处开始,自上而下刻划铭文两字:“三司”。字体风格与前面的“东平王衙下”铭文类似,只不过线条稍粗。瓷片高21厘米,宽约31厘米,釉褐色微绿,也称茶叶末釉,胎浅米黄色,芒口,口部为斜唇口微外侈,缩颈。传瓷片采集于灵武磁窑堡窑址某处。从其造型、胎、釉的特征判断为西夏时期制品无疑,其完整器当与西夏博物馆(银川)藏黑釉瓮(图4)造型一致。
《宋史·夏国传》载,李元昊继承王位后在1033年建立了一套中央官制,“其官分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开封府”等,其制度多与宋朝相同。其中中书、枢密、三司是掌管王国政、军、财的最高行政机构,即中书主持政务,枢密掌管兵政事务,而三司,“唐代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主管国家的财政赋税。宋朝沿袭唐制,西夏又沿袭宋三司设置”。
有“三司”铭文的瓷瓮,为西夏中央政府中主管财政的三司所定烧的瓷器。
其他西夏瓷标本所具有的贡瓷特征
除上述两片瓷片标本确认无误为官府用瓷以外,出土于灵武窑的标本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带有官府或宫廷用瓷的特征,兹举几例:
黑釉唾盂(图5) 为回民巷窑产品。器壁较薄,制作精致。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同于一般西夏瓷的外壁施半釉,底足露胎,并以石英砂垫烧的特点,而是内外均满釉,内底部以支钉垫烧,圈足亦施了釉,制作含蓄精致。在中原地区,类似这种底足的处理也极少能在民间用瓷上发现,所以很显然,这个西夏黑釉唾盂是按照中原贡瓷的标准制作的。
银酱釉剔划牡丹纹梅瓶瓷片(图6) 釉色闪亮夺目,胎质坚硬,从残存的部分可以推知其高度和腹径都比一般西夏梅瓶要大,而其腹部器壁的平均厚度仅为四五毫米,如此硕大的器形,器壁又如此之薄,稍有不慎即容易破碎,显然不适合民间劳动人民使用。梅瓶主要用来储酒,这个梅瓶标本如果不是因破损留在窑址,恐怕在当时应该早被细心地存储于架上,或在某个宴席被婢女小心翼翼地抱持着侍立于一侧了。
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第七卷“敕禁门”下规定:佛殿、星宫、神庙、内宫等除外,普通官民屋舍上不得有莲花装饰,不允许涂画大朱、大青、大绿等颜色。以莲花为主的图案在西夏瓷器上虽不像牡丹那么普遍,但也不少见如图7、8两件梅瓶。西夏剔划花梅瓶制作工艺精湛,费时费力。迄今为止,西夏梅瓶的出土地点都临近或位于西夏主要州、府、监军司处,所以有理由推测,绝大多数西夏梅瓶都有可能是为官府包括寺院、监军司烧造的贡瓷。之所以把寺院用瓷也纳入贡瓷的范围,是因为西夏僧侣在当时有着很高的地位,某些方面甚至凌驾于普通官吏之上。黑水城出土文献《杂字》残卷所收录的西夏官职与封号中,与僧侣有关的竟占了十分之一,有“僧官、僧正、僧副、僧判、僧录、僧人”等,与诸官职同列,可见僧侣在西夏的地位非同一般。故其对所用器皿必然也有很高的要求。
西夏时期,灵武窑烧造有一定数量的瓦当和滴水(图9),纹饰无论兽首还是花卉,均雕凿精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胎质为硬度极高的瓷胎,比同一窑的一般瓷器胎质稍粗,但烧成温度相近。而即使是在西夏王陵出土的类似器物,也多为灰陶或挂绿釉红陶胎制品,质地比灵武窑制品要疏松得多。显然,灵武窑这些在同类产品中堪称翘楚的瓦当和滴水,也当是为官府或寺院烧造。
灵武窑在西夏时期承担了烧造贡瓷的任务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除灵武窑外,西夏王陵出土瓷器中的白胎透明釉瓷器(图10、11)被认为产自于贺兰山插旗沟窑,故插旗沟窑当是另一个西夏贡瓷的烧造场所。
关于西夏官窑的问题
灵武窑是否为官窑?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官窑的定义。官窑必须符合下面两个条件:1.必须是官府,甚至宫廷大内直接所设之窑;2.所烧之器质量与民用瓷差别大,并禁止流入民间。那么,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对灵武窑稍作考察可知,其产品以民间用瓷为主,尤以碗、碟为大宗。尽管梅瓶之类器物有可能大多数是作为贡瓷来烧造的,但其主要装饰风格比如剔划花,在其他器物如某些不具备贡瓷特征的罐、瓮、钵上也普遍使用,也就是说,西夏贡瓷与民用瓷尽管精粗有别,但其工艺特点、主要的装饰风格以及产地均无太大差别,很明显,这是贡瓷瓷窑与民用瓷窑没有进行严格区分,那么也就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官窑了。
至于插旗沟窑,尽管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其为西夏官窑,但考虑到其产品唯胎色比灵武窑产品更白,而其釉色、釉质、造型工艺与灵武窑产品相比均无明显优势,有些方面,比如器壁较厚,修足厚笨,这些都明显输于灵武窑,故称之为“官窑”尚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将其作为西夏“贡瓷”的烧造窑场来表述则比较准确。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西夏瓷器成型之时,北宋的官窑可能还未出现。西夏瓷器受晚唐、五代以来尤其是北宋前期磁州窑系、定窑系陶瓷和辽国陶瓷工艺的影响,约在西夏建国后的西夏前期,形成了自己的装饰手法、风格和器物种类等整套体系,并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成熟和稳定,伴随着金代西北地区耀州、浑源等地瓷窑的给养,到西夏中期其中心窑场——灵武窑的烧造逐渐兴盛,西夏中晚期的产品质量、装饰工艺和产量达到高峰。而北宋官窑,据宋代叶寘《坦斋笔衡》记载:“政和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由此推断,北宋官窑的烧造时间应该在政和元年到北宋灭亡之间,即1111~1126年间。烧造时间短暂仓促,故可能未对西夏瓷产生影响。在北宋建立官窑之前,承担烧造贡瓷任务的主要有邢窑、定窑、耀州窑、越窑等窑口,而其中的定窑、耀州窑也在对西夏瓷窑影响最大的窑口之列,那么这种约束不甚严格的官、民混烧的制瓷制度,也必然相应地影响了西夏。
西夏灵武窑“东平王衙下”铭瓷片、“三司”铭瓷片,一方面直接证明和佐证了西夏有“东平王”封号和“三司”机构的设置,另外结合其他标本,表明灵武窑中的某些窑炉在西夏时期承担了烧造贡瓷的任务,其产品质量高于一般民用瓷。灵武窑是一处官、民混烧的西夏中心窑场,但和同样烧造贡瓷的插旗沟窑一样,都不能作为西夏“官窑”看待。或者说,目前的证据表明,西夏有贡瓷,而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官窑。
责编 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