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男子仿制品当真文物卖诈骗犯罪获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 10:53 中国新闻网 微博

  

  将仿制工艺品当“真文物”来卖,自以为演技高明,却在意欲再次行骗时被捉。近日,被告人申某被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申某平时摆个小摊儿,卖点小玉器,因为被害人李某曾在他摊上买过玉器而相识。2011年9月的一个中午,申某与一在公共汽车上认识的老汉(另案处理)预谋后,将被害人李某约至城区某招待所一房间内,由老汉假扮盗墓者的父亲,申某谎称老汉有一盗墓所得的青铜器文物,因生活困难急需出手,李某信以为真,以20000元的价格买下。后申某与老汉分赃。 

  事后李某发现上了当,正苦于不知道怎么找申某,没想到尝到甜头的申某更加贪心,几日后,申某又将李某约至招待所,再次欲用仿古工艺品行骗时,被早已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案发后,申某已将赃款退还李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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