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1年3次劫玉石原料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0日 09:42 法制网

  3抢玉石仓库主犯判19年 团伙7人均获刑 被抢公司为2008年奥运会捐赠商

  本报讯(记者 李奎通讯员 黄硕)劫匪持刀闯入格尔木昆仑宝玉石有限公司的仓库,一年三次盗抢玉石原料2.5吨,销赃得款240余万元。记者上午获悉,首犯马斌因盗窃罪、抢劫罪终审获刑19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获刑。

  2009年12月,马斌伙同几名身穿迷彩服的男子手持尖刀翻墙进入到仓库内,劫走900余公斤的俄罗斯玉石原料。格尔木公司报案,称这些玉石进价就高达700余万元。

  2010年8月9日凌晨2时许,马斌等人翻墙进入仓库值班室,将两名值班保安用绳子捆绑,并用胶带封住两人的嘴,然后将值班室内的监控设备砸毁。

  另外两名保安听到狗叫,起床想查看情况。此时,几名男子冲向宿舍区,持刀对他们一顿乱砍。几分钟后,两名保安受伤倒在血泊中。控制住4名保安后,马斌等人打开仓库大门,一辆货车开进仓库。顷刻,仓库内的1.5吨昆仑玉籽被洗劫一空,货车满载而去。

  2010年9月27日凌晨,马斌等人再次来到大鲁店村,货车再次停在格尔木公司仓库院门口。身着迷彩服,脸涂油彩,手持砍刀的数名男子跳下车,翻墙进入仓库。当第一名男子爬进院后,突然警报声大作,院中原本圈养的狼狗此时却散养在院内,狼狗对着蹲在墙头的男子狂吠不止。

  正准备跳下墙的那名男子手持砍刀不知所措,正在爬墙的3名男子慌忙从墙头跃下,几人仓皇中爬上货车逃走。

  这一次,警方依据监控录像,顺利找到了涉案货车,并顺藤摸瓜抓获了马斌、马有林等7名嫌犯。

  检方指控,马斌等人盗抢玉石原料共计2.5吨,销赃得款240余万元,并在抢劫过程中砍伤两名仓库看管人员,分别造成轻伤(偏重)及轻微伤后果。

  主犯马斌是青海农民,开庭时供述,他们把玉石原料运回青海,以1400元一公斤的价格卖出。

  据了解,被盗抢的格尔木公司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捐赠商。

  北京奥运会选定昆仑玉为奖牌用玉后,昆仑玉籽身价一路看涨,从每块10万元涨到每块100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马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罚金41000元。

  以抢劫罪判处马有林有期徒刑13年半,罚金27000元。

  以盗窃罪判处马乙四哈克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000元。

  其他人分别获刑。

  一审判决后,7人上诉至二中院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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