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唯一专管文物保护公安分局揭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9月11日 07:38 法制网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王娜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出土万余枚古代铜钱,为研究新疆古代历史提供了大量实物资料。然而,铜钱出土时发生的偷窃事件,险些让专家们与太平百钱失之交臂。

  在追缴被盗古钱的过程中,文物、公安联合执法的“龟兹模式”让人眼前一亮。

  809枚古钱丢失两天后被追回

  7月16日上午,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萨克萨克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场,47名当地的建筑工人挥锹掘土,十分忙碌。正在地基深坑中作业的挖掘机忽然停了下来。操作工跳出驾驶舱,在铲斗旁蹲下来,用手在土方中拨弄翻看。“挖到了很多铜钱!”他惊呼一声。

  工人们纷纷围上来,只见刚挖出的新土中夹杂着许多铜钱和碎陶块。几名颇有见识的工人意识到,这些铜钱应是国家文物,动不得,遂立刻向工地负责人汇报情况。而此时,另几名工人从土中飞快地抓出几把铜钱,匆匆离去。

  14时许,工地负责人向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报告:工地发现大量古钱币。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局长陈伟凭经验判断,这些铜钱一定“来头”不小,便调遣全体工作人员至现场,展开保护性勘察。得知有人拿走了一些钱币时,陈伟等人心里一惊,立刻着手追回流失的钱币。可是不论他们怎样做思想工作,就是没人承认拿了古钱币。无奈之下,文物保护管理局向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龟兹分局报了警。

  龟兹分局局长杨健告诉记者,当时共有15人接触过钱币,其中有7人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现场。于是,民警将怀疑对象锁定在其余8人身上,挨家挨户上门访问,并对其行踪密切关注。经过再三说服教育,次日,8人将所拿的809枚钱币全部交出。

  此类文物违法事件在库车县并不是第一次发生。4月中旬,某石油公司在该县大故城遗址附近施工时,无视文物保护警示标识,在保护区内挖了一条坑道准备铺设输油气管线。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对这种行为制止无果后,立即向龟兹分局报警。在龟兹分局的介入下,某石油公司最终接受了处罚,并回填深坑改道铺设管线。

  一万余枚古代铜钱艳惊四座

  7月26日,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的保管室里,新疆自治区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总队、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阿克苏地区文物局、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的考古学家、文物专家展开了一项鉴别工作。当36个装满铜钱的网状储物罐摆上工作台时,所有人都被眼前的阵势惊呆了。

  储物罐里的铜钱大小不一,表面虽然布满了绿色铜锈,但镌刻在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辨。陈伟告诉记者,经工作人员仔细清点,钱币总数确定为14000枚。

  在阿克苏地区文物局局长、古币鉴定专家颜松的主持下,考古学家、文物专家们开始对所有铜钱进行鉴别和认定。数小时后,铜钱的“身份”逐渐明晰,种类有货泉、小货泉、半两钱、五铢钱、厚五铢、小五铢、大汉五铢,还有一枚弥足珍贵的太平百钱。据颜松介绍,这些钱币的年代在公元4至5世纪,为当时的中央政府统一铸造,其种类多、品相好、数量大、断代清晰,在新疆考古发现史上非常罕见。而太平百钱是三国时期铸造的货币,在新疆是第一次出土。

  与这些古钱币混杂在一起的还有许多碎陶片,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于志勇对其鉴别和拼接后认为,碎片的原型应是一个绿釉罐和一个黑陶罐。它们内壁上的铜锈与铜钱的锈迹互相吻合,应是贮藏14000枚铜钱的容器。从这样的窖藏方式可以推断,铜钱的出土地可能是一处遗址。

  记者跟随专家们来到铜钱的出土地——库车县萨克萨克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工地。现场已被文物保护管理局封锁,并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记者在一个距离地面4米的地基深坑内看到,坑底依稀可辨年代久远的土夯路面、烧火留下的灰烬、动物的骨头……种种迹象都在验证于志勇的判断,这个区域应为一处人类活动遗址。专家们表示,从这里出土的钱币,尤其是那枚太平百钱,为研究新疆历史增添了新的实物资料,是汉唐以来中央政府统辖西域的又一佐证。

  以文保为主要任务的公安分局

  同一案件,为何文物部门执法处处碰壁,而龟兹分局就能成功结案?

  据新疆自治区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总队队长殷春茂介绍,文物保护法赋予了文物保护部门执法权,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但这些处罚仅限于警告、罚款,显然不具威慑力。不法分子并不惧怕文物执法人员,有时甚至暴力抗法。所以很多时候,文物部门只能依赖人们的道德意识约束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执法权的强制性、特许性和单向性能给不法人员强有力的震慑。杨健告诉记者,为了有力保护库车境内文物,2010年,阿克苏地区公安局抽调警力成立龟兹分局,重点保护库车县境内的6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分局是全国唯一一个以文物保护为主要任务的公安分局,这个特殊身份使该局的工作针对性强、效率高。截至目前,龟兹分局已联合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侦破10起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公安联合执法的“龟兹模式”在库车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初见成效,但仍有不少问题需解决。

  杨健告诉记者,库车县的文物古迹多分布在戈壁或山谷,这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不便,且有限的警力也无法全面监管所有文物古迹。文物执法还要求民警具备丰富的文物保护专业知识,能随时掌握当地考古动态、文物发现情况,显然,龟兹分局在这些方面不占优势。而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则缺少一支有力度的专业执法队伍。据殷春茂介绍,受编制和技术手段的限制,新疆自治区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总队只有4名工作人员,而有的县级文物部门甚至没有专业的文物执法队伍。

  原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改善状况最好的办法是加大库车县文物、公安两部门的协调力度。杨健说:“可以从资源共享、及时沟通、学习借鉴等方面着手,在库车县文物保护管理局和龟兹分局之间,形成一个高效联动机制。”

  新疆文物资源丰富,随着全区基本建设的加快,田野文物被破坏时有发生。作为全区文物执法工作的统筹者,殷春茂非常认可“龟兹模式”,希望这一模式能在新疆全区推广,在重点文物古迹较多的县市成立文物公安分局,比如在库尔勒市成立楼兰分局,在和田地区成立尼雅分局等。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有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盗窃、盗掘、走私文物和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等犯罪屡禁不止,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犯罪活动呈现职业化、集团化、暴力化、智能化趋势。在一些偏远地区,不少文物古迹散布于广大田野、山区、戈壁,长期处于无人守护状态,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目标,文物安全压力极大。

  新疆律师张元欣说,如果说文物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折射,文物保护则是一个国家文化延续的关键。在经济的发展到了新的高度后,文化的重要性愈发显得重要,文物保护也刻不容缓。从法律角度而言,对于文物的保护在制度层面已经相对完善。但法律必须通过执行才能落实,在执行层面,我们的许多法律制度仍然存在落差,其中尤以文物保护等传统的软法为甚。成立以保护文物为主要任务的公安分局的做法,无疑为解决文物保护当前面临的难题起了一个榜样示范作用。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白莉认为,目前,全国各地文物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偏少、经费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基层尤为突出,执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因此,文物、公安、工商、海关、住建、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和长效机制。而“龟兹模式”值得全国文物保护重点地区借鉴推广,应当在涉及文物保护各相关部门间建立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治安属地管理原则,由文物保护部门协助各级公安部门在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或文物犯罪活动相对突出的地区设立文物、公安联合派出机构,加大对文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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