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百万阴沉木被挖出:挖掘者成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16日 08:13 重庆晨报 微博

  这些值百万的木头是谁挖出来的?

  北碚区水土嘉陵江大桥下被发现堆有大量阴沉木,其价值不菲,但挖掘者成谜

  市民伍先生打进晨报966966公众服务中心说,他在北碚区水土嘉陵江大桥下,看到有大量的阴沉木堆放在河岸上,估计重数十吨。前天下午,重庆晨报记者赶到现场,发现河床上零星堆放着近20根阴沉木。其中,最大的一根长约14米,直径近1米。专家估计其价值一般在20万元左右。据了解,这是嘉陵江流域观音峡段自2008年以来挖掘阴沉木数量最多的一次。

  谁曾用大型机械进行挖掘?

  前天下午4点过,记者来到北碚区碚金水土公路边,发现水土嘉陵江大桥下的不少河床露了出来,而在公路到嘉陵江边的一块空地上,堆放了共14根大小不一的阴沉木,距离河边约50米,明显是有人将这些阴沉木从河床上搬到这块空地上的。

  阴沉木兼备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在河床上,最大的一根阴沉木长约14米,直径近1米,树干上有像是被火烧过的痕迹,呈现出炭状纹络,其表面还附着一层雾蒙蒙的乳白色薄膜。

  当地一位菜农表示,这些木头堆放在这里已有一两个月时间,不过,他们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把木头堆在这里的。不过,他们不时能够看见有人开来不少大型机械,在河床上面进行挖掘。但来者是何人,他们也不知道。

  谁来保护管理这些阴沉木?

  那么,阴沉木到底应该由政府哪个部门来进行管理呢?晨报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查询。

  按照我国现行《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文物指的是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产物,属社会学科。而阴沉木属自然学科,很显然,文物部门不能对阴沉木进行管理。在现有的矿藏资源目录中,国土部门还尚未将阴沉木收录其中。事实上,阴沉木还只是向植物化石转化的中间产物,不足以成为植物化石,不属于矿产,因此也就不适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因此,国土部门也无法对其进行管理。

  随后,记者致电重庆自然博物馆从事地质古生物研究的张锋博士。他认为,这些阴沉木应当由当地政府收缴后,存放在博物馆里进行馆藏。但目前为止,尚无特定机构对这些阴沉木进行保护和管理。张锋还透露,尽管阴沉木价值不一,但像这样一根巨大的阴沉木,价值至少也在20万元以上,加上其他13根阴沉木和其他零散阴沉木,价值应在百万元以上。

  发现者是否应给奖励补偿?

  由于我国的法律对阴沉木没有明确定性,因而不能确定在收归国有后,如何对发现者和上缴者进行补偿或奖励。不过,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认为,《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也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根据这两条体现出的法理,对阴沉木的发现者应给予必要的奖励和补偿。重庆晨报记者 廖怡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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