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售象牙制品:古玩店主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2月04日 10:46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汪某在未经批准和授权的情况下,在自家经营的古玩店内摆放象牙制品欲出售,后被查获。日前,西城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汪某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的单位批准,在古玩市场内的某店铺的橱窗及展柜内摆放象牙制品进行销售。被民警现场查获象牙项链3串、象牙手镯1只、小象牙佛像1尊、象牙烟嘴4个、象牙调琴配件6个、象牙串珠1粒。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均为象牙制品,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价值人民币104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