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炒红木一夜损失两万

2013年03月24日 09:17   扬子晚报  

  红木家具是近年来收藏市场的一大投资热点,但不公平的游戏规则和风险意识的缺乏,使得一些发财心切的投资者落入店家精心设计的“陷阱”。对此,南京市民张先生等人有切肤之痛:福建一家名叫“××红”的家具生产企业在南京开展的红木家具投资活动,让他们经历了一场从大赚到大亏的“悲喜剧”,发财梦瞬间变噩梦。所幸,最后在扬子晚报壹财经维权记者帮助下,张先生挽回了损失。

  读者投诉

  喜 买红木家具如同炒股票

  价格不断上调,买了就赚

  家住建邺某小区的张先生是位资深投资者,一直关注近年被热炒的红木家具市场走势。2011年,张先生得知在南京奥体附近某家居卖场开店的一家福建家具生产企业推出了一种全新的家具买卖模式:消费者买家具后,商家承诺终身无条件退货,且按退货时家具市场价格退。也就是说,如果退货时家具涨价了,消费者就可以赚一笔。“这不就是像炒股一样买卖家具么?”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国内市场上炒作红木家具氛围正浓,这家公司颇有名气,而且它的红木家具是“按斤论价”,其网站上的红木家具价格自2010年以来节节上升。因此在当年6月底,张先生果断地与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以359元/公斤的价格买入了一批花梨木红木家具,很快,7月份这家企业将花梨木红木家具价格上调至389元/公斤,尝到赚钱甜头的张先生又于当年8月底再买了一批花梨木红木家具,两批货总价4.2万余元,总重量100多公斤。另外,张先生还买了一批价值12万余元的红酸枝红木家具。直到2012年6月份之前,张先生都一直沉浸在赚钱的喜悦之中。因为他不断地在这家公司网站上看到红木家具涨价的消息,最高时他那批货涨到459元/公斤。扳指一算,他赚了上万元。

  悲 货没收到,价格却大幅跳水

  买家一夜之间损失近两万元

  2012年6月21日,张先生又上了这家公司网站,一瓢凉水泼到他的头上:这一次,公司将他买的花梨木家具价格从459元/公斤一次性降至209元/公斤,每公斤降了250元,其他品种家具价格也不同程度下调。一夜之间,张先生就从赚钱变成了亏损1.8万余元。

  清醒之后,张先生才想起来,虽然自己当初全额支付了货款,但却一直没收到所买的那几批红木家具。而按合同约定,这家公司应在3~5个月内送货。也就是说,张先生什么也没得到,就这一纸合同让他损失了近两万元。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给公司打电话催货,但公司回应称经营上遇到暂时困难,推迟交货。没想到却突然大幅度降价。

  张先生怀疑公司有猫腻,故意降价套牢客户:“如此大幅度的降价,为何不通知客户?至少应发条短信吧!”没想到店里工作人员回答他,给他打过电话了,并称对降价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这时张先生才发现,店里还有不少市民也为突如其来的降价在质问,其中不少比他损失还大。

  本报协调

  本报记者找到店家约双方协商

  按降价前价格算,张先生挽回损失

  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拨打了壹财经维权热线。他认为,这家公司不信守合同,违反承诺约定延期不交货,存在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甚至有欺骗消费者嫌疑,要求公司按降价之前的花梨木家具销售价格退还全部货款。

  记者来到了这家位于奥体某卖场的家具店,却一个人也没找到。张先生告诉记者,这家公司原来在南京有五家店,现在只剩下卡子门一家,包括奥体店在内的其他四家去年底都关门了。随后记者又来到卡子门,终于在某家具卖场看到这家店,并与店方负责人王经理电话中约好与张先生一道来报社协商解决此事。

  本周一,王经理和张先生都如期来到报社。王经理解释说,她也希望能尽快解决此事,但可能工作人员与张先生没沟通好,闹了点差错。最后在记者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王经理与张先生签署新的家具买卖合同,旧合同作废。在新购买合同中,张先生之前所支付的全部货款不变,但鉴于公司一直没按时交货,因此花梨木红木家具买入价格按降价后的最低价209元/公斤计算,比旧合同中的价格便宜了100多元,这样处理之后,张先生所得的实际红木家具重量就比以前购买的多。且新合同签订后,张先生可按公司的最新价格退货。据了解,目前公司网站上花梨木家具价格为259元/公斤,如张先生按这个价格退货,不仅完全挽回了损失,还可以赚几千块,当然,与降价前比赚的少了很多。对此结果,两人均表示可以接受。

  昨天,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昨天已按照双方约定到店里与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现在他就等着退货了。

  律师提示

  不排除店家事先设“陷阱”

  消费者缺乏红木投资风险意识

  在查看了张先生的家具合同等资料后,壹财经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这起纠纷中,家具店逾期交货明显违约,售后服务也确有不当。但是,在合同中,对逾期交货的处罚明显过轻——预期交货只偿还本金和15%的违约金,而在降价之前,花梨木家具价格已涨至459元/公斤,远远超过买入时的359元/公斤,张先生当然不会接受赔偿。这就造成店家延迟交货的成本很低,对购买者很不利。当然,合同是店家拟定的,也不排除这是店家事先设下的“陷阱”,有意延迟交货然后突然大幅降价,套住像张先生这样的购买者。

  对于这样明显不公平的合同,厉健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要看仔细,尤其是违约责任。在店家违约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及时主张违约责任。他认为,在这起纠纷中,消费者损失惨重,一方面是过于轻信店家服务,麻痹大意,没有及时解除合同,如果在跌价前及时解除合同或提出退货,当然不会遭受跌价损失。另一方面,消费者这次家具购买具有投资属性,自身对红木投资过于乐观,缺乏风险意识。

  店家涉嫌变相开展期货交易

  一旦卷款走人,消费者将钱物两空

  厉律师特别指出,这份红木家具买卖合同“疑点重重”,核心是先付钱、进退货灵活,这可以理解为高档红木家具交易模式创新,但店家也可能涉嫌变相开展期货业务、扰乱金融秩序。

  他认为,全款付清、交货周期最长至11个月、可以长期不提货、逾期交货违约金按银行存款利率三倍、有条件退货,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单独来看,也很正常,但是,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同时出现,而且《逾期交货违约金的赔偿规定》内容篇幅远超买卖合同其他条款,不免令人生疑,从中模糊透露出“红木期货”的交易模式和重大风险。

  这种商业模式,店家可以预收全部货款,而消费者与店家盈亏收益主要取决于对几个月甚至一年后的红木交易价格,在没有资金监管和交易规则监管的情况下,万一遇到无良店家卷钱走人,消费者将面临钱没了、家具也没了的重大风险。

  另外,店家也可能利用这种“红木期货模式”向公众吸收存款,证监会、银监会、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门应密切关注这种创新模式发展,避免更多的市民落入陷阱。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