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金乌龟冒充古董:骗子合伙诈骗老人获刑

2014年04月02日 12:01   江海明珠网  收藏本文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 沈琪)南通三骗子利用假金龟冒充古董,专门针对戴金首饰的中老年人行骗,4个月间累计诈骗现金、黄金首饰等物品合计价值达人民币11万余元。日前,三被告人被南通市通州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六万元到四万元不等。

  三被告人戴某、赵某、王某都是南通通州人,均无业。 被告人戴某绰号“雷公”,可谓一个老江湖骗子,自1990年至2011年间曾因犯诈骗罪4次入狱。2013年4月,出狱未满一年的被告人戴某又开始“重操旧业”——利用假金龟冒充古董行骗。

  2013年4月初一天,戴某找到与其同样无业的赵某和王某,撺掇两人与其一起合伙诈骗。三人分工为,由戴某购买假金乌龟冒充古董,并假装为开电瓶车载客的驾驶员,被告人王某假装是有古董要卖的外地人,被告人赵某假装成欲购买古董的且家住附近的人。

  随后,三被告人在南通市崇川区、开发区、港闸区、通州区四处物色佩戴金首饰的中老年人。当物色到行骗对象后,即由被告人戴某便载着被告人王某以问路的方式与被害人搭讪,然后由被告人赵某骑摩托车假装路过,亦与被害人搭讪。被告人赵某则假装要购买古董,同时以给付报酬为名请被害人作见证人,或请被害人帮忙还价,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三被告人将被害人带到偏僻处,再由被告人王某假装提出要收取押金,被告人赵某此时以身上的现金不够为由,骗得被害人同意,将被害人身上的首饰、现金抵押到被告人王某处,被告人赵某谎称回家拿钱,将假金龟留在被害人处。然后三被告人乘机逃离现场。截至2013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三被告人利用上述手段诈骗近20人,共骗得现金、黄金首饰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170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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