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玉石倒爷拿别人玉石还债

2014年09月07日 10:53   天山网  收藏本文     

  原标题:乌鲁木齐玉石倒爷拿别人玉石还债 百万玉石失而复得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徐阳 通讯员尹新星报道)承诺帮黄某代卖玉石,可马某在拿到玉石后并没有积极联系买家,而是将玉石抵押给了债主。在他四处躲避黄某和警方大半年后,最终落入法网。随着他的落网,黄某及受老乡委托卖玉石的吾某兄弟终于松了口气。

  9月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南关责任区刑警队侦查员向新疆都市报记者介绍了这起诈骗案件。

  今年20多岁的吾某兄弟是和田地区洛浦县人,和48岁的黄某一样,他们都没有正式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靠倒卖玉石为生。吾某兄弟和黄某已经顺利合作了五六年,每次交收玉石时,双方都会遵循一个行内的潜规则——重诚信,不收、写收据。

  2013年11月10日,在所住的乌市二道桥宾馆内,吾某兄弟把两块玉石(一块重2.3公斤,另一块重4公斤)交给了黄某,托对方以130万元的价格帮他们卖掉。黄某向他们承诺,两天内,他就会付款或退货。

  11月12日,吾某兄弟见期限已到,便电话联系了黄某。岂料黄某此时却拖延了起来:“不好卖,你们再等等。”

  两块玉石是吾某兄弟家乡人民的共同财产,他俩是受大伙儿的委托,才要卖掉玉石的。黄某的拖延让兄弟二人感到不安。担心会背上“骗老乡的骗子”的骂名,他们时不时就给黄某打个催问电话,询问玉石是否已被卖掉,如果没卖掉,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把玉石还给他们。久而久之,被催烦了的黄某索性不接兄弟二人的电话了。

  11月底,吾某兄弟通过电话再也联系不上黄某后,便开始频繁去黄某家找他。倘若黄某不在家,他们就一直等,等到黄某了,就与对方理论,要求对方付款或退还玉石。为此,双方曾不止一次发生过激烈争吵。

  2014年1月21日,好话歹话都已说尽了的吾某兄弟见黄某始终以“我也被骗了,玉石不在我手上”为由拒不付款或退还玉石,他们带了3个朋友一同来到黄某家中,要求黄某跟他们出去一趟。黄某不想因为大声争吵影响到女儿学习,便跟着吾某兄弟等人来到了二道桥宾馆。

  “130万元太高了,卖不掉啊!”到了宾馆后,黄某为难地对兄弟俩说。吾某兄弟听后决定让一点儿价,决定继续委托黄某以100万元的价格将两块玉石卖掉。对于这个价格,黄某表示能够接受,并应吾某兄弟的要求,把收条内容写到了两块玉石照片的背面。

  1月22日,依旧和吾某兄弟待在宾馆里的黄某给妻子打了通“报平安”的电话,并告知了妻子所在宾馆的名称、位置及房间号。

  和丈夫通完电话,黄某的妻子报警称:丈夫被人绑架了!

  但当民警将黄某和吾某兄弟都带回南关责任区刑警队时才确定,根本不存在黄某被人绑架的情况。之后,黄某对侦查员说出了另一个和玉石有关的人——马某。

  马某今年34岁,也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两年前开始倒卖玉石。2013年11月中旬,通过朋友,黄某认识了马某。

  2013年11月下旬,黄某把吾某兄弟的两块玉石交给马某代卖(也没有让马某写收条),但他没料到,拿走玉石没多久,马某就人间“蒸发”了。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2014年3月8日,黄某给侦查员提供了马某的3个手机号码。其中两个号码都呈关机状态,另一个则无人接听。“我给马某发了一条短信,说明了我的身份、联系电话及找他的原因,让他及时跟我联系。”侦查员说,短信发出10分钟后,马某给他回了电话。

  听侦查员说明情况后,马某承诺,3天后的下午4点,他会到刑警队找侦查员,配合警方调查。但最终,马某却食言了。

  今年7月初,马某被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7月12日,他被广西警方抓获;8月1日,他被乌市警方押解回乌。

  马某交代,债台高筑的他,为了还债,将两块玉石抵押给了债主。

  马某落网后,为帮吾某兄弟挽回损失,警方开始进行追赃。终于,8月19日,警方将两块分别“流落”到乌市北京路和张家港的玉石还给了吾某兄弟。

  因涉嫌诈骗,马某已于8月15日被依法逮捕。得知他被警方抓获的消息后,一些被他骗走了玉石及给他借了钱的人最近还在陆续向警方报案。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关键词: 玉石乌鲁木齐倒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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