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大肆走私象牙:海关内鬼接货

2014年10月21日 08:10   南方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马英)收购被猎杀的非洲大象象牙,走私进入境内销售,16人走私团伙竟然在海关和白云机场免税店有“内鬼”接应走私。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该团伙从非洲刚果(金)走私了659.32千克的象牙入境,经鉴定,价值达2747万余元。

  此次出庭受审的走私团伙成员共有16人,绝大多数都是80后。其中,为首的靳立法今年30岁,是河北石家庄人。而另外两名走私头目则来自北京,分别是33岁的姚乃强和34岁的张彤。

  此外,被告人中还有3人来自广州,而他们的身份都很特殊。其中,51岁的陈丽英是白云机场海关关员,52岁的孔超强是白云机场海关职员,44岁的陈肖丽则是白云机场旅客服务公司免税店职员。他们三人在该走私团伙中起到了关键的内应作用。

  起诉书显示,2013年7月12日,靳立法雇佣被告人郭强、夏雨苏从刚果(金)偷带象牙入境,由被告人陈丽英、陈肖丽负责接应,被告人孔超强负责接送二人,两人利用其机场工作人员通行证打开没有设立海关查验岗的内部工作人员通道,将象牙带出海关监管区,等待与前来接应的被告人张彤交接货物时,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象牙及其制品59.32千克。

  随后,侦查人员根据线索在佛山市南海区将等待交易象牙的被告人姚乃强和李道宇抓获。

  2013年9月24日,侦查机关根据线索抓获另一买家被告人贺琳彬,并从其轿车内缴获象牙原牙段518克,经查,均系从被告人姚乃强处购得。

  检察机关指控,从2011年9月开始至案发,该走私犯罪团伙先后走私象牙及其制品入境21次,共净重659.32千克。

  广州中院将择日对此案公开宣判。

  (原标题:大肆走私象牙 海关内鬼接货)

文章关键词: 走私海关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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