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购价值十万余元象牙制品被批捕

2014年11月04日 07:49   正义网  收藏本文     

  正义网上海11月3日电(通讯员嘉剑轩)10月1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发现一头野生亚洲象在森林内被猎杀,凶手将大象的整个脸部切下,象牙被连根拔出,几吨重的大象倒在一棵大树旁“死无全尸”,一时间成为社会新闻热点。资料显示,我国海关每年查出的象牙走私案件多达八九百件。这些被偷猎的象牙哪儿去了?哪些人在从事非法买卖象牙的交易,导致这触目惊心偷猎象牙的场景不断上演?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检察机关在打击偷猎野生动物方面又有哪些作为?日前,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4 年8 月30 日傍晚,民警在对一辆途经检查站的大客车例行检查时,在一男子的随身双肩包里当场查获一段疑似象牙物品和一双类似象牙材质的筷子。经相关部门鉴定,该男子所携带的物品为现生象牙,重量总计2.51千克,总价值达人民币十万余元。

  警方随即对该案立案侦查。据男子李某交代,自己平时住在崇明县的一条船上,靠跑船谋生。生活看似单纯的李某究竟从何处获得这价值不菲的象牙制品?

  面对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李某称,象牙系今年6月其从本市浦东洋山深水港码头购得。李某告诉检察官,当时他正在码头边坐着,一名陌生男子走过来坐在李某旁边,手上抱着用衣服包裹的物品,正是后来从李某身上查获的象牙和象牙筷。男子示意要“3万块”将两样“宝贝”卖给李某。一开始,李某觉得太贵便转身就走,经过一番谈价还价后,双方定价为1.8万。身上只有1万元的李某还特意回船上向弟弟借了8千块,凑齐了1万8千块钱现金给该男子,拿到象牙制品后,李某立即脱下衣服包裹住两件“宝贝”,回到船上放进双肩包里藏起来。

  2014年8月30日,李某准备带着两件“宝贝”回老家,在搭乘市内轮渡、公交车以及跨省长途公交返乡途经嘉定某检查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李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目前李某有同案犯在逃,且其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采取取保候审有社会危险性,因此最终作出对其批准逮捕的决定。

文章关键词: 濒危野生动物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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