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抢劫文物:怕出事自首

2014年12月12日 10:15   中国文物网  收藏本文     

被抢劫的“文物” 被抢劫的“文物” 被抢劫的“文物” 被抢劫的“文物” 被抢劫的“文物” 被抢劫的“文物”

  天津北方网讯:受损友撺掇,男子竟和对方持刀抢了俩外地人手里包括纯金工艺品以及翡翠玉石把件在内的“文物”。案发后,男子担心万一这些文物是真的,自己事儿就惹大了。于是,他在转天向蓟县警方投案自首。

  交损友预谋抢劫

  程某某,今年31岁,是蓟县渔阳镇人,一直没有合适工作的他结识了自称做文物生意的宝坻人李某某。今年11月底,李某某在微信中结识内蒙古人曹某某、吴某某。曹、吴两人在微信中告诉李某某,他们手里有几件文物包括纯金、纯铜的工艺品,玉石挂件、玛瑙球以及翡翠把件想出手,李某某答应可以帮助物色买主。事后,他找到程某某说曹、吴二人手里有文物,自己准备把他们俩骗到蓟县给“切了”。程某某当即表示同意,并准备了作案用的刀。

  全部“文物”卷包烩

  12月2日中午,李某某与另一男子(正在追捕中)驾车接上了刚赶到蓟县的曹、吴二人,以见买主为由将两人带到了蓟县城区一偏僻处,程某某和另一男子驾车在此等候。下车后,程某某亮出凶器以言语恐吓后实施抢劫。从李某某车上下来的年轻男子也赶过来帮忙抢夺曹、吴两人的挎包。得手后,几人上车逃离现场。

  接报后,公安蓟县分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派附近巡逻的民警赶到现场。据报警人曹某某自述,被抢7件物品包括一件308克纯金金壶、一件187克纯金金壶、一件铜质法器、一件铜质杆状工艺品、一件翡翠手把件、一件玉质项坠、十个玛瑙小球,全部物品价值共计20多万元。

  微信“助阵”破案

  案发后,蓟县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接报两个小时后,民警便在县城西北半环一处监控筛查发现了悬挂牌号为冀BP1276的黑色广本。高清探头清楚地抓拍到,驾车男子较胖,左手无名指戴一枚戒指,但通过对该车车辆所有人信息核实后,驾车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从被害人与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入手,查到了程某某。调取其照片后,民警发现正是抓拍到的那名驾车的胖子。随后,民警围绕程某某制定了抓捕计划。

  害怕“摊上大事”自首

  12月3日上午10时许,已被警方锁定的程某某携带抢来的赃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程某某称,当时李某某找到他抢劫时,他没以为文物是真的,头脑一热就跟着抢了。事后,他冷静下来一想,如果这些文物是真的,他岂不是摊上大事了?于是,他赶紧带着赃物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以争取宽大处理。当天13时许,另一组民警在宝坻区牛道口镇某村口公路上,将正驾车的李某某截停并抓获。随后,民警在其家中起获了其余部分赃物。

  截至发稿时,蓟县警方正在对其余涉案人进行缉拿。与此同时,文物部门专家也已开始对曹某某自称的文物进行鉴定。此后,警方才能对这些被害人自称的纯金工艺品作出估价。

  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宫伟 果继

文章关键词: 文物持刀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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