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老宅属不可移动文物

2015年08月03日14:23   金陵晚报  收藏本文     

  升州路56号老房子,算是文物吗?记者昨天在南京市文广新局的网站上查到,这栋楼的确是文物。在秦淮区公布的“秦淮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移动文物名单”中,升州路56号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第42项,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建筑年代为“民国”。

  一位文物专家告诉记者,这栋房子年代不会达到百年,但至少也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建筑,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

  在南京的老城南,民国建筑并不算多见,专家说,这栋老楼应该是供普通平民居住的房子,当年可能是下面开店,上面住家的格局,非常实用。

  南京市文广新局文物处吴靖处长对升州路56号民国建筑非常关注,他说,这栋老宅能被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单,就说明了其历史价值。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建筑“谁使用,谁修缮”,也就是说,文物建筑如果出现损毁,应该由产权人和使用人来修缮,具体说来,升州路56号的修缮应该由秦淮区房管所负责。“文物部门所起的,主要是监督监管的作用。”吴处长说,文物部门会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对这栋老宅进行修缮。(请报料人钱先生领取信息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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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物老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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