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百件藏品被扣25年 警方不退还被批乱执法

2015年10月21日06:30   中国青年网  收藏本文     

  “100多件藏品被扣押了25年,一直没还给我们。”10月16日,湖南临湘市白羊田镇村民潘新明向记者反映,1990年疑遭人举报“倒卖文物”,其父亲潘泽黄收藏的100多件藏品被临湘市公安局扣押,至今不见踪影。

  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良10月17日回应称,当年潘泽黄藏品被扣押可能涉及倒卖文物,因其藏品中有一件玉笔筒是列入国家三级保护的。当时警方将藏品移交博物馆后,未对事情进行调查处理。现在藏品属于博物馆,不予归还个人。

  家属:只是收藏,没做“倒卖”

  据潘新明介绍,其父潘泽黄今年68岁,1976年因工负伤残疾后以收废品为生。期间,潘泽黄收到了不少有收藏价值的物品。1987年,潘泽黄收到一个玉笔筒,有村民提出以1000元价格购买,但潘泽黄并未同意。

  “后来,他就去公安局举报我父亲倒卖文物。”潘新明说,遭举报后,1990年9月25日,临湘市(当时为临湘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来到其家中,未出示相关公文,就将潘泽黄100多件藏品带走,于第二天开具了扣押物品清单。后事情至今未得到处理,扣押物品也未返还。

  潘新明向记者出示了其父亲的身份证件及残疾人证图片。记者从他提供的扣押物品清单上看到,物品包括罍缸1只、陶狮子1只、铜钱50个、玉笔筒1只等,共31种合计130余件,清单上写有搜查人王一文、被搜查人潘泽黄。

  对于“倒卖文物”这一举报,潘新明说,父亲收藏只是出于爱好,期间也转让过收藏品给其他慕名而来的收藏者,但绝不是专门做这个生意。

  万利村58岁的潘姓村主任告诉记者,他知道潘泽黄藏品被扣押一事。当年潘泽黄收藏过一些物品,也卖过一些给其他人,但都是没有什么年份的小物件,“算不上什么文物”。

  答复:情况属实,东西给了博物馆

  潘新明说,事发时他才8岁,家人尚未对这些收藏品进行过估值,这些年他们一直在向临湘市公安局讨要当年的扣押物品,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10月13日,潘泽黄终于收到了临湘市公安局出具的答复意见书。

  这份《关于潘泽黄要求返还扣押物品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盖有临湘市公安局公章。

  答复称,收到潘泽黄的信访件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委邓可杰即作出批示,副局长王宇良、石一兵等亲自参与调查核实。经调查,所反映的公安局扣押物品的情况属实,因被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及对被扣押物品的管理权限,王一文等工作人员于1990年10月27日将这批物品移交给了临湘市博物馆。

  答复还称,如不服该处理意见,可自收到该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临湘市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该处理意见书即作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处理意见。

  对此答复,潘新明说他们更糊涂了“这是让我们去博物馆要藏品?还是说藏品已经属于博物馆了?”

  警方:不适合个人收藏,不会归还

  10月17日,临湘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宇良告诉记者,据调查,当年有人向文化部门反映潘泽黄的事情,因文化部门没有搜查权,故由公安机关对潘泽黄收藏物品进行搜查。警方将扣押物品移交给临湘市博物馆后,未对潘泽黄一事进行调查处理。

  王宇良说,在扣押物品中,有一只玉笔筒是列入国家三级保护的,当年潘泽黄配合文化部门工作(搜查),后来就没有追究其责任。目前因年代久远,藏品也已移交博物馆,临湘市公安局也不再对潘泽黄一事进行调查。

  对此,潘新明表示,当年其父亲并未倒卖文物,如果收藏品中有国家保护文物,他们愿意上交,但其他不属于文物的藏品为何不予退还?

  对此,王宇良表示,公安方面在接到潘泽黄的反映后,与博物馆方面进行过沟通,博物馆方面称,所扣押物品不适合个人收藏,目前已登记在档案,归属于博物馆,不再归还给潘泽黄。

  据媒体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私人可以收藏一切来源合法的文物,那么,需要调查的是潘泽黄是否收藏了来源不合法的文物,当地警方未进行调查就扣押他人物品,属于剥夺私人收藏物品的权利,系乱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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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藏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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