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院起诉一起走私象牙制品案

2015年03月23日 13:32   和讯网  收藏本文     

  在非洲刚果务工多年的莆田籍男子翁某,归国之际大量携带象牙制品,原想贩卖牟利,入境时却被海关查获。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起诉翁某,最终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制今报3月23日讯 在非洲刚果务工多年的莆田籍男子翁某,归国之际大量携带象牙制品,原想贩卖牟利,入境时却被海关查获。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起诉翁某,最终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翁某在非洲刚果共和国务工期间,看到当地象牙制品较便宜,而国内的象牙制品作为奢侈品却价格高昂,为牟利,翁某从当地市场及同乡处大量收购象牙梳子、象牙筷子、象牙印章等象牙制品预备携带归国。回国前,翁某将购得的象牙制品伪装在葡萄酒盒子内,用塑料胶带包缠后包裹于毯子和衣物之间。翁某携带内装有象牙制品的行李包,乘坐航班从长乐机场入境。海关人员对其行李进行检查时,查获了45件象牙制品。经鉴定,该象牙制品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亚洲象和非洲象的象牙制品,其中象牙制品40件,重量达3.8654千克,价值16.106万元人民币。

  (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王小兰)

  来源:法制今报

扫描下载宝库APP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官方微信

文章关键词: 象牙检察院象牙制品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