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海关查获半公斤疑似象牙制品

2015年03月31日 07:32   扬子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金陵海关关员对疑似象牙制品进行外形查验。 夏轶 摄 金陵海关关员对疑似象牙制品进行外形查验。 夏轶 摄

  手镯、烟嘴、印章……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从金陵海关获悉,该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在由香港飞来南京的航班中查获10件疑似象牙制品,共计550克。据悉,这也是今年以来金陵海关旅检现场查获的首起疑似象牙制品。

  “从这些物品的外形上看,明显具备象牙制品的外形特征,海关将依法予以扣留并作进一步处理。”金陵海关驻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不了解国家关于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进出境的相关规定,不少旅客从境外旅游回来时常会携带象牙佛珠、象牙手镯等作为旅游纪念品入境,而这些制品一旦被发现,海关不仅将依法没收,还将移交缉私部门作后续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金。为了提醒进出境旅客,金陵海关已经在机场进出境通道区域张贴进出境法规宣传告示,以及拒绝购买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的公益广告。

  通讯员 张珺 刘诗月

  扬子晚报记者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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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海关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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