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商贩卖象牙制品获刑一年 涉案41167元
法制网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鹿轩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月27日,刘某在温州市妙果寺古玩市场摆摊销售古玩商品。当天中午12点左右,公安人员在上述摊位现场查获9件疑似象牙制品,其中1件为笔筒造型,8件为八仙人物造型。经鉴定,上述9件商品中的6 件为象牙制品,重0.988千克,价值人民币41167元。象牙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亚洲象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非洲象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I。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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