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店老板出售象牙制品 被判缓刑罚款三千

2017年03月30日 15:24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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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28日电(通讯员 马腾 姜泽普)杨某是呼和浩特市某珠宝玉饰店的老板,2015年2月其在某交易中心的展销会上从一名男子的手中购买了一块象牙材质的雕刻龙牌,之后在其珠宝玉饰店内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对外出售。2015年5月2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森林公安局侦查人员在杨某店内现场查获该象牙龙牌,经鉴定,该龙牌为象牙制品,共计0.060千克,象牙为亚洲象或非洲象所有,鉴定价值为人民币2500元。

  最终,该案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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