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委托拍卖祖传银元遭遇骗局

2017年08月02日 08:28 新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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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骗局 拍卖骗局
与藏源文化公司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 与藏源文化公司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
祖传的银元 祖传的银元

  来源:合肥晚报 

  本以为参加鉴宝会委托文化公司进行拍卖可以让祖传的银元卖个好价钱,没成想三年过去了,不仅自己缴纳的2万块“服务费”拿不回来,就连委托拍卖的四块银元也是“下落不明”,日前,家住肥东撮镇的鲍先生遭遇到了这样的一件烦心事。

  带着祖传银元参加鉴宝

  据了解,今年48岁的鲍先生是肥东县撮镇镇人,一直以来家里便有几块祖传下来的银元,考虑到是老古董,鲍先生就想找专家鉴定一下,顺便卖个好价钱。

  2014年9月份,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听说合肥市逍遥津对面的藏源文化门口有一场鉴宝活动后,兴奋不已的鲍先生便带着家里的这些祖传的银元,赶到了活动现场。

  在活动现场,在看了鲍先生带来这些祖传银元后,现场的专家们给予了一致的认可,有的专家还表示其中的三枚站洋币和一枚光绪年间元宝都是真品,可以通过拍卖的手续拍出高价格,并建议他委托此次活动的主办方安徽藏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来进行拍卖。

  接受专家建议委托拍卖

  看着眼前的这些被鉴定为真品的祖传宝贝,喜出望外的鲍先生便接受了专家的建议,当即委托活动的主办方安徽藏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对这些银元来进行拍卖,并与之签订了一份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中,甲方是藏源文化公司,乙方是鲍先生,因为甲方为乙方的物品参加拍卖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鲍先生还向公司交纳了两万块钱的“服务费”。

  然而就在鲍先生满心欢喜地等着祖传的银元可以卖个好价钱时,却一直没能等到回音。这是怎么啦?专家都说这是真品,怎么一直没回应呢?焦急不已的他便多次电话联系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藏源文化公司,咨询拍卖的进展情况,“然而我问了多次,对方不是说正在拍卖,就是以各种理由说银元没卖掉,叫我再等等。”

  到头来才发现是场骗局

  无奈之下,鲍先生只得在家中等候消息。前不久,眼看着将近3年的时间过去了,自己委托拍卖的祖传宝贝还是没有任何进展,鲍先生便疑窦丛生,“都快三年了,这些祖传的银元竟然都没拍卖掉,该不会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吧。”

  想到自己缴纳的2万块“服务费”,如坐针毡的鲍先生于日前赶到了位于庐阳区寿春路55号易捷特大厦四层的藏源文化公司,这才发现原本的安徽藏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已经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新公司。

  看到眼前的现状,傻眼的鲍先生连忙拨打了藏源文化公司的电话,然而拨打了多次,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坏了,公司不但人去楼空,就连电话也打不通了,难不成真是遇到骗子公司了。”慌了神的他直到此时才意识到自己遭遇骗局了,随后经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这才发现这家安徽藏源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其实并不具备拍卖资质。

  气愤难平报警维护权益

  想到自己原本寄希望于卖个好价钱的祖传银元不但“下落不明”,而且还倒贴了2万块的“服务费”,鲍先生郁闷不已,气愤难平的他当即便咨询了律师,这才得知这个公司本身不具备拍卖权,没有这个许可,公司提供的服务也不在其经营的范围以内,所以这个合约也是无效的,同时,律师还表示,如果藏源文化公司以同样的手段恶意占有众多藏友的艺术品,并收取所谓的“服务费”。那么该公司可能已经涉嫌合同诈骗,鲍先生则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听完律师的建议后,如梦初醒的鲍先生当即向警方报了案,同时他也提醒那些把藏品委托给文化公司进行拍卖的市民,要睁大眼睛,尽量选择到正规的具有拍卖资质的公司进行委托,签订合法的合同,在把自己的藏品让拍卖行来保管的时候,最好可以提供影印件,实物让自己保管,当拍卖需要的时候可以到达现场进行提交实物,千万别陷入了骗子公司的陷阱,落得个“物财两空”的结局。

  ■延伸阅读

  拍卖藏品常见骗局

  一、拍卖服务费

  拍卖公司披着合法正规公司的外衣和资质,收取拍卖服务费。收费标准包括前期费用和后期成交后的佣金。不管名头怎么改变,骗取前期费用的本质不会变。而且这种拍卖公司的成功率基本是零。

  二、直接收购

  艺术品公司会让藏家直接带藏品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直接收购。但之前要求客户去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真伪后才收购,而鉴定机构不是这家公司自己开的“傀儡公司”就是相互勾结的三无诈骗鉴定机构。所以再真的东西也会被鉴定机构鉴定为仿造、年份不足、年代不对,拍卖公司再以这些理由拒绝收购。

  三、收取保证金

  艺术品公司会和藏家讲有“买家”看中了某件藏品,需要在艺术品公司和所谓的“买家”见过交易。“买家”看过后会表示想要购买,但以金额过高需要几天筹备资金为由暂缓交易。艺术品公司会让双方都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从三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当藏家支付了“保证金”以后,“买家”和艺术品公司就会用各种理由不继续交易并且将责任推到藏家和所持的藏品身上,侵吞之前交付的大额“保证金”。

  四、退费合同

  这种诈骗形式和第一种拍卖服务费相似,也需要藏家支付各种前期费用。但不同的是,这种艺术品公司会向藏家承诺一定卖到所预计的金额,如果约定时间内卖不到指定金额,艺术品公司会全额返还前期费用,乃至双倍赔偿。

  五、无限拍卖

  这种拍卖模式也基于第一种拍卖模式,前期收一定的费用。有所不同的是,不法艺术品公司会向藏家宣称支付一次费用,如流拍没有卖出去,下一次拍卖将免费上拍,再没有卖掉继续下一次拍卖。以此类推,直到卖出去为止。而艺术品公司本身没有真正的买家群体,藏品本身又严重虚高估价,拍卖一千次也不可能会卖掉。

  六、合同回扣

  一些不法分子把自己开设的皮包公司包装成正规行业的非艺术品公司,派一些业务员去寻找接触藏家或玉器珠宝店古玩店店主,声称公司要订购一批商品,并签署购买意向书。等到要付款结账的时候,业务人员会告知藏家店主。要达成交易先给领导送一些好处费,不然领导不签字通过。如果付了好处费,不法分子就会百般抵赖不执行购买意向,骗取收受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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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银元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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