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KTV路滑摔坏8000元玉镯 只赔千元房费卡

2017年12月23日 10:51 新浪收藏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来源:沈阳晚报

  高女士在KTV唱歌,期间起身想要去卫生间,结果在上楼时重重摔倒在楼梯的平台上,把手上戴的玉镯子给摔碎了,高女士称玉手镯价值8000元。KTV方面表示,只会赔偿给高女士1000元房费卡,但并不会对高女士的玉镯进行赔偿。昨天,高女士向本报发来求助。

  事件起因:上楼摔一跤8000元玉镯碎了

  11月21日晚上,高女士和朋友一起到沈阳音乐虫KTV东顺城店唱歌,中途在正常上楼的过程中她却一下子重重地摔在了三楼至四楼的楼梯区间上,她起身发现自己一直戴在手腕上的玉镯子也被摔碎了。此时,高女士发现,楼梯区间的地上十分湿滑,满地的水。“这就是我摔倒的主要原因,而且我上楼过程中并未看到楼梯周边有任何警示标语、警示牌等标志。”高女士表示,这让她非常气愤。高女士表示,那个玉镯子对她来说意义重大,是她男朋友送给她的定情物,价值8000元,她也有购买的凭证。如今这个玉镯却因这一跤成了一堆碎片。

  店家回应:只赔付1000元房费卡

  高女士第一时间找到店家并报了警,警方通过调查取证确定高女士没有喝酒,也没有穿高跟鞋。双方当时进行了协商解决,店家给高女士的答复是,赔偿高女士一张价值1000元在各个分店均可使用的房费卡,但高女士并不认同这一解决方案,双方当时并没有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

  昨天下午,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随高女士来到了沈阳音乐虫KTV东顺城店,见到了行政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沈经理。她表示,公司给出的处理意见是赔偿给高女士一张价值1000元的免包房费的房费卡,可以到各个分店进行使用,并表示,高女士上楼摔倒并不是店家造成的,是由自己造成的,在店内消费造成这种意外他们也很遗憾,即使这个镯子对于高女士来说很有意义,但是对于公司来说无法来判断这个镯子的价钱,只能通过司法程序来鉴定。如果高女士不同意公司给出的处理方案,那么只能走正规的法律程序。

  针对高女士所说的店家当时并未在楼梯周围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一问题,店内负责人表示,当时店内虽没有放置“小心地滑”这样类似的警示牌,但是在楼梯周围有安置语音警示播报来提示消费者。高女士对此事表示,当时并未听到楼梯周围有任何的语音警示播报。“而且就算是有这样的播报,在KTV这样嘈杂的环境中,也很难听得到。”

  律师:经营场所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的李振革律师表示,KTV作为一个经营场所,应当提供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店内的卫生间符合相应的安全规范,但是若地上有水等安全隐患状况存在,保洁人员应当在打扫时放好诸如小心地滑等警示标志,提供安全警示作用。如果KTV在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应当对高女士的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赫明 文并摄

扫描下载库拍APP

扫描关注带你看展览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

标签: 手镯

推荐阅读
关闭评论
高清大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