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象牙制品 古玩店主获刑

2018年01月10日 09:22 新浪收藏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平时喜欢古玩,竟然违法收购象牙制品。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刘象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扣押的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刘象平时喜欢收集古玩字画,自己开了一家古玩店。2016年2月至3月间,他通过微信,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古玩城购买了疑似象牙项链4条,牌子1块,象牙手串1串。后经群众举报案发。

  经鉴定,项链4条,牌子1块,手串均为象牙制品。另外,刘象用他购买的2条象牙项链分别与他人换了1个单眼天珠、2个景泰蓝碟子。案发后,公安机关将2条象牙项链追回。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象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遂酌情从轻处罚。

  (李宁 陈玉荣 崔淑芝)

  来源:《检察日报》

扫描关注带你看展览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

推荐阅读
关闭评论
新闻排行
高清大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