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盗墓者屈打成招 真盗墓者现身说真相得奖赏

2018年04月16日 14:20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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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再坤

  《玉堂闲话》由五代王仁裕(880-956)所撰,是其笔记小说的代表作,在中国小说史上占有较高地位。

  内容主要涉及唐末五代时期中原、秦陇和陇蜀地域的史事和社会传闻,多数为王仁裕亲身经历或来自于同时期当事人叙述的记录,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

  《玉堂闲话》中记载了这样一则案例:

  唐光启、大顺年间,褒中县有个偷盗挖掘人家坟墓的人,县衙搜捕很长时间没有捕获,上级府衙督促得很严厉。

  忽然有一天抓获了,交给有关衙门审讯,但是滞留、迟延一年,没弄清真实情况,县衙凶狠地用鞭子、棍子抽打,什么酷刑都用尽了,终于取得了供词,其中牵连到好几个人。

  县衙、府衙都认为这案子已经弄得十分准确。等到要处决的时候,刑场旁边有个人捋起袖子大喊着说:“王法难道能容忍杀害无辜普通人吗?挖掘坟墓的是我,我每天都在人群之中,没有被你们抓到,然而这个人有什么罪过,却要杀他,请你们赶快放掉他。”

  不久他交出坟墓中偷盗的赃物,经检验,一点差别也没有;那个被判决的人,也交出过那些“赃物”,经检验也不错。

  等到州长官劝诱、盘问那个被判决的人,他说:“我自己虽然知道没有罪,可是我实在承受不了那些酷刑,就让亲人假造了这些赃物,希望早点死去。”

  州长官很吃惊,把全部案情上奏给朝廷,判处狱吏有罪,无辜受诬陷的人得到释放,自首的人被赏给一个衙门里补缺差使。

按《唐律》规定,凡发冢盗墓,“已开棺槨者,绞”。按《唐律》规定,凡发冢盗墓,“已开棺槨者,绞”。

  本文所载褒中有墓被盗,显然棺槨已开、陪葬器物俱失,情节很严重,因此上级主管部门急促督办。

  而当地官吏为应付上司,竟胡乱抓来一个所谓的盗墓者,用酷刑拷打逼其招供,妄引数人且伪造赃证。

  真正的盗墓者,能在刑场上挺身而出,自认有罪,既解救了受冤之人的性命,又揭示了官府无能的本质。

  他显然是个良心未泯,具有不惧死的气质和风度的豪侠之士。或许正由于这个缘故,朝廷不仅没追究其罪责,反而给予奖励,让他在县衙任职。

  狱吏却因违法枉陷,受到了应得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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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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