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5年批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

2019年01月02日 09:55 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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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薛应军)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文物犯罪嫌疑人4248人,提起公诉6317人,其中,批准逮捕倒卖文物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犯罪嫌疑人4153人,提起公诉6078人,分别占批捕和起诉文物犯罪的99.76%和96.22%。共纠正遗漏罪行5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84人,提出刑事抗诉84件。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文物管理的检察建议146件,持打击文物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据最高检公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上半年,在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和指挥下,山西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盘踞在闻喜县10多年、以侯氏兄弟为首的“盗墓涉黑”犯罪集团。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踩点、打坑、清货、兜售,形成从盗掘到销售的完整犯罪网络,盗墓地点涉及15处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大量古墓葬损毁、文物流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办案团队放弃节假日休息,攻坚克难,对212册案卷逐页审查、548张光盘逐张查看,制作了60多万字的阅卷笔录和审查报告,起诉书44页,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最高检积极参与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辽宁朝阳‘11·26’系列盗掘古墓葬案”“四川眉山‘5·01’特大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河南安阳‘8·25’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案”等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加强指导,同时强化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的监督。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优化办案资源配置,设立专门的文物犯罪办案组,并组建由文物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辅助人团队,辅助检察机关办案,不断提高文物犯罪案件办理质量。比如,陕西西安市检察院、咸阳市检察院设立文物案件办案组,专司文物犯罪案件的办理,切实提升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

  2018年6月14日,“两高”和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的相关定义和基本原则、范围内容、机构条件和人员标准、委托受理组织和实施程序、监督管理以及执行等六方面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构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的基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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