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投资收藏与法律风险高级研修班

2017年08月07日 13:09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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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帮助资本对艺术品投资收藏进行审美消费的优化扩张,引导资本向艺术产业专业化转身。让艺术与资本共生,形成新的创造性赢利模式;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助推艺术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前,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艺术品的高回报率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吸引了大量的金融资本的介入,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风险和问题。在巨大的艺术品市场需求和金融资本的不断渗入下,给艺术品的金融化过程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

  艺术品投资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投资领域重要的一部分。艺术品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资产配置手段受到越来越多投资和收藏者的青睐。近十年来,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金融产品诸如艺术品基金、艺术品抵押、艺术品信托、艺术银行、文交所、艺术电商、艺术品保险产品等日益丰富和复杂,艺术品投资正在实现由个人购买与收藏到商品化、资产化、金融化与证券化的转变。随着艺术品金融化程度的加深,艺术品投资的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与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尤其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或空白使艺术品投资风险进一步凸显。

  为此,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鉴于艺术品市场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风险问题,以其自身强大的学科优势,汇聚各方力量特举办“首届艺术品投资收藏与法律风险”高级研修班。旨在通过对艺术品的鉴赏和价值评估能力提升的同时,重点在艺术品法律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方面给学员提供有效的课程体系;为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教学和课程八大特色]系统 实务 多元

  课程全面:广涉艺术与法律基础理论、国家宏观经济与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艺术品鉴赏、艺术品金融化时代的投资与收藏策略、模式研究及法律风险控制、艺术管理理论与实务等。

  融合智慧:理论讲授与实践相结合,授课教师既有权威理论专家教授,又有艺术品与金融投资实战型的专家直接参与教学实践,避免坐而论道。

  模式创新: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和课程新颖、先进,注重前瞻性和实战性以及有针对性的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力求学以致用。

  重视品质:对最后的学习结果有测评,通过测评的学员颁发证书。

  教学结构:从课程结构,知识密集程度,梯度,内容上均有科学严谨的设计。

  教务管理:系统完善的教务管理,有效保障教学质量。

  教学方式:两个多月短期集中面授一次的授课方式,有利于工作学习兼顾,更有利于消化吸收。

  人脉资源:搭建高层次的互动平台,建立广泛优质的校友人脉资源,助推合作发展。

  [研修内容]

  基础模块:

  1、中西方艺术的审美比较

  2、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3、艺术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

  4、艺术金融前沿理论

  5、古玩艺术品鉴赏与收藏

  6、现当代艺术鉴赏与收藏

  投资收藏模块:

  1、艺术品收藏方向与定位选择

  2、艺术品投资与现代理财观

  3、艺术品投资收益和操作

  4、艺术品投资与市场分析

  5、艺术品估价与价值评估

  6、艺术品拍卖

  7、艺术品退出机制与策略

  8、艺术财富模式创新与发展

  艺术与法律实务模块:

  1、艺术品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保障机制

  2、艺术品进出口中的法律问题

  3、艺术品国际化经营的法律风险

  4、诉讼、仲裁与争议解决

  5、法律和律师在艺术品市场中的地位和角色

  6、律师事务所艺术品法律事务的创设与专业发展

  7、艺术品投资与市场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实务

  1 )  艺术品创作与版权的确认与保护(确权、登记、备案等一系列活动需要的法律规范)

  2 )  艺术品一级市场经营推广与法律问题(画廊业、博览会等)

  3 )  艺术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物权交易和版权交易。如:进出口、拍卖、保险、税收、文交所及其他交易形式,涉及物权法、合同法、专门的拍卖法等)

  4)机构收藏、维护和保管中的法律问题(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等)

  5)艺术行政管理法律实务(税收、贸易、物流、鉴定、评估等)

  6)艺术品衍生与艺术授权与再生产

  7 )  艺术品保护(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8 )  艺术品金融与法律风险控制(艺术品投资基金、艺术品信托、艺术品保险、艺术品质押融资等)

  案例模块:

  1、案例解析:艺术品市场及艺术金融产业实务

  1)银行

  2)证券

  3)基金

  4)文交所

  5)电商

  2、艺术品继承

  3、艺术家财富传承问题研究与案例

  4、行业案件审判思维及案例研究

  [拟请主要师资]

  以下师资排序无名次先后:

  丁 方   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原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委员、意大利安布罗斯学院研究员,意大利卡拉拉美术学院院士

  魏传忠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

  赵  力  中央美术学院(微博)艺术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艺术市场分析中心主任

  西  沐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艺术品金融研究专家

  龚继遂   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原美国纽约苏富比(微博)拍卖公司书画部主任)

  余润德   中西方美术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复兴研究院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

  黄 隽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艺术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雷 原   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西安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 旭   保利国际拍卖公司总经理

  刘双舟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主任

  郭羿承  国际艺术授权基金主席

  张忠义  中国收藏家协会书画委员会常务主任

  张正霖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特聘教授、原任台湾艺术银行负责人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理事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春田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郭 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瑞起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叶 林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证券与金融研究所核心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余 辉   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故宫博物院科技处处长兼研究室、出版部主任,研究馆员、书画鉴定专家

  翟健民  中国社科学院研究生考古系教授、陶器鉴定专家、原BTV《天下收藏》栏目首席鉴定专家

  戴志强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钱币博物馆馆长、国家流通文物专家组组成员,国际钱币银行博物馆委员会理事、亚洲地区主席、钱币专家

  鲁 力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南京博物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艺术学院客座教授书画鉴定专家

  杨震华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文博系兼职教授、古玉、古陶瓷鉴定专家

  张 荣   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原古器物部主任、图书馆馆长、杂项鉴定专家

  古 方   中国收藏家协会常务理事、学术研究部主任、原中国文物学会玉器委员会副秘书长、古玉鉴定专家

  汤伟建  瓷器鉴定专家、原南京博物院特聘研究员、BTV《天下收藏》栏目专家鉴定委员

  于富春  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古代书画、宫廷紫砂器及传统工艺研究专家

  [学习增值收益]

  1、整合资源、交流经验、共创机遇;

  2、与著名专家、学者、教授缔结师生之谊;与高端人群同窗学习,缔结同学友谊;

  3、首届班将成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品与法律风险高级研修班同学会,学员可加入成为会员,建立长期同学高端人脉资源;

  4、面对文化繁荣大发展的好时代,站在文化艺术产业机遇与挑战的前沿,这段学习经历,必将使各位学员受益匪浅、终生难忘。

  [ 教学方式 ]

  核心课程:基础模块+投资收藏模块+法律实务模块+经典案例模块

  采取短期集中面授的教学方式。即:每两个月上四天,一年共六次。

  [学制及培训费]

  学  制:一学年(每两个月学习四天,含一个双休日),共6个阶段,200学时。

  培训费:58000元/人(含学习、讲义资料、注册、证书、合影、通讯录等费)。交通、食宿自理。

  [ 参加对象 ]

  全国各艺术机构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法务部门、博物馆、美术馆、艺术中心、艺术品收藏家、投资基金、金融投资机构、投资公司、个人投资、画廊和拍卖行的经营人员等。

  [学业认证]

  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的“艺术品投资收藏与法律风险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可登陆中国人民大学官方网站查询。

  [时间与地点]

  时  间: 2017年9月23日(第一次开课时间)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或教学实践基地

  [报名办法]

  1、学员自收到招生简章之日起即可报名,学员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提交入学申请表。

  2、请将报名表,填写后传真至:010-82601392 ,以便预定名额。我们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传真或寄发《正式报到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来电话联系沟通。假日不休,可接待咨询报名。

  报名电话:(010)82601390   手机(夜间和节假日): 13701122019

  传     真:(010)82601392

  联 系 人 : 尚老师   杨老师

  学院地址: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8室

  学院电话:(010)62515711

  学院网址 :  www.lawyer.ruc.edu.cn

  [付款方式]

  本班一律采用汇款的方式提前将培训费直接打入中国人民大学帐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lawyerstudy@126.com。

  汇 款 至:中国人民大学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 户 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艺术班培训费”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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