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熙坤:关闭商业性虎养殖场等三个提案

2017年03月06日 20:09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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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两会声音 | 关闭商业性虎养殖场、严格执行分段问责制、早日启动文化艺术品交易方式创新试点等3个提案——袁熙坤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标志着将正式进入“两会时间”,据统计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美术界的代表委员共有近50余人,艺术问政将是两会的独特声音。此次,12届全国政协常委袁熙坤先生于3月5日及3月6日分别提交了3份提案,依次是:

   1、请求关闭商业性虎养殖场、停止大规模虎驯养繁殖活动
   2、建议国务院严格执行分段问责制,坚决扼制住“大树进城”累禁不止逆流
   3、关于早日启动文化艺术品交易方式创新试点的提案。

  1、请求关闭商业性虎养殖场、停止大规模虎驯养繁殖活动

  提案人:12届全国政协常委 袁熙坤

  时 间:2017.03.05。

  提案名:请求关闭商业性虎养殖场、停止大规模虎驯养繁殖活动

  提案内容

  为了挽救我国老虎种群濒于灭亡的命运,自上世纪80年代起,国家开始鼓励养虎,认为可以通过养殖来保护和繁殖虎。有些私人企业也申请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加入这一行业,希望通过养殖和出售圈养虎来获利。据了解,中国目前有200多家养虎单位,圈养虎的总数量高达5000-6000只,远远超出为野化放归目的需要的虎数量。

  养殖虎问题多年来一直为国际社会所广泛关注。CITES公约第14次缔约国大会通过的14.69号决议,“要求商业性规模养殖老虎的缔约国应采取措施将老虎养殖种群规模保持在仅限于支持保护野生老虎的水平上,且不得以利用老虎的部分或其衍生物为目的来繁殖老虎”。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并未执行该决议,一直有被CITES公约制裁的危险。每次缔约国大会和常委会上,中国总是受到广泛的批评,养殖虎问题也成为中国在履行CITES公约上最为人诟病的地方。

  随着养虎规模的扩大,国家和养虎单位都不堪重负,要求开放圈养虎贸易的逆音时有耳闻。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猎物和适宜栖息地的不足,至今尚未有任何养殖虎成功回归自然,更别说补充野生虎种群了。大量养殖虎的存在和无路可走的养殖业现状带来许多必须面对的问题:

  额外的管理成本。为保证养殖虎及其制品不流入市场,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制定多种措施,加强对各养虎场的管理,包括要求各养殖场定期汇报虎的数目和繁殖情况;每只老虎出生后都需要登记在册,做好标记,定期核查等措施。尽管如此,还是有养虎场瞒报少报虎的数量,私下出售牟利,扰乱国家政策。

  降低虎贸易禁令的效力。1993年国务院禁令之后,任何虎骨的贸易都是非法的。然而,几个大型的养虎场,利用国家批准其使用其他动物制酒的许可,例如狮骨,制作各类“护骨酒”、“补骨酒”之类的产品,并在包装上大量采用虎的形象,暗示产品成分中含有虎骨。此外,据一些国际组织的调查报告指出,国内一些取得资质的合法企业利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专用标识”系统的漏洞进行非法操作,将非法来源的虎皮“洗白”出售;或将标识的虎皮及其制品用于除科研、展览、教育等之外的目的,甚至是商业性目的(尽管中国有关法规从未明确规定虎皮及其制品不能用于除科研、教育、展览之外的目的)。种种行为严重误导了公众对虎贸易禁令的认识和执行,刺激了虎制品的需求。

  高昂的执法成本。根据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调查,近年来市场上虎及其制品的公开贸易已经很难见到,但这样的非法贸易仍然存在,且走私和贸易手段越来越隐蔽。为了保护虎,执法部门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打击隐蔽的走私和非法贸易。CITES第17次大会上有报告指出,2012-2015年,估计有30%案件中的虎制品来源于养殖场。如果没有这么多的圈养虎和养殖场,执法部门也无需付出相应的执法成本。

  严重受损的国际形象。当前大部分的专家和非政府组织都担心:由于当前的鉴定技术还无法分辨虎产品来源于圈养虎还是野生虎,所以一旦圈养虎贸易开放,就会刺激野生虎的偷猎、走私和贸易(相比圈养虎的养殖成本,偷猎野生虎并将其产品混入圈养虎贸易所得利润更高),从而对野生虎种群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并最终导致全球性的野生虎灭绝。因此,中国日益增多的圈养虎数量、以及死虎尸体的处置和去向问题日益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养虎企业无钱喂养老虎,却重金冷冻储存死亡虎的尸体,以待解禁之后销售牟利。这种现象使得“中国开放圈养虎贸易”的流言频繁发生,加重了国际社会的质疑,抵消了中国政府加强虎保护的努力和效果,影响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010年,温家宝总理出席圣彼得堡召开的“全球虎保护高峰会议”并签署了《圣彼得堡宣言》和《全球老虎恢复计划》,承诺到2022年实现全球野生虎数量翻倍。随着下一个虎年的临近,虎保护必将越来越成为热点问题,虎养殖问题也会再次成为众矢之的。老挝在CITES第17次缔约方大会宣布:尝试逐步关闭老挝境内的老虎养殖场。这个做法给其他存在商业养虎场的国家施加了不小的压力,中国更是首当其冲。为解决中国的虎养殖问题,我们有如下建议:

  (1)依托国家林业局猫科动物研究中心,建立非盈利性的“虎保护研究中心”。

  (2)关闭现有商业性或有商业嫌疑的虎养殖场,销毁养殖场内贮存的大量虎尸体,并禁止新建养殖场。活虎迁入“虎保护研究中心”。

  (3)停止大规模的虎繁殖活动。“虎保护研究中心”中虎的数量仅限于支持科学研究和野外保护需求的水平。具体数目由专家科学评估后决定。其余老虎待自然死亡后销毁。

  (4) 建立完善的“虎保护研究中心” 管理和监督制度,以防“研究中心”的虎及其器官流入非法市场。

  (5)定期审核清点当前获得批准合法经营虎皮、虎标本贸易的企业的库存和交易记录,加强监督,确保其交易仅限于科研教育目的。

  (6)制定战略性行动措施,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消除对虎制品神秘力量和效果的迷信,减少对包括虎制品在内的濒危物种制品的需求及消费。

  2、建议国务院严格执行分段问责制,坚决扼制住“大树进城”累禁不止逆流

  提 案 人:12届全国政协常委  袁熙坤

  提案时间:2017.03.05日

  提案名称:建议国务院严格执行分段问责制,坚决扼制住“大树进城”累禁不止逆流

  提案内容:

  我2011年1月14日呈报11届全国政协的《建议国务院采取非常措施遏制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严重破坏生态的逆流》提案,至今已是不短的时间了。我在提案中对我国原始森林因“大树进城”逆流盛行而遭到严重破坏的严峻形势,对保护森林的紧迫性及建议国务院为“遏制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严重破坏生态的逆流”采取“五条”非常措施等,无不写得详详实实。现将“五条非常措施”的内容摘要如下:

  一、对全国性的长达多年的大树古树移植进城及至今管理失控,应总结深刻原因并对主要部门进行问责追究,以震撼国人……尤其要严查城市大树古树交易中发生的贪腐行为。

  二、严格控制国家对城市绿化经费的审批和支出,明令城市绿化只能用人工培育的树苗,完全削减公益项目用于购买大树古树的资金,大规模削减城市高额绿化经费支出。

  三、对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应突出环境保护等科学发展的内容。而在环境保护中应将森林保护列在重中之中,若该行政辖区(包括林区和城市)在规定时间内移植大树古树的之风仍得不到遏制,或又严重发生,则对其问责并追究以重责。

  四、对大树古树移植原则上禁止。若因建设改变土地用途而需移植原土地上的大树古树,严加审批,一树一个档案,严格发放移植证及准运证,并实行“网络公告”、“网上查询”等信息科学化管理,以此防假打假。

  五、制定和完善禁止大树古树移植的法律法规,对出资移植大树古树的城市相关部门和企事业……一经发现移植大树和古树,严格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责任单位罚以重金。

  回顾2011年提案至今的几年,我国保护森林的心腹之患——“大树进城”是不是有所减轻呢?对此,我感到十分痛心和遗憾。生态观念越来越强的国人,无人不关心这个问题。据我从网上了解,为保护生态、保护森森严格要求政府“扼制大树进城”的社会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一年高过一年,然而至今未能扼制住“大树进城”这股逆流。虽然我没有2011年至今“大树进城”逐年数据的对比表,但从我的直观感受“形势”并不乐观。因为我2015年6月下旬到贵阳中天大厦出席我的生态雕塑《女娲补天》落成典礼,同年11月中旬到山东泰安市出席我的生态雕塑《极地之急(北极熊)》和《森林守护神(虎)》落成典礼,此两次艺术环保活动过程中,亲眼目睹的“大树进城”声势依然不减当年。我就在想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央有关部门三令五声发文严禁“大树进城”,然而在无数执法人的眼皮底下,大树依然从数千里外的深山移身,明目张胆地随车直入城市安营扎根。为何“作案”者无所顾忌且不受惩罚?原回只有一个,受利益驱使,从深山偷伐到沿途运载,直至进入城市建设地,从偷伐者及三段管辖区的责任管理人,均成了利益均沾、互相包庇、心照不宣的破坏生态的“嫌疑人”。试问:2009年5月国家绿化委和林业局联合发文《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岂不成了一纸空文?从大树偷伐地到运送大树的沿途,“财政、建设、环保、园林、林业、公安等”,全成了“睁眼瞎”, 如此多的政府管理部门岂不形同虚设?

  为了切实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为坚决扼制住“大树进城”累禁不止的逆流,我建议国务院、国家纪委和国家监察部门合作,将林区偷伐,沿途偷运及城市绿化管理,完全置入公众和新闻媒体连手的网络监督之下,严格执行分段问责制,并设置奖惩方案和举报专用电话,对偷伐大树、偷运大树、偷贩大树、偷买大树者,对敢于涉案为“大树入城”开绿灯者,给予严厉的法律惩栽,并公之于众,对举报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震撼为黑金而以生态为敌者,为邪念和金钱而与公众和国家利益为敌者。

  3、关于早日启动文化艺术品交易方式创新试点的提案

  提 案 人:12届全国政协常委  袁熙坤

  提案时间:2017.03.06

  提案名称:关于早日启动文化艺术品交易方式创新试点的提案

  提案内容

  一、提案形成的背景

  (一)、2017年开年初始,国家制定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7[8]号文)。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展电视剧等进场交易试点”。

  该规划纲要的按期完成,急需与其相匹配的文化艺术品新型交易方式。

  (二)、2017年1月9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加强对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指导协调各省级政府编制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总体规划。督促邮币卡类违规交易场所整改,支持树立正面合规典型。”

  此会议的召开一直是行业翘首以盼的,但会议文件没有对支持树立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正面合规典型试点的时间表。

  (三)、2011年11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文)。文件规定:“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该文件制定于党的十八大之前,文件没有对文化艺术品产业的创新与发展,特别是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采用何种好的交易方式,做出任何描述。

  二、建议作为试点的事项

  (一)关于邮币卡。以实现符合收藏需求且能实现快速交收的交易方式的试点。

  设计开发出更符合大众收藏需求的邮币卡新形态,整合藏品资源,将具备收藏属性的邮币卡按题材、型制、原料、年代等要素进行艺术性组合和加工,满足各类人群的收藏需求。线上交易与线下商场相结合,线上形成艺术品指数,线下实现收藏人群按需收藏的交收形式。

  (二)关于当代书画。以平尺为单位,形成艺术家指数的交易方式的试点。

  以书画传统或惯例的平尺计量的方式进行线上交易,每一最小单位交易的作品均有实物书画与之对应。线上交易形成艺术家指数,收藏投资人可按各自实际需求交收或定制个性化需求的作品提货交收。艺术家的价值由市场来决定,通过艺术家指数可发现和培养中国的艺术大师。

  (三)关于表演艺术。以融投资交易方式的试点。

  以众筹、融投资方式让优秀的影视IP、版权、创意权、影视作品等进场交易,让表演艺术普及的范围更广、传播的力度更深。

  三、建议作为试点的单位

  (一)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其控股股东为文化部间接控股的中国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受命接收并对原汉唐交易所进行整改与重组)系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唯一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程序,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批予以保留的全品类艺术品交易场所;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其控股股东为国资委所属的中国工艺美术集团有限公司)系北京地区乃至全国唯一按照新设交易场所程序,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批予以保留的工艺美术品交易所。

  (二)汉唐交易所、中工美交易所同为目前国内艺术品类交易场所的龙头企业,也是目前国内唯一两家具有行业背景的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

  (三)汉唐交易所和中工美交易所通过近年邮币卡业务的开展与尝试,并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主流文化艺术品交易的实践。自2016年起已着手上述交易方式试点事项的研发与探索。联合成立了文化艺术品交易方式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国内外专家研讨会、论证会,对交易方式创新的可行性进行反复的研讨与论证。

  四、希望得到支持的事项

  (一)请刘士余同志亲自过问本提案,并派员于近期主持召开一次协调会;

  (二)请中宣部文改办、银监会创新部、文化部产业司等给予指导协调方面的支持;

  (三)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给予编制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总体规划方面的支持。

 

  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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