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17年03月16日 10:49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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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规划展览馆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展览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充分展示了青岛的城市空间格局演变、新一轮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层次规划编制成果,充分展示了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蓝图等,是广大市民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的重要平台,是外地游客友人了解青岛的重要窗口,是展示青岛城市魅力和推介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

  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的沙塑浮雕壁画于2012年12月设计制作完成,以青岛浴场的海沙为原材料,突出了青岛的地域文化特色,展现了青岛沿海一线的地标性建筑,体现了传承与展望的主题。作为规划展览馆序厅空间中的主要展示内容,开馆四年来,沙塑浮雕壁画对展示和宣传青岛城市特色和规划展览馆整体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响应“一带一路”“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和青岛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规划展示水平和规划展览馆形象,拟对序厅主墙面进行更新,现面向全国征集青岛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设计方案。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各大艺术院校、高水平公共艺术设计机构或个人等进行公开征集。

  二、创作主题

  (一)“一带一路” 

  青岛将围绕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的重要定位,以建设海陆双向桥头堡、海上战略支点、经贸合作枢纽、服务保障基地和文化交流中心为重点,以推进海上合作带动蓝色经济升级,以文化交流推动友好互信,不断提升新亚欧大陆桥陆海口岸支点功能,建设成“一带一路”综合枢纽城市。

  (二)全域统筹 

  本轮青岛城市规划首次将“全域统筹”作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核心。

  统筹城乡,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青岛、黄岛和红岛环湾都市核心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董家口港城、鳌山湾新城、国际空港城、王台、姜山、新河10个次中心城市及35个重点特色镇。

  统筹陆海,高效整合陆海资源,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产业升级的同时,综合保护与永续利用海域、海岸带、海岛等资源。

  统筹交通,合理布局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立体化、集约化开发,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三)三城联动

  三城联动,构建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区。

  东岸青岛城区,重在做优做美,发展现代服务业,保护历史风貌,加快城区改造提质和内涵式发展;西岸黄岛城区,重在做大做强,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北岸红岛城区,重在做高做新,建设科技、生态、人文型新城区。

  三、创作原则

  (一)城市文化特色鲜明

  与青岛整体城市规划相符合,尊重城市历史发展脉络和城市文化,充分展现青岛的城市精神和规划发展,展现青岛独特的城市品格,打造整体视觉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味。

  (二)艺术设计多样融合

  作为公益性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展览馆所接待的参观者层次、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审美需求的多样性,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艺术多样性,发挥创造性。

  (三)与环境和功能相协调

  设计方案应与展馆序厅整体环境和装修风格相协调,避免在形式与色彩上因冲突而失去美感;不影响展馆正常参观接待流线和人员疏散,不妨碍各项设施的安全指标。

  (四)易于管理维护

  充分体现安全性、人性化特点,注重艺术品尺度的把握,材料的选择和安装方式要满足序厅人流集散的使用特点,确保安全;艺术品材料选择和工程做法应易于维护和更换,耐酸碱腐蚀,能长久使用;应尽可能使用低能耗、环保的材料和工程做法,在满足艺术表现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资源和能源浪费。

  四、创作要求

  (一)参选方案的艺术水准、工艺水平高,是完整的艺术作品,能体现国内外艺术家和创作的最高造诣和艺术水平,彰显艺术的正面价值,艺术创作的高度和深度能承载青岛的城市内涵。

  (二)参选方案必须是参选者原创,其方案不得挪用国内外的艺术作品或有任何抄袭、复制等行为,也不得将方案一稿多投。

  (三)艺术语言和媒介材料新颖,以多媒体或浮雕为此次方案征集的主要创作形式,在此基础上可进行其他形式和材料的融合创作。鼓励参选者发挥创意、积极参与,所有参选者均可参与多个主题的创作投稿。

  (四)参选者需具备设计与施工能力,保证设计、施工方案的完整性,按照参与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在进行新的设计创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墙面原有的沙塑浮雕的留存处理方式,以实现其二次创作与展示。

  五、版权归属

  (一)参选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且为参选者原创。违反本条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选者承担,造成征集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为维权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选者承担。

  (二)入选方案公布后,未被采用的方案参选者可自行处理。

  (三)入选方案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等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

  (四)入选方仅享有署名权。入选方案不得参与其他商业活动、竞选参赛、重复投稿、营利性展览等,若经发现,入选方除退还奖励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征集方损失的,由入选方承担。若入选方案在学术性活动、出版物、媒体网站中使用须事先获得征集方的书面同意。

  六、评选办法

  方案征集完成后,征集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方案评审专家组,按照设计要求评选出3幅适合规划展览馆序厅的优秀设计方案作为入选方案,并各给予3万元奖励。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入选方自行支付。

  七、参与说明

  (一)参与方式:

  1、将报名表、设计方案、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及已完成的案例等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册,以邮寄形式(建议采用快递)提交给征集代理单位(邮件注明“青岛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设计方案投稿”)。以上文件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征集代理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青岛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设计方案投稿”)。

  2、方案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3月30日,以方案寄出时间为准。

  3、参选者需在评审日当天到征集方指定地点现场展示与陈述参选方案,评审日期与地点由征集方另行通知,相关费用由参选者承担。

  (二)设计方案内容:

  1、方案包括主墙面设计和墙面原有沙塑浮雕的二次利用。

  2、方案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和两张以上不同视角的三维效果图(格式统一为jpg、A2图幅,三维效果图需同时提交3dmax或sketch up文件)。

  3、文字报告:方案名称、作品体量、设计理念、内涵解读、色彩构成、材质选择、制作工艺、造价说明、施工流程等内容。

  4、可同时提供影像多媒体、模型、作品局部实物等其他能说明方案可以快速合理付诸实践的相关材料。

  (三)征集方将负责向参选者答疑,并可根据参选者的要求指导现场勘查,但现场勘查的费用和责任由参选者承担。

  (四)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参选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与征集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所有参选方案一律不予退回,请参选者自行保留底稿。

  (六)凡参加本次设计参选者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内容,无须再行书面和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征 集 方: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青岛市雕塑馆)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东海东路78号青岛规划展览馆

  代理单位: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邮    编:266000

  电子邮箱:qdghgzj@163.com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0532-85727257

  附件:

  1、报名表 http://pan.baidu.com/s/1sllQEZF

  2、青岛规划展览馆序厅主墙面相关资料

  3、青岛城市规划相关资料(http://www.qdghg.com/qdghg/pic/220170309172000.pptx)

  青岛市城乡规划展示中心

  (青岛市雕塑馆)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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