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玉石手镯票证齐全 商家仍不认账

2013年07月28日 09:59   义乌商报  

  “就算你发票证书都全,也只能证明你在我们店里买过手镯,不能证明你戴的这只手镯就是我们店的!”7月22日,在市工商局义南工商分局的调解室里,佛堂镇一家饰品店的店长用这样的理由拒绝了消费纠纷的调解,让消费者傅某目瞪口呆。

  一只“出生证明”齐全的玉石手镯,怎么就成了饰品店店长口中的“黑货”?这事还得从1个月前说起。6月20日,傅某在佛堂镇建设中路的一家饰品店内,花1400元钱买下一只玉石手镯。“当时因为店员说这是A货我才买的,买来之后,店里4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戴到我手上,戴上去之后,我的手都肿了好几天呢!”提到买手镯的过程,傅某很委屈。

  让傅某更想不到的是,店员口中所称的“A货”,在傅某的几个“懂玉”的朋友看来,只是一块不上档次的“B货”,这让傅某非常接受不了。如果手镯真的是“B货”,那戴手镯之苦不就白受了吗?于是,傅某找到专业的玉石鉴定机构,希望给自己的玉石做一次鉴定。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傅某,手镯必须取下来才能做鉴定,而这时傅某才发现,当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戴上去的手镯,怎么也取不下来。鉴定人员说,如果手镯无法取下,就只能砸碎才能做鉴定。可是,手镯都碎了,就算知道了鉴定结果,又有什么用呢?傅某只好带着当初购买玉石的时候店家出具的证书和发票,到工商部门投诉,向该饰品店讨要说法:“我的要求很简单,如果砸碎的手镯鉴定出来是A货,一切费用和损失我自己承担,如果鉴定出来是B货,饰品店要赔偿我的损失。”

  但傅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非常合理的诉求,店长居然用这样一句话回应,这让他无法接受。“当初帮我戴手镯的人里面也有店长,怎么现在说不认账就不认账了呢?”傅某非常恼火,“我要是想掉包,也要摘得下来啊!”为验证傅某称玉镯无法摘下来这一说法,义南工商分局调解员要求该饰品店的店长现场为傅某摘玉镯。开始时,店长还自信满满,坚称能将傅某的玉镯取下,可是实际上是想尽各种办法,用水、洗手液等润滑,玉镯还是摘不下来。店长见状,又推说是傅某不配合,才导致玉镯无法取下,让傅某哭笑不得。由于饰品店店长始终不接受调解,也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调解员只得宣布调解失败,终止调解,建议傅某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票据证书齐全的玉镯,在饰品店店长口中却依然是“黑货”,我们不禁要问,各类无法在实体上标注具有唯一性标识的商品,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如果票据证书都无法证明商品的来源,那么票据证书还有什么意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饰品等实体上无法标注唯一性标识的商品,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留存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商品的来源,防止类似傅某遭遇的事情发生。

  来源: 义乌商报 作者: 特约记者方清源通讯员黄明昊 编辑: 楼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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