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77年农业学大寨》实施提货并停牌的公告
尊敬的会员们:
经《77年农业学大寨》121015持有人申请,欲对该商品实施较大数量提货。南商所商品现货发售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决定,对该商品于2016年3月9日停牌一天,待提货实施完毕后,运营中心将及时公告结果并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本公告解释权归运营中心所有,未尽事宜运营中心有权修改与补充。
南商所商品现货发售运营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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