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插肩榫条案样式的流变

2017年01月16日 16:44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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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式插肩榫条案样式的流变

  ——从光素到雕琢出牙,从侧脚到四足垂直

  文、图/张辉 编辑/汤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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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辉,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先后任职河北省博物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后,在北京多家出版社任策划组稿编辑,并创建北京紫都苑图书发行公司。著有《曾国藩之谜》(经济日报出版社),主编《曾国藩全集》(中国致公出版社)、《中国通史》(中国档案出版社)、《中国名画全集》(京华出版社)、《古董收藏价格书系》(远方出版社)等著作。从2000年开始,从事明清家具、文玩古董收藏和研究,现为三家专业艺术媒体专栏作家。将考古学、人类学、图像学、历史学之方法论引入家具研究。

张辉张辉

  国学大师黄侃说:“中国学问有二类,自物理而来者,尽人可通。自心理而来者,终属难通。”如果将此延伸到梳理家具的流变,要做到“物理而来者”,就需按照物质形态的逻辑找出合乎器型发展的排列,如此一来,很多东西就通了。

  笔者多次撰文说明的考古类型学的器物排队,就是开头所说的基于物质形态逻辑的学术方法。以此观察明式插肩榫案子演变,梳理出明式插肩榫条案的发展脉络为:由光素演化成起线;再为出牙轮廓曲线;再至纹饰雕琢;由无牙头进步为云纹牙头或方牙头;由侧脚变为四足垂直。

  以下将用实例具体说明。

  明晚期至明末清初:由光素到起线

  明晚期的插肩榫条案,极其简洁,侧脚明显。我们可由三例平头案看其腿足的变化。

  明晚期 黄花梨壸门式牙板平头案(图1),壸门简洁,构件上无起线,仅足部两侧有俗称“宝剑腿”的花牙状云纹装饰,早期此类案子“宝剑腿”的处理都极其收敛。

  图1 明晚期 黄花梨壸门式牙板平头案,长127.3厘米,宽40厘米,高74厘米。(选自埃尓斯沃思:《夏威夷收藏中国硬木家具》,檀香山艺术学院)  图1 明晚期 黄花梨壸门式牙板平头案,长127.3厘米,宽40厘米,高74厘米。(选自埃尓斯沃思:《夏威夷收藏中国硬木家具》,檀香山艺术学院)

  “宝剑腿”原属漆木家具足部的多重出牙形态,但此装饰对于黄花梨这种贵重材料来讲,颇为耗费。故在包括本例的早期明式家具插肩榫案子上并未完整出现,最多以单重出牙的形态存在。

  明晚期至明末清初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图2),范式仍然是壸门式牙板和尖花牙状云纹腿,只是足部正面浮雕云纹出现。鎪挖的花牙状云纹装饰更多,腿足两侧曲线起伏,牙板腿子边沿起线。

  图2 明晚期至明末清初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长95厘米,宽50厘米,高82厘米。(选自蔡辰洋:《紫檀》,寒舍出版社)  图2 明晚期至明末清初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长95厘米,宽50厘米,高82厘米。(选自蔡辰洋:《紫檀》,寒舍出版社)

  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图3),形态为壸门式牙板和尖牙状云纹腿,腿足上部两侧出现多重出牙曲线。在如此高的部位上出现出牙云纹,应属于较晚期的装饰习惯,而且前后腿间双枨偏下,腿正面有两组浮雕。这些符号表明,此案的年代晚于以上各例。

图3 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长106.5厘米,宽38图3 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壸门式平头案,长106.5厘米,宽38

  明末清初后:牙头是变化的焦点

  最早的插肩榫案子原本没有牙头。明末清初乃至更后期,插肩榫案子出现牙头装饰,主要为云纹牙头。为了更生动的视觉,原本是夹头榫上的云纹牙头移到在插肩榫上,续写后来的文章。实例如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仰覆云纹翘头案(图4),牙头和牙板上出现仰俯云纹,腿足上饰一炉香线脚,均为较晚时间的变化,年代稍晚。

图3 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仰覆云纹翘头案,长106.5厘米,宽38.5厘米,高84厘米。(故宫博物院)图4 明末清初至清早期 紫檀仰覆云纹翘头案,长121.7厘米,宽30.5厘米,高82厘米。(选自安思远《洪氏藏木器百图》)
  图5 清早期 黄花梨花牙头翘头案,长118厘米,宽38.1厘米,高82.5厘米。(选自安思远:《洪氏藏木器百图》)  图5 清早期 黄花梨花牙头翘头案,长118厘米,宽38.1厘米,高82.5厘米。(选自安思远:《洪氏藏木器百图》)

  至清早期,插肩榫案子装饰益盛,牙头仍然是变化的焦点。插肩榫案子牙头增大变异,还有另外的形式,实例如清早期 黄花梨花牙头翘头案(图5),牙头处以雕卷草纹为主要装饰,牙板中心的壸门尖和牙头轮廓有异它者,虽案上尚未见横线装饰,四腿挓度也较大,但牙头纷繁变异的纹饰和翘头精致的图案,表明其年份晚于前几例案子。

  图6 清早期 黄花梨如意纹插肩榫平头案,长94.6 厘米,宽65.4 厘米,高78.7 厘米。(选自安思远:《洪氏藏木器百图》)  图6 清早期 黄花梨如意纹插肩榫平头案,长94.6 厘米,宽65.4 厘米,高78.7 厘米。(选自安思远:《洪氏藏木器百图》)

  清早期 黄花梨如意纹插肩榫平头案(图6),腿间抵牙板的罗锅枨左右,雕饰厚实的如意云纹,装饰效应是所见的黄花梨插肩榫平头案中最靓丽者。山东邹县明洪武时期鲁王朱檀墓出土的红漆柴木平头案式样与此黄花梨平头案类同。王世襄《明代式家具研究》(图版卷)中,有“乾隆十年”款识的木胎朱漆平头画案也与本例类同。

  笔者曾撰文说明,明晚期黄花梨继承了当时柴木的基本式样,但它有两项修正:一是由于材质珍贵,黄花梨在对漆木柴木家具仿制时,选取的对象多为简洁款式;二是因为工艺限制,它摒弃漆木柴木家具的装饰纹饰图案。而且对旧式样也有扬弃,少见枝枝蔓蔓耗费材料的款式。如“挖缺作”“宝剑腿”一类的式样就很少涉足,偶有制作,式样亦很收敛。

  时光延至清早期,装饰主义波涛汹涌,黄花梨家具广泛吸纳各类工艺品上旧有的各类图案符号,同时对于柴木家具原有的纹饰图案更是拿来袭用。在对其它明式家具归纳总结后,可知浮雕如意纹在清早期后段出现于硬木家具上,因此可认定其为清早期作品。

  安思远谈到此案时云:“与洪氏所藏该案相似,许多存世的案桌常借助案腿与牙条的造型,来显示拟古的韵味。” 这种“拟古式样”再现于黄花梨家具,可视为是匠人对更早时期优美成熟的柴木案的追慕,更是技师在明式家具晚期求变尚异的工艺追求中的推陈出新。

  清早中期:侧脚变为四足垂直

  清早中期之交,横向纹饰出现,案子侧脚逐渐消失,近于垂直。实例如紫檀回纹平头案(图7),特点如下:

  图7 清早中期 紫檀回纹平头案,长192.8厘米,宽102.5厘米,高83厘米。(选自庄贵仑:《庄氏家族捐赠上海博物馆明清家具集萃》)  图7 清早中期 紫檀回纹平头案,长192.8厘米,宽102.5厘米,高83厘米。(选自庄贵仑:《庄氏家族捐赠上海博物馆明清家具集萃》)

  1。侧脚消失,四腿垂直。此案装饰若干横线和回文,侧脚显然不适宜这些纹饰,四腿必须垂直。常见的早期黄花梨插肩榫案腿足部,多以上下竖向线脚作向主体装饰,所有线条非为横向线条,更无回纹。它们配合侧腿式,没有违和感。

  2。云纹式牙头在此案上变异得形如建筑斗拱结构中弓形的“拱”,支撑牙板。这是云纹牙头体量扩大后出现的一个新式样,也是所见的式样。插肩榫案子此前未有过此类设计。

  3。足部两侧为内外双马蹄和双层横向纹饰,尤其是浮雕相背的回文,接近清中期风格。

  4。前后腿间的拉枨下移,为变异形态,前所未有。

  总之,本案表现出明式插肩榫案子走入最后时光的特征,一切与早期风格相去甚远。

  侧脚在历史新时期的审美中,败给了横平竖直的的纹饰。这就是插肩榫以及夹头榫案子侧脚退出历史舞台的原因所在。

  来源:《古典工艺家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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