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专员办加强对广西红木进出口管理

2014年02月20日 12:09   国家林业局网站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7日讯当前,木材的国际贸易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2013年3月,泰国曼谷)通过了把交趾黄檀、微凹黄檀等物种列入《公约》附录进行管制的修订案,并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国家濒管办对此专门发出公告和通知,进一步加强濒危木材物种进口管理。广西与越南相邻,历来是东南亚红木进口的重要省份,相关规定实施后,广西红木进口数量激增,部分企业为了申报方便及规避缴纳相关费用,有意伪瞒报品名及多物种木材混装,导致红木进口查验和监管难度加大,同期广西及部分省份相继查发数起红木进口伪瞒报品名的走私案件。

  为切实履行CITES公约,强化红木进口管理,2013年年底,广州专员办(濒管办)会同南宁海关、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广西木材检验机构、广西红木家具协会、凭祥市红木文化商会在南宁召开了广西红木进口监管工作协调会,会议对拟采取的管理措施达成共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实施。会议议定,根据南宁海关关区的实际情况,试行红木指定进出口口岸,确定凭祥(友谊关)、东兴和防城为广西红木进出口指定口岸;为保证鉴定和查验的准确性和精确性,实行进出口木材分类装运,即同一集装箱或车辆应装载同一树种,确有必要装载不同树种的,应当实施物理隔离,并对不同树种作出明确标识。广州专员办(濒管办)将按会议纪要要求办理相关红木进出口手续,并在协助南宁海关推动指定口岸完善查验设施设备,强化查验技能培训,提高查验效率,做好企业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维护规范企业合法进出口贸易行为等方面继续做好工作,以创造良好的履约环境。(张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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