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销售不标准红木家具被罚款13.94万元

2015年03月03日 10:50   和讯网  收藏本文     

  本报讯(蔡艺君)为节约成本和扩大家具销量,林某、李某等12名家具经销商从批发市场低价购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红木家具。为此,领到漳浦县工商局开出13.94万元的罚单。

  在红木家具销售专项整治行动中,这12名经销商被工商部门查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红木家具,案值127.66万元。经工商人员查实,这12名经销商均从广东省中山市的红木家具批发市场购进刺猬紫檀沙发、鸡翅木沙发、酸枝木沙发、黑檀木大如意沙发等家具,该类家具主要是以刺猬紫檀、黑檀、鸡翅木、黄花梨、酸枝等深色名贵硬木为材料,符合红木家具的定义。他们所销售的红木家具从购进时就不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等产品保证文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的规定。

  工商部门提醒:从事红木家具零售,应取得产品保证文件。产品保证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应明示的内容至少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安全提示;产品保修;产品交付方信息(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信息)。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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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红木家具罚款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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