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砚斋:从流水作业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7日 10:47 中国书画报

  作者:华砚斋

  2010年5月26日,上海《文汇报》争鸣栏发表了艺术收藏者郭庆祥的一篇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文中不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某些浮躁现象,比如,“急功近利”、“吹捧炒作”、“弄虚作假”等等。结果被画家范曾“对号入座”,以名誉受到侵害为由将郭庆祥告上法庭,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人民币500万元。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曾定于2011年1月12日开庭审理(不久又宣布延期)。

  郭庆祥在当了被告之后,干脆公开指名道姓地批评起了范曾,并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范曾采用“流水作业”方式画画的现场照片。郭庆祥指出:范曾把自己当成复印机批量复制、生产美术产品,就是浮躁现象的典型代表,根本就不是艺术创作,而是彻底的“伪艺术”、“文化垃圾”,严重侵害了购买者的利益。

  笔者认为,这件事情本身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而通过它反映出来的“应该如何进行文艺批评”、“应该如何对待文艺批评”等相关问题,才是真正值得所有关心艺术界风气的人的思考与讨论。

  换言之,无论是范的“作业”,还是郭的评点”,都是个人的自由、无可厚非,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而范面对批评、自视为“老虎屁股”、“太岁头”,不在媒体公开进行正面解释或辩论,动辄“诉诸法律”,希望借住“法律武器”去“惩罚”、“打击”和“教训”批评者,一方面说明自己的气量过于狭窄,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文艺界长期存在的非正常思维模式和不良风气。

  其实,笔墨官司就应该用笔墨打。举凡学术讨论、艺术批评范畴之内的问题,批评与反批评,讨论和辩论,无论观点多么偏激,言辞多么激烈,乃至“态度”多么“恶劣”,只要是“公开”,是“文斗”,都是非常正确的。反之,动不动就“对簿公堂”,就“追究法律责任”、道歉、索歉、索赔,是大可不必的。

  毛泽东的话当然不可能“一句顶一万句”,但是他说的“笔墨官司有比无好”这句话确实很有分量也很正确。2010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李长春同志的文章《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其中有关文艺批评的一段话也说得特别好:“现在文艺批评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都是不正常、不健康的。要进一步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文艺批评导向。文化类报刊和专业网站应该更多地开展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要旗帜鲜明地开展正确的文艺批评,发挥文艺评论的积极引领作用。”

  因此,作为著名画家和公众人物,范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要么“闻批则喜”,保持宽容与沉默,要么公开进行反批评-----打“笔墨官司”。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范曾自在人心,好的就是好的,不好就是不好。即使眼下暂时分不清是非对错,也要相信历史终归是公正无私的,时间定会证明一切。

  我估计,这也许正是法院推迟开庭和审理的主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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