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艺术不可收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6日 11:25 东方视觉

  今天的艺术的概念早已被拓展,艺术坚持自己之为艺术,反对把自己变为商品和消费品,为此在外在形态上它把自己变成了“非审美”的反艺术、非艺术对象,这本身是艺术自主的结果。同时艺术在内部自身系统的追问中,也已脱离了传统的物质主导性,艺术生效已经上升为非物质化的观念和概念,事实上艺术本身也只能和必须以观念和概念的方式才能存在,因而作为抗争艺术早已摆脱了被商品化的宿命。具体可参阅前几篇文章的论述。

  艺术的非物质化过程也使艺术的主客体分离,艺术的权力也不再完全属于艺术家个体,艺术生效的权力亦转交给观众,是观众的智性参与活感性再造。因此,当代艺术的概念是共享的,藏家收藏艺术家的作品,也只是收藏了艺术的对象和文档部分,而艺术本身他们是无法收藏的。一件作品做出来并被广泛传播,作品的概念就已经被广泛共享了,它是创意,是思想,是一种智慧传达,是受众个体的思维再造,只要你有思想,愿意思考,人人头脑中可以生成艺术,任何人都无法独自占有它,因此真正的当代艺术不可收藏,无法成为一些私人的独享,本质上只能成为艺术资助行为,艺术作为商品也就无从谈起。

  既然当代艺术不是商品,也就不可交易,艺术家只有通过藏家、美术馆或者艺术基金的资助行为才能完成继续的创作,作品归属资助方,完成一个良性循环,这样艺术就成为人类共同、共享的精神财富,艺术品亦是精神产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个人日常生活消费属于私人的事情,不能进入公共领域和历史,而艺术品是寻找精神交往和沟通的方式之一,所以也就进入了公共生活领域。历史长河中没有艺术资助史,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

  因此艺术家的艺术不涉及税务关系。艺术品的交易也就与艺术家无任何关系,是属于画廊、拍卖公司等商业机构的活动,所以在这个环节上才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关系,其税务关系也只能在这里产生。作为当代艺术家,从作品方面来说,偷税漏税的“经济犯罪”指控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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