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鉴宝的一堆正确的废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7日 08:00 新闻晨报

  评论员 刘洪波

  北京市相关文物部门表示,电视鉴宝节目无权对出土文物进行估价和鉴定,出具的相关证明不具有效性,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才有资格。

  这个“表示”,看了只有付之一笑的价值。北京市的 “相关文物部门”,到底是哪个部门,正名大号是什么,新闻中没有看到。一个要正告各界的部门,连个正名大号都不透露,怎么让人认真对待?

  新闻称,《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完成,这是北京市政协与北京联合大学共同承办的该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报告建议加强对市场、媒体及收藏界的监管,对非法出售文物的单位、个人,对疑似出土文物的鉴定者、购买者和收藏者进行处罚。

  表示电视鉴宝无权对出土文物进行估价和鉴定的,到底是课题报告,还是某个不知名或不便具名的相关部门?

  正经说说鉴宝节目和文物鉴定的问题。文物分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物。按照法律,传世文物,公民可以有;出土文物不是不能上电视鉴宝节目的问题,而是公民根本就不可以有。因此,“电视鉴宝节目无权对出土文物进行估价和鉴定,出具的证明不具有效性,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才有资格”,全部都是空话。

  法律这样规定,应是不给出土文物买卖和收藏以合法空间,有利于减少盗挖。不过,给不给空间是一回事,存在着盗挖以及各种原因的出土文物买卖是另一回事,有时候挖地都可能挖到文物呢。

  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发生在2000年。嘉兴市民俞星伟将收藏的600多件史前文物无偿捐给博物馆,博物馆选走496件。但文保部门认定,这不是捐赠而是上缴,俞星伟收购和占有大量出土文物很多年属违法。俞星伟感到“寒心”,他的很多收藏都是从古玩贩子手中高价购得。按说,在文物市场看到出土文物应去举报,但他说,“你举报了一次,人家以后再也不理你了,还何谈保护”?

  出土文物的流通状况就是这样。民间收藏出土文物是客观存在,非法黑市、私挖乱盗也存在。法律堵住出土文物收藏,却从来没能堵住出土文物的交易和走私。

  电视鉴宝是另一个问题。电视鉴宝节目,不能鉴定出土文物,不能对它进行估价,但问题是鉴宝节目只能鉴定拿到手上的是文物还是伪作,值多少钱,又怎样判断文物是出土的还是传世的呢?

  电视鉴宝节目 “出具的鉴定和估价不具有效性”,这还用得着你来说,谁会拿着那鉴定和估价就去交易不成?买卖双方会自己谈价的。若是传世文物,鉴宝节目鉴定和估价,无非以鉴定者名头打底而已,扯不到“资格”;若是出土文物,你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也没有资格估价。

  “对于出土文物,市场必须严格限制和禁止其买卖;……出土文物收藏者不得在电视媒体出现;文物鉴定类节目和鉴定机构不得对疑似出土文物进行鉴定并出具证书”,“对非法出售文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还应对疑似出土文物的鉴定者、购买者和收藏者进行处罚”……尽是废话。你得首先肯定是出土文物,才可以限制这呀那的;疑似出土文物谁沾了就处罚谁,凭什么?谁来认定疑似?谁又规定了每个人要学习考古学,以免沾上 “疑似出土”的文物?

  电视鉴宝,娱乐而已。要说作用,应是有利于人们都去爱惜文物,而非“不利于文物保护”。但拿着公家的经费把课题一做,报告出来就到处是毛病。课题费好拿,研究报告好做,不求有益于现实、建言于社会,只要讲一通“民间处处是毛病,不管不行”就交差,这样的研究,真是令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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