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仿制品鉴定如何受约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9日 08: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唐子韬

  书画鉴定在传统上是专家眼学的天下。这种专家鉴定依赖的是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专家鉴定结果是否准确暂且不说,单从司法角度来说,专家认证在法律上并不具有任何效力。所以,也就产生了“专家鉴定等于零”的极端说法。书画行业,鉴定历来是一个难题。

  记者近日在北京某著名书画市场走访中发现,一些古董、书画经营单位出售的所谓古字画,要么是高仿复制品,要么是手工临摹品,而有些公司只要收取一定费用就可开具真伪鉴定书。事实上,这些鉴定书并不能在法庭上起到任何证据作用,如同废纸一张。

  没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只能等于零。

  鉴定成本

  浩如烟海的中国书画作品,极大地提升了鉴定的成本,这也是鉴定所面临的困境。正如著名收藏家马未都所说:“甭说别的,就说现在上拍的,不说底下走的,上拍的这些拍品让全中国的专家组织起来看一遍都看不过来。”如果真要组织专家鉴定,其成本很有可能远远大于书画作品本身的价值。此外,对于价值相对较小的艺术品,即便使用现有的科学技术鉴别真伪,它的成本也往往大于艺术品自身的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鉴定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极少现象。

  书画仿制品鉴定

  基于以上问题,目前书画鉴定成为一个顽疾,根本问题不在技术,也不在人,甚至不在制度,而是受长久以来书画市场形成的行业规则和客观条件所限。书画仿制品鉴定是书画确真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技术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解决印刷复制与手工绘制的区别问题。技术保真、确真是目前唯一可以依靠科技和司法力量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

  近日,记者采访了华夏物证中心负责人杨春松主任。杨春松介绍,印刷与复制品的司法鉴定对于目前技术来说是极其容易的事情,同时,鉴定结果也具有司法效力。而依靠传统的专家眼学,即便给作品颁发了专业认证书,在司法上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杨春松说,“书画仿制品鉴定,是利用文检司法鉴定领域中的印刷文件鉴定技术来鉴别书画作品是否为印刷品(复制品)还是手绘作品。”这种鉴定方法已在国内几个重要书画仿制品案例中得以成功的运用。

  诚信制约

  反观艺术市场较为成熟发达的英美国家,它们又是如何约束艺术品的鉴定呢?其实,这些国家没有艺术品市场方面的专门立法,而是以合同法的相关条例来解决艺术品市场的法律问题。买家在签署合约后可以退货,拍卖师落槌之后可以反悔。而如果有人想钻这条法律的空子反悔交易,那么他的信用值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例如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被保险公司拒保,甚至遭到所在公司开除等惩罚。

  就拍卖行的方面而言,英美处理作品真伪的惯常做法是:如果买主认为自己拍来的不是真品,只要在5年之内找到同等水平和资质的专家,认可自己的意见,就可以请这位专家在法庭上与拍卖公司的专家进行辩论。而实际上,一旦出现这种纠纷,英美国家的买家甚至不用求诸法律,一般来说直接与拍卖公司交涉就能得到圆满解决。拍卖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不会打“免责”牌,而是会以公司的信誉和行业口碑为重。更有甚者,如果在拍卖之前,专家对于某件作品的真伪品质等有不同意见,那么拍卖目录上也会标注“本件作品有不同意见,请买家慎重”的字样,提请买家注意。因此,拍卖公司就获得了买家的更大信任,而买家在交易的过程中也会更加小心谨慎。

  由此看来,技术上的支持、法律上的约束,以及行业内部的自律,三者的结合才能够打造稳定繁荣的书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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