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旗下会所涉毁坏文物后面的真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5日 23:54 南方日报

  毁坏文物后面的真问题

  潮 白

  赵本山旗下的“刘老根会馆或会所”(看各种报道,馆、所都有,为免表述不准,唯有两存之)在北京新开张,即因为涉嫌破坏文物原有风貌而被实名举报。这个最低消费18万元的私人会所,算是出师不利。当然,暴露出来的问题远远不止于此。

  会馆或会所利用的是“晋翼会馆”建筑,属于原崇文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单位,为“不可移动文物”。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我国《文物法》里专门辟有一章,对使用不可移动文物,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刘老根会馆或会所之所以被举报,正是因为举报者发现,在晋翼会馆第一进院内,加了“三个尖顶罩棚屋顶的建筑”,外貌完全被改变了;进一步了解还发现,会馆或会所里面还挖了总面积约六七十平方米、深约1.5米的游泳池,一堵山墙也被打掉,以使“整个屋子看起来更长”……

  破坏文物的事情在这个讲“文化”的时代根本算不上稀奇的事情,虽然虱子多了不咬人,但所幸公众对每一起较大的破坏仍然能够表现出应有的义愤,让真正关心文化建设的人感到欣慰,至少不那么孤单。任何对文物的破坏,个中“原理”都大同小异,本质上离不开一个“钱”字。也就是面对文物,有些人琢磨的只是它的利用价值,潜在的经济效益如何。衡量之后,挡道的,推倒它;还行的,改造它。对破坏文物现象如果奇怪一下的话,只是“原理”中的“小异”。在刘老根会馆或会所事件中,比较值得玩味的是相关文物部门的态度,也就是东城区文委。按照文物属地管理的原则,这起事件该归他们负责。但他们的说法和做法令公众极度失望。怎么说的?“会馆只是加盖了罩棚,没有动文物本体”;“只是进行内部装饰”。连一个无需技术含量就能发现的问题,专业的人愣是认为没什么,真乃咄咄怪事。怎么做的?向被举报人出卖了举报人。这一举动,用卑劣言之,未知过分与否。

  现在,刘老根会馆或会所把罩棚给拆了,文保人士说在官方调查没有结果之前,此举涉嫌毁灭证据,即便不是这样,至少也是心虚的一种表现吧,须知看罩棚那架势可不是临时建筑啊。无论怎样,此举也结结实实地扇了东城区文委一个嘴巴子。有没有破坏文物,这么容易弄清楚的一件事情,居然变得是非模糊,职业素养或者说职业道德何在?时至今日,各行各业,方方面面,为举报人保密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早已成为常识,其谁不知,他们出卖举报人又居心何在?得罪不起那边的大佬,还是借此声明“事不关己”以转嫁矛盾?“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才是毁坏文物后面的真问题。文物管理部门如果就是这样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就不可能对他们抱有任何期望。其实,故宫的“N重门”之所以一扇接一扇地开启,又何尝不是如此?

  充分利用文物建筑的使用价值,让它重新焕发生命力,本来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式。但是,如果利用者随心所欲,文物头上动土,性质就变了,保护就成了破坏。我曾写过一篇《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另一种普查》,建议普查一下全国究竟有多少文保单位“变质”。现在,我追加建议普查文保单位人员的素养胜任与否。普不普查是有关方面的事,先出它一口鸟气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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