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物何以屡遭入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6日 15:47 法制网
从北京故宫到南京美龄宫,从承德避暑山庄到晋翼会馆,用句调侃的话说,今年可谓“文物商业化大发展”的一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历史文物单位变身商业场所现象早已存在,而由于商业经营活动导致历史文物受损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刘老根会馆涉嫌损害文物一事,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名权威文保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感叹:“老祖宗留下的这点家产,还经得起多少折腾?”
那么,究竟我们的文物保护出了什么问题,导致此类事件屡屡发生?
利益压倒文物保护 有关部门大多默许
今年5月,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美龄宫被曝光经营餐饮、承办婚礼。《法制日报》记者为此赶赴调查。记者发现,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这一情况早已知晓,但是却未予处理。记者进一步调查得知,文物部门之所以不予处理,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态度。
当时,江苏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一名陈姓工作人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在‘美龄宫’中经营餐饮业,省文物局也都知道,但态度一直都是反对的,因为这对于文物保护不利,和文物属性也不相符合。”但经营了七八年的餐饮项目,从未被叫停过。
在走访中,《法制日报》记者找到了一名“美龄宫”经营方内部知情人员,他对记者说,现在矛头都指向企业,着实有些委屈。“1990年划给我们,没有说什么可以弄什么不可以弄,也没有合同。我们是企业,企业的使命就是经营,‘美龄宫’做些简单的餐饮,政府部门也不是不知道,以前也都没有任何说法”。
这名知情人员甚至透露,此前一名重要人物到访南京时,当地政府就把餐饮安排在了“美龄宫”。他反问记者:“你说这吃得是对还是不对?”
据了解,2009年,曾举办过一场关于“‘美龄宫’是否能够转成私人会所”的研讨会,而这一会议是由南京市文物局组织进行的。
而在此次文保人士曾一智举报刘老根会馆损害文物一事中,让她感到气愤的是,举报者的信息被泄露给了被举报人。曾一智对《法制日报》说,北京市东城区文委在处理事情中明显向着本山集团。
对于这一现象,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马自树直言:“地方政府不仅是默许,已经是支持,甚至合谋了。我把场所租给你,你去经营,我既是出租方也是管理方,让你获取更大的利益,我能分到的羹也会更多。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共谋。”
“说到底就是4个字——急功近利,经济利益作怪。过去的文物部门是很苦的,但是文物不会被用来搞商业;现在国家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已经很大了,为什么还要大搞商业?这种急功近利已经不是为了文物本体的保护,更多的是为了个人的私利,用老祖宗的遗产去寻租。”马自树说。
破坏主体惩处轻 行政部门无问责
从美龄宫“餐饮门”到故宫“十重门”,从各地的“会所门”到损害文物完整性的刘老根会馆事件。尽管每一次都热热闹闹,媒体、专家、网友争相议论。但至今却鲜见对此类事件的官方问责,甚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破坏主体都难见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消费文物之风。
在刘老根会所事件中处于舆论潮头的曾一智,原先是黑龙江省一家媒体的编辑,后加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13年来从事着文物保护工作,参与过100余处古迹遗址的保护行动,举报过记不清次数的文物违法行为。
按照国家对于文物保护的精神,许多地方曾出台对举报文物违法行为进行奖励的措施办法。然而当记者问及她是否受到过奖励时,她说:“只有辱骂、恐吓和置之不理。”
曾一智告诉记者,对于文保人士,最大的奖励就是事情得到解决、文物得到保护,但是碰壁远远多于回应,即使维护成功了也不会有人为之负责,而且“法律规定的惩罚对于那些人而言,太低了”。
“有时候也会有问责,但大多不是公开正式的问责,这样起不到威慑作用,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正式的文物违法问责制度。对于破坏者,一要罚款,二要要求其道歉,三要恢复原状。至于罚多少,一看破坏程度,二看态度,但至少要能承担修复的费用。”马自树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研究员刘庆柱也对此发出过呼吁:“对文保违规违法行为,应出台严厉的处罚机制。按国际惯例,性质严重的,具体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为此承担责任。有处罚的监管才是有效的监管。对文物保护的监管能像醉驾入刑一样明确了,违法行为也就会审时度势自行收敛了。”
除了机制上的改进外,马自树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急功近利的文物保护观念也亟须纠正。“文物保护者要有历史观、责任感,上一代把文物完好交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就是受托人,是受国家委托对文物进行管理,我们就要把它管好,再交给下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