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缕玉衣拷问专家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5日 12:03 中国商报

  两件自制的“玉衣”,5名权威鉴定专家竟为其开出了24亿元的天价评估。“金缕玉衣”的主人据此骗贷近10亿元。而在整个事件中,专家的鉴定过程只是“隔着玻璃看了看”“签完字,吃了顿饭就走了”。近日,这桩文物鉴定事件,让人们在匪夷所思之余,更多了一份对当前专家鉴定队伍的拷问。

  专家鉴定乱象丛生

  乱,是众多业内人士对当前专家鉴定状况的一致评价。怎么个“乱”法?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总结出“四乱”:一是人情鉴定、二是跨行鉴定、三是见钱眼开、四是串通做局。

  以本次“金缕玉衣”事件为例,这就是一桩典型的“人情鉴定”。因为人情关系,所以专家以“友情价”开具了鉴定证书。就像参与这次评估的专家之一、原故宫(微博)博物院副院长杨伯达说的那样:“我没把它当成鉴定活动,而是当成一种友谊活动,是客串性的。他们请你来,给你一点鉴定费,你同意他们的意见就完了。”

  除此之外,“跨行鉴定”的专家也十分常见。比如在鉴宝类活动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专家,明明是研究瓷器的,却偏偏跑去鉴定书画;明明是研究家具的,却偏偏跑去鉴定铜器。武汉市收藏者桂先生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他曾在一次电视鉴宝活动中,拿着一件玉器请专家鉴定,一位本是研究书画的专家,对他收藏的玉器评头论足之后,最终判定为是赝品。为此,桂先生始终耿耿于怀,“不懂玉器,怎么能定玉器真假?”

  还有一种专家属于“见钱眼开”型。现在,但凡是鉴定,都要收取一定鉴定费,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甚至更多。遇到这类专家,只要收藏者肯花钱,就算是赝品,专家也能说“真”。桂先生就曾亲眼见过一位专家为了几千元的鉴定费,将一件“一眼假”的新仿瓷器硬是说成了清官窑。而这位收藏者后来又花费万元,买通这位专家为这件瓷器开具了证书。如此一来,假文物就这么“转正”了。

  比起前三种专家,“串通做局”的专家或许手段更为“高明”。曾有一位研究织绣品的权威专家,与一伙造假分子串通做局,制作了一件织绣仿品,并对外声称其为“清代真品”。凭着这位权威专家的定论,某收藏者花费重金买下织绣品。最终,真相败露,人赃并获。

  专家鉴定乱象丛生,而这并非一蹴而就。上海市收藏协会会长吴少华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金缕玉衣”事件暴露了当前专家鉴定的混乱,这种“乱”并非偶然,而是鉴定界缺乏规范、监管等长期积累的恶果。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专家鉴定中,专家主要是指文物系统体系内的专家,而不包括体系之外的“专家”。事实上,在如今的鉴定队伍中,非体系之内的“专家”数量也占据了一定的比例。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专家的鉴定行为更不“规范”。

  文物部门应“管好自己的人”

  既然乱了,就决不能再纵容。面对专家鉴定之乱,众多业内人士指出,现在已经到了必须管管专家的时候了。怎么管?文物系统自身应首当其冲——管好自己的专家。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在如今的鉴定市场中,专家之所以能够“如鱼得水”,一方面源于其身份。这些专家大多出身于文物系统,如果该文物系统名头越大,相应的专家认可度也越高,比如出身省级博物馆的专家就要比市级博物馆的专家认可度高。

  另一方面源于其专业知识。这些专家往往有自己的研究方向,有些还是某一领域的权威人士,他们在文物鉴定方面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正是这种话语权,让他们在鉴定市场中受到了“追捧”。

  一个是身份“光环”,一个是专业“光环”,两个“光环”套在一起,便让许多专家有恃无恐,在利益诱惑面前玩起了猫腻。而长期以来文物系统对于专家的放任,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专家鉴定之乱。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文物系统对于专家在外鉴定方面并没有具体管理要求。“本来是带着某某博物馆的名头出去鉴定的,可鉴定本身却与博物

  馆没有关系。一旦发生像‘金缕玉衣’这样的事件,对于博物馆而言,难道不也是一种耻辱?”北京资深业内人士吴明向中国商报记者说道。

  因此,众多业内人士呼吁,文物系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对本系统内的专家实施有效的规范管理。规范不仅要对文物界内部,也要对其他涉及文物的部门,要建立文物真伪的鉴定体系和文物价值的评估体系,不能再让“鉴定权”与“评估权”集中于某一个或几个权威人物身上,造成“绝对的权力”。

  据了解,在专家鉴定方面,国际通行的做法是,禁止官方的鉴定人员为私人文物作鉴定,鉴定人员迫不得已要为文物估价,也不能收费。文物价格的体现,一靠权威的专业文物估价师,估价师评估的依据,是以文物鉴定师作出的文物真伪鉴定书为基础,以同类文物在近期市场上的交易数据为参考而估算出来的约值,在这一评估中,形成了责任链条,互为制约,比“一人说了算”更有权威性;二是靠文物交易和拍卖市场,让市场来决定它究竟值多少钱,文物持有者只需出示有信誉的拍卖行的成交价证书,就可以为文物谋得一个“身份”。

  以“金缕玉衣”为例,由5位权威专家充任“鉴定”与“估价”双重任务,显然是不当的。他们是“鉴定师”,所鉴定的文物在市场上值多少钱,已属他们职务之外的意见,说属于“学术意见”及“学术自由”,也不是说不通。

  所以,吴明提议,文物系统不妨把鉴定与评估严格分开,专家只问真伪,不问价值。专家只能凭借自身经验鉴别真伪,而不能参与到收藏品的价格中去,“这不仅是对公众负责,更是对行业的尊重”。

  另外,也有业内人士提出,除了文物系统自身加强对专家鉴定的管理之外,不妨对民间收藏进行科学有序地开放。现在民间鉴定机构倒是有不少,但大多都不正规,一些专家或鉴定机构从中谋取暴利。“事实上,如果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这样的机构能够对公众开放,那么文物鉴定问题恐怕会变得容易得多”。

  吴少华认为,当前民间收藏对于鉴定的需求十分庞大,这就需要尽快建立一个中立的鉴定机构,用政府的公信力保证鉴定的可信度,把民间自发的、松散的鉴定行为规范起来,从而有效地遏制不规范鉴定行为的蔓延。

  法律约束也很重要

  在“金缕玉衣”这起事件中,专家给予“玉衣”24亿元的天价评估,客观上影响了这起巨额骗贷案件的发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对骗贷者治罪的同时,专家的鉴定行为却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这件假文物是用作银行抵押,专家的鉴定起了抵押证明的作用,那么在这起诈骗案里,专家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现在这件假玉衣只是让银行行长看了看,他由此轻信了骗子的经济实力进行了违规操作,所以,专家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专家董建津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这里,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专家就不需要对自身的鉴定结果担负任何责任了?“这就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董建津认为,任何一个问题如果只从道德层面约束,就没法保证其效力和受害人的权益赔偿,只有从法律层面给予约束才能真正达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目的。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民间文物鉴定的责任界定几近空白,从事文物鉴定几乎没有准入门槛,对鉴定的性质、程序、监管以及鉴定的法律责任等都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

  尽管文物有其特殊性,没有客观标准度量它的价值和真伪,专家也很难为自己的鉴定结论做出百分之百的保证,但“目前,民间鉴定亟待法律的援手,也许这可能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彻底解决问题。”吴明建议,像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一样,虚假鉴定的专家既然参与到交易行为当中,无论得名还是得利,成为某种利益既得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罚,包括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见习记者 李 晶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电话:4006900000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