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郭案:艺术品牌状告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6日 16:36 经济观察报 微博

范曾画作 钟馗 范曾画作 钟馗

  艺术家很少打官司,一打就让人没办法不关注,尤其这案子的被告还是个挺有名的收藏家。范曾与郭庆祥的官司,在中国艺术界里,算是一个“大案”。

  经济观察报 王隽/文

  “品牌”诉消费者

  消费者郭庆祥,15年前去到了“著名品牌”范曾的画室,“亲眼看见一排宣纸被吸铁石吸在墙上,几十幅画同时开工,有钟馗、达摩、老子出关……这打破了我对艺术家的认识,不像是创作,更像是生产车间。后来我就再也没买过他的画。”

  后来,郭庆祥收藏了吴冠中、赵无极、石齐等近现代艺术家的作品,“道不同不相为谋”,俩人15年间没有任何关联性的新闻传出。没成想2010年5月,郭庆祥发表在《文汇报》的三篇文艺批评让两个老相识又“熟络”起来。

  在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里,郭没有点名地批评“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实也是包装的产物。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文章里还提到了他的“流水线作画”方式,并认为这与他在主流媒体上大谈国学的状态相比,显得“虚伪”。

  文章刊出5个月后,范曾主动对号入座,把郭庆祥告上法庭,理由是“才能平平”、“虚伪”、“逞能和炫才露己”等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让他的社会评价降低,带来了精神上的巨大痛苦,要求郭公开道歉并索赔540万元。一审的结果是范曾胜诉,判郭庆祥道歉并赔偿7万元。

  就在2011年9月6日,本该开庭公开审理的二审,变成了不公开的谈话。等在法庭外的一众记者与被告方一样有点蒙,郭庆祥的律师富敏荣说:“这个普通的民事官司,在法律上并没有达到‘不公开审理’的要求,我们非常不理解。”

  “流水线作画”伤害了谁?

  郭庆祥甩出了三个问题:“范曾你总是上电视台给大家讲国学,你为什么不来法庭上辩论?怎么不来告诉大家‘流水线作画’是怎么回事?你在怕什么?” 事实上,在中国画和书法的创作中,“流水线作画”不是件新鲜事,记者就这个问题向业内资深的策展人和拍卖公司的高层核实过,不少画家也承认,这是常有的事。“其实画画的方式无所谓,最后还是要看创作的手法和质量。”多数业内人士赞同这个观点。

  即便是业内见怪不怪的一种创作方式,但当一个收藏家怀揣着对艺术创作的膜拜心情走进艺术家的工作室看到的是车间状态时,他一定会愤怒,这是可以理解的情绪。这就好比你去奢侈品工厂看到一只十万块的包包不再是广告词里宣称的手工缝制,而是一天能用机器生产数百件,与fast fashion没多大差别,我想你大概不会再掏十万块去买它,并会对曾经迷恋它的盟友们奔走相告。

  “我为什么事隔15年才来写这篇文章,本来看过他的画室,我就打算不再碰这个人的东西,结果2010年5月,他频繁上主流媒体大谈国学,谈中国古典文化,以大师自居。还说自己是坐四望五,这是什么意思?用范曾自己的话说,‘四是已成大师,凤毛麟角,五是谓之巨匠,五百年出一位’,他是意思是自己已经是巨匠,离‘鬼’就差一步了。人不能这么不要脸,你可以流水线画商品画,画人民币,但是你不能拿这些画来混充大师。不是所有的画家都是艺术家,这一点一定要说明白。齐白石、徐悲鸿、黄胄,他们都曾经为了养家糊口或者馈赠亲友画过‘克隆画’,但人家没有标榜那些都是大师作品。最重要的是,人家也没有流水线,最多是单张克隆。范曾这种宣扬自己的行为,会对本来就不太好的审美品位带来更大的歪曲,我写文章是为了让不明真相的人知道,他是这样画画的。”

  谁还敢写文艺批评?

  为了“让不明真相的人知道实情”,郭庆祥的三篇文章里有许多作为收藏家的判断。就是这些判断让范曾认为自己被伤害了。而一审郭庆祥的败诉也让许多媒体感受到唇亡齿寒的凉意。这一案例会对本来就孱弱的文艺批评带来多大的打击呢? “抬口棺材写评论”、“大师就这么伤不起吗?”“赞扬家的时代到来了”……《深圳商报》连续数期的评论文章,密集的程度和央视连续四天播放百度竞价排名的“黑幕”调查有得一拼。随后,北京与上海两地的法学界、文艺界、媒体为此事开了两次研讨会,在这件事的立场上,范曾几乎没有获得任何支持。

  学者们以此为例,探讨文艺批评与侵犯名誉权的界限,主流的观点是:“既然是文艺批评,自然会有批评,自然会有贬损的形容词,但不是所有的贬损都构成了对人格的侮辱。文艺批评一要基于事实,要有证据,二不要有主观恶意。” 富敏荣说:“郭庆祥的文章里提到的事情,我们都有证据证明是事实,从范曾学生拍的照片到郭庆祥的亲眼所见,还有另一位亲眼见到他作画过程的赵刚。对方的律师也曾经对媒体表达过,原被告双方此前没有私人恩怨。一个基于事实、表达个人观点的文章,怎么能是侵权呢?二审的判决还没有下来,如果不能改判,郭庆祥是坚决要申诉到底的。这个案子对文艺批评的影响是很重要的,它可能成为一个先例。如果结果不改,以后谁敢去评价电影好坏,去批评导演和演员?写个评论要被罚7万,谁还敢写真话?”

  判决已经不重要了

  郭庆祥说:“我能够接受法院任何判决,但是任何人也阻挡我正常的文艺批评。不管它结果怎样,我对艺术的看法是任何人影响不了的。事实上,用这样一个官司去唤起人们对文艺批评的关注,对范曾这种行为的不满,已经有意义了,能让人们有意识去区分艺术品与商品,这案子输赢无妨。” 最后,富敏荣透露一个独家的信息:“在二审之前,8月份,一中院的法官找过我们,希望能庭下调解,这个是范曾的律师申请的。调解的方案是道歉的方式可以讨论,口头上道歉就行了, 7万块钱也不用赔了,只要郭庆祥承担诉讼费。对方的理解是,谁承担诉讼费,谁就承担责任。郭庆祥表示拒绝,他说如果范曾缺这个诉讼费,他可以帮他付,别说7万,70万都可以。所以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要一个说法。” 二审的判决一般来说会在三个月内下达。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里,范曾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原先答应接受某媒体的采访后来也不了了之。

  有人猜,他是后悔了。范曾的画在上层社会流通得很好,算是送大礼的敲门砖,他的这些受众们一般来说不上网,不看报纸的文艺批评,如果不打官司,压根就不会知道流水线作画这件事。

  这个案子的微妙在于,结果的确没有多大意义了。郭庆祥依然会写观点鲜明的文艺批评,不明就里的围观群众在整件事中找寻自己需要的信息点,一些曾经收藏过范曾画作的藏家,心里也会有所判断。至于范曾自己,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痛苦是不可计量的,谁受到了伤害,谁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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