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徐悲鸿天价拍品保真

2011年09月18日 10:53   四川在线  微博

  中国之声(微博)《新闻纵横》报道,7280万人民币!这笔钱,可以买34辆玛莎拉蒂,或者2400平米北京市区的商品房,也可以,买一幅徐悲鸿油画。

  去年6月,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拍出7280万天价。但在昨天,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的部分学生联名声称,这幅油画是当年他们的习作。7280,抢到的是旷世名作,还是废纸一张?(中国广播网 9月16日)

  徐悲鸿的画作近年来十分走俏,7280万的天价如果是真品也许会物有所值。但是随着此画为当年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学生的习作的消息在互联网的热传,不知拍得此画者此刻心情如何?心静如水肯定不是,内心翻江倒海倒似有可能,毕竟,若真如其所说,7280万那就是一堆白纸。

  此前高价拍品拍卖成交后被鉴定为赝品的已不在少数,《人体蒋碧薇女士》油画是否为当时学生习作,目前尚无最终定论。且不管此副天价拍品是真是假,一个问题非常严峻的已经摆在世人面前,谁来为拍品保真,尤其是那些天价拍品?

  我国现行的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明文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对拍卖品为赝品根本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似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之理,正是这样一条被所有拍卖公司搬到企业管理办法和拍品画册首页的免责条款,成为了制造和拍卖赝品者的免死金牌。

  笔者认为,拍卖法的这一条文很是值得商榷。若按这一理论,买卖假货也可以完全合法,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要买卖前首先声明不能保证所买卖物品的真伪和品质即可。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允许吗?肯定不行。要是认可那样,中国市场将是一片混乱,还谈何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搞好经济建设、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等?面对天价的拍品拍价,一夜之间化为一堆废纸,拍者难以接受,甚者破产;拍卖机构的信誉也会受损,甚者关门大吉。这是谁都不愿看到的悲催局面,也是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是相当不利的。

  不能将不知买卖物品的真假作为免责的借口,买卖假货就应该承担并追究相应的责任,拍卖行业也不应例外。建立严格、规范的拍卖市场运作机制亟待需要,整顿规范拍卖市场,修订现行值得商榷之法律法规条文,设立、指定专业拍品鉴定机构,拍卖前先鉴定,分清责任,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引导拍卖市场走上有序、守法、诚信发展之路,实现拍品必真、拍者放心、程序合法、有章可循。

  作者 双木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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