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三乱:伪证书伪专家伪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3日 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位于北京东三环的潘家园古玩市场是著名的古玩、民间工艺品集散地,其中的鱼龙混杂,让人好生困惑。王利/摄   位于北京东三环的潘家园古玩市场是著名的古玩、民间工艺品集散地,其中的鱼龙混杂,让人好生困惑。王利/摄

  7000多万元的名画被曝是学生习作,一件自制的“金缕玉衣”被估价24亿元,买了赝品投诉无门,卖赝品者进了法院又被判无罪,有的专家将前来鉴宝者的东西说得一文不值,背转身又问人家是否愿意转让出手……这些事情件件令人匪夷所思——

  鉴定乱象:皆因利益唯上 

  9月17日,“徐悲鸿油画伪作”一事被曝出。2010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72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功拍出的《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有人认为实际上是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研修班某位同学的习作。该画在2010年6月拍卖时,被称“由海外著名藏家提供,是徐悲鸿油画写生一个重要的代表。”同时配发的还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以及徐伯阳出示的“背书”。 

  此前几日,“金缕玉衣”骗贷、故宫(微博)副院长等专家估价24亿一事被曝光。华尔森集团总裁谢根荣找人用零散的玉片穿成“金缕玉衣”,并通过相关人的介绍,找到故宫博物院原副院长杨伯达等5名鉴定专家来作鉴定,鉴定专家给出评估价24亿元。以这件“金缕玉衣”做担保,谢根荣向银行前后骗贷10亿余元。 

  2007年1月14日,有报道称,一位张先生经一文物鉴定有限公司专家孙学海鉴定,花2.5万元为自己的27件各类瓷器开具了12张真品“鉴定证书”,可拍卖公司和许多陶瓷鉴定专家都说是赝品。张先生再找那家鉴定公司和那位专家,对方仍坚持自己的鉴定结果。张先生找到了工商部门但调解无果。 

  2004年9月24日,据本报报道,刘书勤于2001年以120万元价格从李世元手中购买了一件有中国书画家收藏协会和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两份权威鉴定的汝窑笔洗,后被鉴定为赝品,刘书勤遂报警。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的罪名将李世元起诉,法院宣判李世元无罪。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共有7000多万人在玩收藏。如此庞大的市场,谁来为收藏者们把关?艺术品鉴定市场缘何如此混乱? 

  原因之一就是艺术品本身的特殊性。说到鉴定就不得不说仿制造假。民国、清代以前的仿制多数出于兴趣爱好而非赚钱,民国以后渐渐混乱,不再讲究以前的工艺、材质、纹饰工艺。尤其近些年开始出现各种高仿、中仿、低仿。其中低仿的,用玻璃、石头或者玉髓、次的玉料,运用染色,化学物品的侵蚀等方式加工成玉器,一般人也难以识别。即便是真玉也不好断定,以和田玉为例,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的“和田玉国家标准”,主要成分为透闪石的软玉都符合“和田玉”定名规则。中国青海、俄罗斯、韩国等地出产的玉石中所含微量元素以及矿物质组成结构与产自新疆和田的玉只有量的不同,没有质的差异。根据国家鉴定标准,仍可被称为“和田玉”。业内对此有个不雅的比方:整个昆仑山脉好比一头猪,新疆的和田玉就是猪的里脊肉,而其他地区产的好比其他部位,同样的成分,但吃起来,口感是不一样的。 

  而瓷器如果乘坐飞机,通过安检扫描和高空磁场就会产生变化,检测生产年代,数值能相差几千年。青铜器,按照某个年代器皿金属含量制作,机器检测也只能说内含成分和哪个时期的相符。书画鉴定,同一个时代,不同的人,画风非常接近,或者一个人有意模仿另一个人的,通过仪器无法测定,专家经验也不尽然全对。北京市文保文物鉴定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一行,要相信专家,但不能迷信专家。” 

  另外,一些艺术品一旦被鉴定为真品或者鉴定的价值较高,就可以参加拍卖,而拍卖公司大多数情况下却不需要为拍品的真假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条规定让艺术品投资者、收藏者即使买到赝品也很难维权,同样也使得那些唯利是图的不法经营者有了可乘之机。 

  证书之伪:无权威作用

  记者近日到北京琉璃厂街走访,刚进街口,路边就有人低声询问:要画么?记者被告知,无论想要什么样的画,哪怕古今中外任何大家的名画,都可提供。记者跟随卖画人转进一条小巷,在一个很小的门店里,店主拿出一幅幅未经装裱、却署有顾恺之、阎立本、吴道玄、李苦禅、林风眠、范曾等名家名字的画作,毫不掩饰地说:“这些都是仿的,都是当代大师教授级画家画的,装裱后一般人根本看不出真假。”当记者问道,是否可以出具鉴定证书时,店主说,到外面大街上随便找一家做鉴定的都能开,只要交钱。 

  记者询问了几处后发现各个鉴定地收费不一,鉴定费用从五十到几千元不等,如要出具证明从一千元至上万元都有,有的按件收费,有的按鉴定价格比例收取,所依据都说是“行规”。也有人说“假的一律不开证书”,也有说“看看再说”。 

  “现在艺术品鉴定证书已经泛滥成灾。一些鉴定机构、鉴定中心为了能够收取费用,一般都鼓励文物、艺术品收藏者、投资人开鉴定证书,通过鉴定证书收取鉴定费。”一位在琉璃厂街浸淫三十几年的古玩店店主对记者说,“行里的人从不看鉴定证书,只看货,往往有证书的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赝品。” 

  随着收藏热不断升温,与之相关的艺术品鉴定行业也日益火爆。一方面,收藏者希望确认所购是否真品,另一方面,像记者这样“知假买假”并欲求“真品鉴定”的人助推了该行的火爆。

  专家之伪:无资质要求

  鉴定证书靠不住,给出证书的专家呢?在百度搜索“文物鉴定师培训”几个关键词,你会发现,听几堂课拿到“结业证书”就成了“资深鉴定师”,“专家”的出炉实在是再简单不过。 

  文物鉴定早年就是一门生意,是从旧中国的文物买卖行业脱胎而出的。目前市面上的专家大概可分为研究型学者,实战型专家,自学成才型草根三类。研究型专家多在博物馆里工作,近水楼台,过手的东西量多质精,但与市场交流不够,证伪往往不是研究人员的主业。早些年琉璃厂街最有眼力的权威,大都是旧时候各家古玩店的伙计出身,今天市场上不少人还是这些老人带徒弟带出来的,这类实战型专家鉴定凭感觉。 

  泰斗级的专家都打眼?专家还能不能信?“没人相信老师会看走眼”,一位曾受杨伯达指点的收藏爱好者如是说。“金线是真的,玉也是真的,金缕玉衣就是真的”,上文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古玩店老板说,“这个圈就是这样的,你不拍板说那是战国的也没错。真真假假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没有利益驱动,专家也有打眼的时候;有利益驱动,专家怎么说都可能。更不用说还有许多伪专家趁乱混迹其中,然后堂而皇之地从鉴宝活动中捞得好处。 

  “鉴定行业鱼目混珠的乱象,与鉴定资格零门槛直接相关。职业道德方面还要靠行业的自我规范和约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马更新提出,要规范这种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起统一、规范的文物鉴定资格认证制度,并纳入国家执业资格体系,通过统一规范、专项分类的资格考试,组建专业鉴定队伍,从基础层面先杜绝“伪专家”。 

  机构之伪:无审批环节 

  在北京潘家园、报国寺、琉璃厂街等地有很多鉴定机构,哪家才是权威机构?位于国子监院内的北京市文保文物鉴定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民间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等级效力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像他们这样由北京市文物局批准成立的中心也一样。 

  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新闻宣传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最权威的鉴定机构就是国家文物局唯一批准成立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博物馆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刑事案件所涉文物的鉴定工作,原则上该委员会的专家是不能到社会上来鉴定的。“超出《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范围的事情,责任由从事该工作的委员个人承担”。同样,我国各地的国有博物馆、文物工作站等正规机构,都是以国有文物的鉴定为主要业务,只对内不对外。 

  面对强大的市场需求,不少民营鉴定机构在利益驱使下四处开花。中国文物信息中心一项针对全国80余家文物鉴定中介机构的调查显示,有的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有的自称经过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还有许多鉴定中介机构挂靠在某某协会之下,既不具备相应条件又未经过合法审批,却“大大方方”地开展鉴定业务。国家文物局称,他们对民间鉴定机构的成立不进行审批,也没有相关行政法规赋予国家文物局这样的职能。 

  我国法律目前关于文物方面的规定非常少,除文物保护法之外,就是《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对鉴定工作中规定了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但这些规范只是在文物局系统内部适用。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鉴定的管理也只是抓到藏品的鉴定、涉案文物的司法鉴定和出境鉴定这个层面,民间文物鉴定工作确实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 

  缺乏统一的认证、管理和制约,鉴定机构不具备基本条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不必为鉴定行为和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加上个别机构、个人为私利故意作出虚假的或不负责任的鉴定,鉴定市场怎一个“乱”字了得? 

  难以追责:无惩罚机制 

  文物造假对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造成了巨大冲击。在赝品暴利的诱惑下,“勤劳致富”的价值观正在被“一夜暴富”的金钱观取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商道正在被“骗术为王”的流氓手段替换。难道法律就拿他们毫无办法么? 

  “艺术品本身特性决定了鉴定工作不能用科学的指标来精准衡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认为对鉴定人的错误鉴定无法用法律来调整,除非“鉴定人在鉴定前明知委托人制假售假并与之同谋”构成诈骗罪,但实践中也很难证明鉴定人的主观方面是否有这样的“故意”。 

  马更新认为,拍卖法的规定,仅考虑了拍卖公司作为中介机构不宜对拍卖品承担责任,对竞拍人、消费者来说显失公平。国外拍卖法也是如此规定的,但拍卖公司可以自定“三年、五年内如发现是赝品可收回”。目前情况下,消费者只能依据合同法维护自己权益,但也需事前双方约定有“如为赝品可退”条款。马更新建议政府应组织行业协会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机制,包括鉴定机构如何认证、设立,设立后如何去规范、管理,遇到争议如何解决等问题,如何确定鉴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出现分歧后,纠纷的解决渠道、方式、程序等。

  若干年前的时代,没有电视、电脑、手机,古人生活之外的娱乐唯有金石玉器、花鸟字画,就这也只是王公贵族阶层的专属。“说到底,这是一个‘玩’的行当”,“这个圈资本说话”。改革开放以后,普通百姓积累了一些财富,投资艺术品成为可能。加之近年来西方资本对其掌控的国内艺术品标价炒作、抛售,动辄几千万、几个亿的天价成交,刺激了国内一干人等的投机心理。玩雅、投资、意欲捡漏一夜暴发,形成了不同阶层齐动员的全民收藏。 

  任何一个法学家都会承认,再健全的法制也不可能调整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投资、收藏艺术品亦如是。所以,在愈是热闹的时候,愈要保持冷静的头脑,理性对待艺术品投资,别到最后成了那“一群傻子在买,一群傻子在卖,还有一群傻子在等待”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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