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老舍和沈从文的文风墨韵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1日 10:16 《艺术品鉴》杂志

  两座城。

  一座皇城,一座边城。

  一座华夏文化中心的城,一座华夏文化边缘的城。

  一座熟透了的城,一座稚气未脱的城。

  老舍与沈从文,上世纪30年代成名的两位作家,一位写老北京,一位写湘西,把各自生长的一方热土,化成了艺术之城。

  《边城》选入中学课本多年,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品。老舍的一些作品,包括《骆驼祥子》的片段,则更早被中小学生熟知。《边城》可说是沈从文的化蝶之作,他把之前多次写过的风俗、人物、场景、民歌,再一次汇集酿造,以表达对遥远的青春之梦的眷念和惆怅。沈从文自称“乡下人”,他执着地赞颂纯朴以至原始的生活状态,膜拜率真自然的“神性”。老舍是现代“京味儿”小说的祖师,他用北京话写北京事,反映北京平民文化,用一种最接近国语的方言写皇城底下的老式国民,在“五四”以后反思国民性的文学大潮中,得天独厚。

  老舍与沈从文都致力于风俗文化的表现,风俗远比政治持久,这是他们作品生命力强的重要原因。在社会政治方面,与“左翼”作家比,沈从文显得幼稚,老舍显得平庸,他们都是政治的旁观者、文学的实干家。两相比较,沈从文善于独处,老舍兼善应世。但当身处乱世之时,独处反能避祸,居高难耐严寒,这也是很难预料的。

  两位作家也留下了不少书法作品,比之等身的著述,自然显得单薄,但同样是他们艺术的珠玑。现代作家中很多人善书法,喜欢在写作之余挥毫遣兴,往往立意独特,用语脱俗,墨趣通于文心。老舍解放后日记中常有“元旦写字”或者“初一写字”的记载,可见每逢岁首迎新,他都以写字开始,依然遵循“新正书纸开瑞”的传统习惯。

  1937年沈从文在《文学作家中的胖子》中曾写道:“有个作家在许多人心目中都认为应当是个胖子,这作家就是老舍先生。”可能是老舍文风的幽默通俗让人联想到了胖,其实老舍不算胖,倒是写《荷塘月色》时的朱自清有些矮胖。鲁迅在《秋夜》中故意说“瘦的诗人”,也很有趣。很多人初次看到启功书法的娟秀瘦劲,也想不到是出自一位白胖老头之手,觉得胖子应该写颜真卿那样的字。

  老舍的字也让人想到胖,他的楷书方方的、肉肉的,隶书也偏于方正厚重,不以长撇大捺取势,不是长胳膊长腿,而是一副敦敦实实的外貌。老舍早年习字,既写唐楷,也写魏碑,楷书是颜体与魏碑的融合,他的字在启承之间颇见魏碑风骨,体势却端正平和,没有习魏碑易有的恣肆险绝。

  沈从文对书法的痴迷是从他十五六岁入伍当文书开始的。当时他每月的薪水扣去伙食费也剩不了几块,《从文自传》说:“五个月内我居然买了十七元的字帖。”算来近乎全部积蓄了。他还有个座右铭“胜过钟王,压倒曾李”,“因为那时节我知道写字出名的,死了的有钟王两人,活着的却有曾农髯和李梅庵”。那时他在晋唐法帖上很下工夫,小楷写得极清秀。沈从文书法最特色的是章草,建国后转入文博工作的他对章草做了深入研究,在这种不被重视的古拙草书中寻找笔趣。

  知名的作家又善书,少不了笔墨的交流和应酬。老舍之子舒乙曾介绍,老舍先生喜欢写字送朋友,以志友情或表达鼓励,内容是自撰的诗文或通俗语大实话,包含自己的处世哲学和人生经验,从不写陈词滥调,也很少抄录古诗词。他还常以朋友名字作嵌名联,语兼庄谐,例如以“鸡鸣茅屋听风雨,戈盾文章起斗争”赠茅盾,以“云水巴山雨,文章金石声”赠巴金,数字即切中特点,很受欢迎。舒乙说,仅1963年一年,老舍就为友人撰书了20多幅嵌名联。

  黄永玉在纪念表叔沈从文的文章中风趣地说:“长得好看的女孩子自己觉得好看也就罢了,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好看,弄一点撩拨别人的动作出来就有点欠佳;如果为了自己的好看而去骚扰别人那就算得上是个灾星了。表叔的字可从来没骚扰过别人,只有别人骚扰他,想珍藏一两幅他的手迹。他呢?有就给,没有就不给。碰巧朋友是个熟人,弄来一张几个人求字的名单,名单丢了,几张字的落款都只写上拿名单来的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更有许多不合规矩的举动和表现,某一年给朋友写的一幅字上,密密麻麻大字盖小字也还罢了,居然还在字里行间画了一个箭头符号,直指着某两个字,告诉观者说:此二字甚好。”

  如果对两位巨匠的文风墨韵做点简单的比较,或可概括为:熟与生。老舍熟,沈从文生。

  老舍20多岁赴英国伦敦教书,在寂寞的异乡开始了文学创作,他对照西方的文化环境思考故乡的人与事,他说北京老市民的文化是一种熟透了的文化,满足于精致的小游戏,没有进取心。老舍是满族,在他看来,已融入汉文化的、带着贵族遗习的满族男子是这一文化的标本。他未完成的长篇《正红旗下》写了一些这样的人,提笼架鸟,作揖打拱,讲究排场玩好,即使穷困潦倒,也瞧不起手艺营生。老舍从这座城中走出,他批判这座城,也深爱这座城,他秉承了这座城的艺术气息。老舍对传统不是鲁迅般的决绝,他的批评是温和的,是本着一种厚道的。老舍的语言带着市民的幽默,谁都听得明白,活泼俏皮,有时人物像在说相声。在流行新文艺腔调的“五四”时期,他的作品令人耳目一新。但对于幽默,他纠结了很多年,为自己语言中的油滑而苦恼。他的语言本于通俗,情趣也很平民化,难免给人太熟的感觉。后来老舍写了《谈幽默》,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幽默是自己的人生态度,改不了。“他既不呼号叫骂,看别人都不是东西,也不顾影自怜,看自己如一活宝贝。他是由事事中看出可笑之点,而技巧地写出来。他自己看出人间的缺欠,也愿使别人看到。不但仅是看到,他还承认人类的缺欠;于是人人有可笑之处,他自己也非例外”。透过老舍的作品和人生,我们看到他的外圆内方:热情随和,善于交往,能够安时处顺,同时自尊要强,极为刻苦。

  作家笔下都追求着某种理想人格,鲁迅的是卓尔不群,冰心的是温柔友爱,郁达夫的是放达倜傥,而老舍笔下的理想好人则是自尊勤勉,又有古道热肠和侠肝义胆。沈从文又不同,他崇尚的人格是脱离世俗的浑朴自在,即使在卑微和艰苦中,自有一份快乐和梦想。人生的悲剧就是自在失去了,变成惶恐忧愁和委琐。老舍的理想有现实的基础,沈从文的理想只能在理想中。

  沈从文这个从凤凰小城走出的外表文弱的湘西汉子,开辟了一个诗意的艺术天地,他不善于写现代都市,因为他对身边的都市男女、知识阶层有太深的成见,觉得他们不干净、不自然。他也知道他的边城只在想象中,他宁可从现实退回到想象。当我们读到他作品中小寨主傩佑与女孩以情歌恋爱——

  女孩唱:身体要用极强健的臂膀搂抱

  灵魂要用极温柔的歌声搂抱

  傩佑唱:龙应当藏在云里

  你应当藏在心里

  (《月下小景》)

  我们读到的是一封绝美的情书。沈从文的很多佳作都像是给情人讲述奇异的经历,展示强健的臂膀,倾诉不羁的灵魂。不像老舍那样在给大家伙儿讲故事。初读《边城》,感到如水的清与柔,再读会发现句子并非印象中单纯,有时简静轻灵,有时热烈大气,有时笨重到拗口。他的语言富于色彩,却并不给人纯熟之感。

  沈从文笔下多水一般妖娆的女子,具有神性。在他看来,单纯、热情、快乐、青春、美貌,自然赋予人的种种美好,皆是神性。老舍笔下的女性美来自于传统社会,具有适于做妻子的温顺。《骆驼祥子》里对虎妞的“妖魔化”处理显示出作者对强势女性的厌恶,性欲强大的虎妞打开了祥子的欲望之闸,也是他堕落的重要原因。应该说,在现代作家里,老舍的女性观过于保守了。

  两位作家不同的趣味和追求,既见于文章,也见于书法,艺术个性尽在文风墨韵之中。

  老舍书法多楷隶而少行草,书写工整,没有沈从文那种浪漫的感觉,面目比较老实,其实内里颇多巧妙。结字多取外拓之势,字中开朗,能够包容,楷隶结合的魏碑风味,不求姿媚的古拙之风,有的作品有《泰山金刚经》的意思,很大气。从众人熟知的面目中写出个性,是很难的,熟则近俗,艺术语言需要陌生化效果,文学是这样,书法也是这样。老舍的字在平易随和中显出奇特,个性很鲜明,让人过目不忘。其中的佳作熟中有生,耐人品味,一般之作则稍嫌平板,在熟中还欠缺些生趣。

  沈从文好写行草,节奏多变,他的章草也流畅活泼,顾盼生姿。1978年诗人荒芜曾有诗赞曰:“对客挥毫小小斋,风流章草出新裁。可怜一管七分笔,写出兰亭醉意来。”小小斋是沈从文长期居住的陋室,自称“小小窄而霉斋”,他常用的是七分钱一支的毛笔。兰亭醉意,大概指的是书写中的率性而为。沈从文未必无意于佳,但率性增加了偶然效果,增加了佳构与败笔。总的说,沈氏书法清秀多于古拙,笔力显得弱了一些。

  总的说,沈氏书法清秀多于古拙,笔力略弱,不算老辣。不过何必要求《边城》的作者写出城府很深的字呢?他本是文坛的独行侠,到老也不失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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